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們走進大館,常先看到展廳、庭院與演出空間。但這片院落最初有著更嚴肅的用途:把維持秩序的機構集中在一道圍牆之內。舊營房建於1864年,警察總部大樓則在1919年落成。兩者年代不同,記錄了行政體系逐步擴張的過程。
雜誌故事
大館與殖民法律機器
在中環一座院落裡,營房、警察總部、法院與監獄並置,構成殖民統治的多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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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街頭接觸到拘押
在這裡,警務、司法程序與監禁並非抽象的政府部門。院落把逮捕、調查、審訊和收押串聯起來。今天,建築群的布局仍能讓人讀出這種制度關係,儘管它已轉為文化場域。建築不僅安排人們如何穿行城市,也規定誰能行使權力、權力又如何落到個人身上。
改作新用,也保留舊痕
大館如今承擔文化公共空間的角色,與它最初的用途截然不同。正因為舊功能仍留在建築布局裡,這種改變才格外有意味。這裡不只是把舊監獄翻新成漂亮場景;市民仍可在同一組院落中接觸法律、警務與監禁的歷史,同時參與展覽、演出等公共文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