寶坻

寶坻的歷史,是一部由鹽而成縣的歷史。天福三年(938),後晉把燕云十六州割讓給遼,遼在此設新倉鎮,於是有了“先有鹽院,後有縣”的俗語。大定十二年(1172),金從香河縣劃出15,000戶置寶坻縣,治所設在新倉,筑土城,取“鹽乃國之寶”之義命名。大定十三年(1173),榷鹽司與永鹽司合併為寶坻鹽使司,為金朝七大鹽使司之一,行鹽地面為中都路。

寶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