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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年度最佳合作奖

  摩梭人是中国唯一仍存在的母系氏族社会,实行“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制度:家庭里的成员都是一个母亲或祖母的后代,家庭中无男子娶妻,无女子出嫁,女子终生生活在母亲身边。男子夜晚去女方家,清早回自己母亲家生产生活。以上来自于果壳日志。

  划重点,男子,夜晚,去女方家。

  刚才那美少女兴高采烈的拿着摇着船拿着花向戎芥跑来的样子,实在没办法不让戎芥想多了。

  晚晚也明白,可是她就是想给戎芥拆个台,这小子实在太顺风顺水了,要是能看着他被这美少女绑回去xxoo再ooxx再xxoo一千次,也是极好的。

  晚晚了的跟只偷吃到老母鸡的小狐狸似的,而戎芥已经无比深情的握住了她的手:“我知道,可是我只是觉得,你终有一天会回心转意,我叔叔爱的是我舅父,这你应该知道的。”

  晚晚艰难的捂着自己的肾,她怎么早没发现戎芥这胡说八道的功夫这么强呢。

  那少女在旁边眨巴眨巴眼睛,眼泪都流出来了,突然开口对着晚晚说:“你还是珍惜眼前的吧。”

  情真意切。

  她的手短小而多肉,握着晚晚的手。晚晚真不知下面该怎么演了。

  最后晚晚一咬牙:“可是我已经和你堂弟在一起了。”

  苍天啊!她的清白啊!就这么被玷污了!人生啊!如梦啊!

  戎芥面不改色的说:“我知道,原是我太强势了些,给你造成了太大的压力。”

  那少女在旁边已经擦起眼泪来了。

  在她心里,戎芥大概已经是天下最好的男人,年少多金,有对一个貌不惊人、平淡无奇的女子如此钟情。

  晚晚彻底认输了,论起不要脸,她是赢不过戎芥了。

  那姑娘摇着船,把他们送上了岸,临走前还依依不舍的看着戎芥,喉头哽咽一下,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就又划走了。

  戎芥和晚晚又是大巴,又是飞机,终于回到了家里。

  “咔嚓”一声,门打开了,劝学碑果然回来了。脑袋上还盘着小黑。敦煌飞天也在表演反弹琵琶。

  晚晚精疲力尽,往沙发上一倒,四仰八插的,戎芥愤怒的把她腿抬一边去,自己也坐下来了:“要是真有女德班,我真想送你去学学,好歹要站有站像,坐有坐像。”

  说着自己也瘫在沙发上,开始点外卖了。等外卖到了,俩人都已经睡着了。

  一周过去了,器灵们也陆陆续续的回来了。戎芥的眉头越皱越紧合着他是一点都不想让他们回来啊。

  “昨天晚上,齐白石的两只小鸡居然在我的大衣里拉粑粑了。”戎芥捂着额头,两只水墨画的的小鸡依旧在争虫子吃。

  戎芥以前是从来不说“粑粑”这样的词的。

  晚晚小声问:“你是不是故意不允许齐白石的画成精的?”

  戎芥厌恶的把自己的咖啡推开那咖啡盘子上有一坨棕色的不明物体。

  “齐白石还画过一坨牛粪,你知道不?”

  戎芥用双手捂住脸,眼泪就顺着下来了。小黑竟然非常贴心的过来,拿爪子舔了舔戎芥红色的嘴唇。晚晚砸了砸嘴巴。偷偷的把咖啡杯旁边放的曲奇小饼干吃掉了。

  呃……味道有点奇怪啊。

  晚晚发现曲奇饼干底下有一片若雪洁白的羽毛。

  “这是?”晚晚拿起那一片羽毛细细打量着。

  这是……鹅毛?莫非从她的防寒服里调出来的?

  戎芥看了看,扭头冲小黑没好气的喊道:“你又找对面高层那大鹦鹉打架了是不是”

  然后戎芥就吐了,因为他发现小黑正在喝马桶里的水这小家伙刚亲过他来着。

  晚晚还是挺开心的,因为劝学碑回来的时候,带给她一ysl的包包。说这是那只把她吊起来里的白猫送给她的。它手下的猴子给她扔了那么多鹌鹑蛋,也是抱歉。这包真心不赖,黑色的,散发着深海珍珠的光泽。当然,这是晚晚的想法。照晚晚她闺蜜的说法,就是这包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毛爷爷的光泽。

  然而深海珍珠等价于毛爷爷,所以两种说法并无区别。不过晚晚倒是想把这包寄卖出去套现来着,然而并没有成功。她才知道,其实这种奢侈品包包都是药材。所谓“包治百病”,在店里的包包那都是上好的人身鹿茸,等被买回去了,药性也就没了,成了药渣子,再也就不值钱了。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经过一周的筹备,那款饕餮纹曲奇终于要在本周早上十点,于博物馆的官方app上架了。

  其实晚晚本来是不怎么紧张的。周日早上五点,她爬起来,对镜梳妆。

  戎芥睡眼惺忪的在沙发上坐着看。

  “你昨晚为什么不准备好啊?”

  “我昨晚没想到穿着汉服去啊。”

  晚晚把自己唯一一套汉服穿戴好,一件太过素净的墨绿袄,底下的衬裙是白色的,裙边也是素净的小花,看上去跟奔丧一样。

  “戴粉色的花好看一些。”

  晚晚把粉红色的桃花发梳戴在了鬓角上。果然一下子就好多了。

  “我总算知道了,这女人啊,无论是去见情人,还是去战场打仗,都忘不了梳妆打扮。”戎芥一边翻看报纸一边说。

  晚晚捡了一枚最不值钱的戒指砸到戎芥脑袋上。

  穿上最好的衣裳去看自己的“战果”,这好像在电视剧里都是男人才做的事情。甚至,大部分男人没有这种机会,只有那些沙场上的战将,在和自己的宿敌相遇的时候,才会换上自己最得意的那身铠甲。虽然晚晚知道这次的销售额不会多理想,但是再不理想,也不可能成为负数吧。这就好像她去电影节,虽然她作品的排名是倒数第一,但是她到底是给自己挣了个入场资格。

  晚晚转了一圈,不太自信的样子,又扭头问:“要不要戴个耳环什么的?”

  戎芥已经睡着了。

  晚晚气得又砸过去一枚戒指。不过这次没看好,砸了一枚镶着桃花石的,一下子就把戒指砸坏了。

  晚晚最终选了一对稍微夸张点的金色流苏耳环戴上。

  “唔,这耳环倒是不错。”戎芥终于学乖了。

  晚晚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现在是深冬,早上五六点钟外面还是一团漆黑。晚晚不好开客厅里的白炽灯,只开了壁灯。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脸在镜子里一清二楚。脸略短略宽,眼皮略微肿,嘴唇又太过丰满,整张脸给人感觉就是温柔敦厚有余,而美丽灵巧不足。这耳坠子正好可以弥补这种缺陷,让她的脸看上去修长一点,灵动一点。

  哎,终究是人长得太普通了。晚晚有点泄气。

  她是顶不会打扮的。

  “其实我觉得你可以试试清朝末年的那种装扮。”戎芥把脸藏在一本杂志后面说。说着就把一张海报翻过来。

  清朝末年的那种装扮。咦,一身蠢笨的、看不出身材的绸袄,头发盘一个大大的发髻,再点缀上一些发簪什么的。不要太傻了。

  “等青铜树回来,我和它商量着给你做几件大袄好了。”戎芥已经开始自作主张了。晚晚这才发现,原来青铜树还没有回来。

  想必也就是这两天的事儿。

  可是戎芥是越来越爱自作主张了,从前他只是在吃饭的问题上特别挑剔,猪肉说要金华产的两头乌就一定要两头乌,东北来的黑山猪不行。炒嫩鸡丁的辣子是要云南的就一定要云南的,要是四川的,就直接一放筷子,不吃了。现在他的挑剔已经又蔓延到晚晚的衣着上了。

  “我觉得你穿橘红色比较好。大红也好。”戎芥摸着下巴自言自语。晚晚默默的翻了个白眼,她的衣服大多都是灰白黑,怎么搭配都不会出错的。

  等晚晚到了博物馆,才发现自己竟然一点都不夸张,因为纪念品店的同事们十有八九都是穿着汉服来的。

  前两天二店长放话出来,说今天有汉服的都穿来,没想到大家都很响应号召。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很是有趣。年轻的女孩子就喜欢这些,听说上班可以穿汉服,没有也要上网买一套便宜的新鲜新鲜。此时正在彼此交流,说今天的头发是怎么盘起来的,发簪又是在哪里买的,抑或是找谁借来的,说到高兴的地方,就咯咯咯咯的直笑。

  今天店里人着实不少。博物馆还没有开门,在这里的,都是来看热闹的员工。原来学术部的专家大儒们见了晚晚给“凯宴男”高级定制的那套陶器人面鱼纹曲奇,觉得很有意思,今天都来蹭个热闹看。这群人虽然平常在一个单位上班,但是都是各自蹲在各自的办公室里搞研究的,研究瓷器的和研究宋代绘画的可能两年都没跟对方打过照脸,开口也就问问对方现在是种兰花还是跟着潮流,改种多肉植物了。而研究漕运的和研究瓷器出口的可能会有共同话题,因为他们两个办公室的暖气到现在都没有供上。就算他们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都贡献给学术文献了,但是也总要吃饭穿衣的。他们说话又很缓慢,恨不得把每个字都拉长了才好。于是就这样,纪念品店里突然变的很拥挤。

  当然,他们其实都是来等着看这款新产品推销的怎么样的。他们就是好奇,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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