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也有日常运作的机构 芦苇、沙丘和榆树林构成了可见的景观。向海还有一套不那么显眼的职责体系。吉林省林业和草原部门刊载的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保护区管理局承担资源调查、档案管理、环境监测、科研支持和保护宣传等工作。条例文本也承认实验区内存在居民及生产、生活活动,并要求这些活动符合保护条件。
因此,保护区景观不只有生境和边界。人们记录资料、监测变化并组织工作。管理条例提供了行政框架;另有项目记录显示,一支非营利保护团队曾进入部分区域开展工作。
协议覆盖核心区的一部分 社会公益自然保护地联盟的项目记录描述了一项三方协议,参与方为通榆县政府、向海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记录称,核心区内175平方公里土地委托该基金会开展保护行动,由政府和保护区管理机构监督,协议期为30年。这是保护区内部分土地的受托管理安排。
同一记录列出国有、集体和个人等不同土地权益。它将选定区域、保护工作协议以及负责执行工作的机构联系起来。
巡护队员多来自周边村屯 同一项目记录称,在基金会支持下,当地生态保护中心于2017年1月注册成立。截至2018年12月,12名队员中有10人来自周边村庄和屯落。记录描述了日常巡护如何配合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执法力量,并与森林公安开展联合反盗猎行动。
这些2017至2018年的记录,让纸面协议之外的巡护工作具体可见。当时,队伍大多数成员来自附近社区。项目记录描述了巡护队、保护区管理人员与公共部门之间的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