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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初现骑兵

  转眼过去二十八天,这二十八天布百公国的十七万战士全部行动起来,除了必要的休息,吃饭都是抢忙的那种。

  长时间的高度劳作、缺少休息时间,本应该会让大军崩溃,最少都是萎靡不振的那种。

  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所有利坚公国战士都和打了黑狗血一样,一直处于嗷嗷叫的状态,安耐都安耐不住的那种。

  伯莱恩和托斯·迪丽感觉奇了怪了,这些战士可有不少是自己的手下,他们原来处于什么状态,作为领导的他们最清楚不过。

  现在倒好,如果不是一直跟着部队,他们都会认为自己的战士被掉包了。

  当然两人也知道其中的原因,只能发出无奈的感慨。

  曾经秋战是为了不饿死,所有人舍生忘死,只是为了更多的掠夺资源。

  在死亡面前,每个人都能发挥出无限的潜力。

  说到底,不论贵族也好,战士也罢,都有一种自卑的感觉,甚至有人感觉自己就个过街老鼠。

  在赛美公国和曾经的利坚公国眼中,更是直截了当的说了出来,布百公国的贵族和战士都是低人一等的存在,这个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但他们并没反驳,不是不想,而是没脸!

  拿什么反驳,拿公国想要正常生活都需要掠夺资源么,拿整个公国穷的要啥没啥么,还是拿整个公国任何长处都没有反驳么。

  现在不同了,我们公国就战力牛啊!

  在这个崇尚武力的世界,战力比之一切都要荣耀的太多太多。

  有战力就代表着有实力,有喝不完的美酒,有吃不完的食物,有数不尽的美女,更有美好的未来!

  或许布百公国一直如此,这些战士们也没有这么‘激动’的厉害。

  现在正处于农奴翻身把歌唱的火热时刻,这些战士们不兴奋的睡不着觉就奇诡了。

  当然这一切也不是梅龙靠嘴皮子忽悠的,而是这将近一个月时间战士们自己体会的。

  所过之处,一切所向披靡,曾经高高在上的利坚公国战士在自己等人面前只有两条路可走,投降或者死亡,

  这可是自己等人曾经在战场上的路子啊,现在完全做了个对换。

  还有那种全光政策,那才叫酣畅淋漓,是原来着急忙慌根本体会不到的。

  “我们全部撤回来,万一利坚公国有战士突袭,我们也不知道啊?”

  看着再次全部集结起来的大军,托斯·迪丽开口问道。

  现在已经不是十七万大军了,而是整整二十万。

  这还是梅龙把俘获的很多利坚公国战士押送到布百公国内部的结果,否则绝对要比这多很多。

  二十万战士,梅龙并没在攻陷的领地设防,哪怕是一个哨兵队都没有分配出去。

  这种情况就等会去扫荡了一次,和秋战没什么区别,根本达不到梅龙开始预计的效果。

  如果在这以后利坚公国派遣奇兵,自己等人依然不知道不是。

  对此,梅龙微微一笑,有些牛腿不对马嘴道:“知不知道我这段时间乘骑的是什么吗?”

  闻言,托斯·迪丽一愣:“知道啊,不就是个比驮牛瘦,比驮牛高的一个东西么,我问过战士们,说是那东西叫做马。”

  对于梅龙的座驾,托斯·迪丽可就早眼馋的不行了。

  那个马看上去没有驮牛结实,也不会拉车,但骑上去之后那个威武啊。

  只是一提到马,托斯·迪丽就有些脸红。

  第一次见到梅龙骑马威武的样子,托斯·迪丽就要和梅龙抢过来,对此梅龙也允许托斯·迪丽试一试。

  托斯·迪丽试着骑梅龙的马匹,结果那家伙就和后面有狼咬一样,还没等他爬到马背上就被扔下去,差点儿摔了个半死。

  堂堂伯爵继承人驯服不了一个动物,说起来很多人,但不服也的克服。

  托斯·迪丽可不敢继续常识,上一次被摔下去差点儿被一蹄子踢到脑袋上,幸好反应快才躲过一劫。

  万一再试一下,再来那么一下还没有躲过去,估计自己就名流千古了。

  堂堂伯爵继承人居然被马一蹄子踩死了,好说不好听!

  从那以后,托斯·迪丽对于这个马也就只有眼馋的份儿。

  “拿你住没注意到整个队伍中有多少乘坐马匹的战士?”梅龙再次问道。

  托斯·迪丽都打过马匹的注意,自然知道的清清楚楚,想都没想开口应道:“不多不少,刚好三百。”

  闻言,梅龙轻轻点了点头,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道:“对,不过你只知道其一却不知道其二。”

  这托斯·迪丽就不服气了,但心中又非常好奇,只能忍住胖揍梅龙一顿的冲动,再次问道:“说来听听。”

  “乘坐马匹的战士是有三百,加上我刚好三百零一个,乘坐马匹的战士已经不叫战士了,而是叫骑兵。”

  “骑兵?”

  不止是托斯·迪丽,就连布莱恩都诧异出声。

  对于骑兵这个词,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说。

  “是的,就是骑兵。

  骑兵的最大优点就是速度快,达到一定规模之后,在战场上能起到骑袭的效果,完全可以攻其不备。

  犹豫骑兵的灵活性比较高,袭击一波就可以走,很多时候骑兵都没影儿了,对方才能反应过来。

  当然现在咱们的骑兵太少,显然不适合这些,但如果是巡逻呢?”

  说着,梅龙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看着托斯·迪丽和伯莱恩。

  两人很快想到了关键之处,马其实他们原来都见过,而且还有一定的了解,只是不知道叫这个名字罢了。

  跑的奇快无比,围猎的时候不等你反应过来,人家就绝尘而去了。

  就算是提前准备好,能奋起直追,也就堪堪有后面吃土的机会。

  累个半死,结果连根毛都逮不住。

  那个耐久力,耗死一大片战士人家都不一定带喘气儿的。

  就在这个时候,梅龙的声音又在他们的耳畔响起。

  “咱们占领的地方虽然很长,从最左到最右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这还是在战士们大部分时间处于急行军的前提下。

  但如果是换做骑兵,来回这么一趟只需十天,更何况我们也不需要从最左到最右,而是以三岔口为中心就好,这也就变成了五天。

  从三岔口出发到再回到三岔口,也就十天的时间,就算马儿要休息,战士需要睡觉,但有十二天富富有余。

  三百骑兵分成三十个十人小组,每边都能分到十五个小组,比之十二还多三。

  也就是一天出发一个小组,等到第十五天回来,刚好遇到第十五小组出发,形成完美的循环。

  再次多出三天的时间,足够他们查看有没有利坚公国的奇兵来袭。

  一旦骑兵发现利坚公国的部队,完全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回来,那样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差,有充足的时间做出任何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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