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電影拍攝之前,這裡已是一片片場 長春老電影園區最初是日本佔領時期的滿洲映畫協會舊址。文物名錄記載,主要建築建於1937年至1939年,園區內設有6座編號攝影棚。這是一處用於搭景、拍攝和製作的工業綜合體,原本服務於佔領時期的電影生產。中國電影人後來在此拍片時,接手的是已經為大規模電影製作規劃好的建築。
不同資料將機構創立時間記載為不同階段:一部紀念史將製片廠的起源追溯至1945年10月,而吉林省地方誌則把東北電影製片廠正式組建的時間記為1946年10月。1949年4月,東北電影製片廠回到長春原址;1955年,廠名改為長春電影製片廠。這些階段使這片園區既承載了歷史傳承,也被賦予新的機構使命。
鐵路工廠車間成為《橋》的故事來源 《橋》將產業勞動放在故事中心。片中的鐵路工人必須趕在期限前造出橋座和鉚釘,廠長和工人則合力解決生產難題。吉林省地方誌記載,於敏編劇、王濱導演、包傑攝影、何士德作曲。這些署名對應銀幕後不同的專業崗位。
於敏在哈爾濱蒐集素材有明確的地點:他在2007年的回顧中說,自己曾到哈爾濱車輛廠體驗生活3個月;廠長宋金聲向他講述了《橋》的故事來源。2020年《長春日報》的一篇報導也獨立指出,這段工廠經歷是影片故事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