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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身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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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话巨野洪荒第一卷初至原始世界第十五章身处位置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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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个时候,红世忽然看到了一旁的那只篮子,心里一动,连忙过去拿起了篮中的那块石灰。

  这石灰,在烧制以前叫碳酸钙,也就是石灰石,烧制后叫氧化钙,就是生石灰,生石灰遇水后变成氢氧化钙,也就是熟石灰,现在还是生石灰。

  这生石灰有个特点,就是遇水会发热。要是石灰多,可以让水沸腾起来,刚才出门时红世只是灵机一动拿了这块石灰,心想要是等下万一没法生火的话,就把这块石灰水解了,把烤肉用树叶裹起来,放在上面加热,没想到这下派上用场了。

  于是红世把这块石灰用兽皮包了,用拳头使劲一砸,变成了粉末(注意,生石灰烧好时是块状的,而不是有些书里描写的那样是齑粉),红世抓了一把,得意地想,等下野猪冲过来,大家用枪担顶住,然后他就要让野猪尝尝自己的厉害!

  正在这时,野猪发动进攻了。

  两百多斤重的野猪,冲击起来,那威力煞是惊人,只见蹄下冰雪翻飞,一溜烟冲了过来。

  这原始人从来没有真正打过猎,哪里见过如此声势,黑瘦男子智慧第一个惊叫起来,丢下枪担就逃,他一带头,其余人早已胆战心惊,魂不附体,毫无斗志,自然也撒丫子跟着逃,最后只剩大个子,坚持了两秒钟,见野猪就要冲到眼前,也顶不住了,躲了开去。

  红世暗叫一声苦也,这个时候,红世要不逃,被野猪的獠牙顶中可不是闹着玩了,肯定是呜呼哀哉见了阎王,要是也跟着逃,那这支队伍就算垮了,说不定还要死几个人。

  一咬牙,拼了!

  于是红世微微沉下声,看准野猪冲到前面,一扬手,生石灰粉末在眼前散成一片,然后一个地滚,堪堪躲开野猪的冲刺。

  真是好险,要是慢个半分,只怕已经被野猪开膛破肚了!

  如果红世手里的是钢枪,他甚至可以将其支在地上,让冲过来的野猪自己用冲力将其顶进身体里去,可是这枪担强度不够,野猪身上的皮又坚韧又滑,成功概率很低,只能用这种下三滥手段了。

  连忙翻身跃起,红世回眸看去,却见那只野猪冲势不减,摇摇晃晃地直奔一棵大树而去!

  红世心中一阵暗喜,估计这野猪肯定被生石灰迷了眼睛!

  过去混混打斗时,就常用这阴毒的一招,受害人眼睛被石灰所迷,顿时失去战斗力,轻而易举被降服,如果眼睛被石灰迷了,用水清洗是不行的,反而会烧坏眼睛。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一霎那,那头野猪已经轰然一声,狠狠地撞在了大树上!

  饶是野猪皮糙肉厚,也是撞得晕头转向,加之眼睛被石灰粉所迷,顿时犹如醉鬼一般摇摇晃晃步履蹒跚!

  趁它病要它命,红世见有机可乘,朝着众人大叫一声:“快上!”便手持枪担冲向了野猪。

  没有想到,这野猪的皮真是厚啊,加上还有长长的又粗又硬的鬃毛,红世一下刺到野猪肚子上,竟然一划而过,没能刺进去!

  野猪受到攻击吃痛,立刻转过身来,朝着红世冲了过来,红世敏捷地一跳,就躲开了野猪,现在野猪的眼睛看不见,很容易躲开。

  一看这种情况,原来正在犹豫不敢上前的众人胆气也涨了几分,纷纷捡起枪担围拢过来,试探着用锋利的枪担去戳野猪,不过很快发现,这只成年公野猪实在太大,身上大多数部位都几乎无法刺穿,不过很快就被找到了弱点。

  野猪的弱点有三个,一个是头部,主要是眼睛与嘴巴,一个是肚下,那里没有鬃毛,皮也较薄,另一个就是部位了。

  肚下因为贴着地面,角度不对,难以攻击,不过首尾是可以的,于是那位黑瘦男子举起枪担就朝野猪嚎叫的大嘴刺去,孰不料野猪张开大嘴,一口咬住枪担,只听卡啦啦一下子,这手臂粗多年老竹制成的的枪担竟然被它咬碎!

  众人都是大吃一惊,红世还没有反应过来,立刻又有两个人影闪现过来,两根枪担同时从两边獠牙处的空隙中刺了过去,接下来,又有两名原始人将枪担刺到了野猪的眼睛上,野猪吃痛,顿时乱蹦乱跳,横冲直撞起来,众人吓得赶紧松手丢了枪担逃了开去,把红世也裹在其中。这时,红世才看到,野猪的尾部也拖着一根枪担,是大个子不知何时得手的。

  这下好了,虽然野猪的生命力顽强,但是再顽强也禁不起这种重创啊!于是末路狂奔。

  想逃可没有那么容易,红世与大个子跟星以脚上都打着护脚,所以不是太怕荆棘与尖利的碎石。所以领头衔尾一路猛追,那野猪也不知道撞翻了多少树桩石头,最后一头扎入稠密的灌木丛,出不来了。

  红世他们三人当先赶到,没敢马上下手,怕再给它逃掉,所以等众人都追了上来,气喘匀了,这才动手,让大个子走上前去,将那根一头露在灌木丛外,另一头插在野猪里的枪担再次猛地往里面一推……

  野猪虽然受到重创,但是生命力着实强悍,一声嚎叫,竟是硬生生冲破了稠密灌木丛的羁绊,再次狂奔而去!

  红世他们对望了一眼,不约而同地吼道:“追!”

  这只野猪不但意味着一两百斤肉,更重要的是红世这支队伍出道以来第一个强敌,所以意义重大,绝对不能让它逃掉!

  野猪虽然逃得远了,但是路上、树上与石头上的斑斑血迹为红世指明了方向,所以红世等人发力狂追,最后在中午时分见到了这个家伙,这个家伙估计血也流得差不多了,最终还是撞上了一块裸露的巨大石灰石,当场毙命。

  这块石头,从此也被红世命名为野猪石,此地正好处于相对的高峰,所以视野开阔,山下的形势看得一清二楚。

  部众们第一次猎杀野猪,兴奋得不得了,抓住野猪就要把它拖回去,红世连忙制止了他们。

  这次猎杀野猪,红世等人都跑出一二十里地了,时间也已经到了中午时分,肚子饿了,不如就在这里把中饭吃了吧。

  大家跑得实在性急,这么冷的天气,居然都是一身汗,所以这午饭是不用热了,烤羊肉大家都没有吃过,所以都觉得特别香,红世自然是勉强下咽了,唉,一定要搞到盐,不然这人没法活了!

  一边吃饭,红世一边看起周边形势来。

  这才发现,红世部落所在的位置,是在一个群山怀抱的小盆地中间,他们身处的这座小山,大约有一百来米高,后面,也就是西北方向,是更高的群山,重峦叠嶂,群峰争翠,高度大约都在两三百米,再后面,巍峨的大山横空出世,估计有七八百米甚至千米以上了。

  山谷中,则是一条蜿蜒东去的淡青色河流,边缘因为结了冰,所以是白色的。如果照后世的标准,那就是大河了,宽度有上千米,只不过水很浅,大多数地方都是一个一个草甸,或者沼泽,这就是未曾开发的原始地貌,这条很宽的小河,弯弯曲曲,就在山间盆地中部流过,占去了盆地大约三分之一的宽度。而盆地的出口,也就是河的下游,哦,红世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那一片白茫茫的,是什么?

  难道是海洋?

  如果红世现在身处的地域就是中国南方的话,那估计就在后世的江浙一带,而且估计也不会超过浙江北部。因为再往南的话,气候不会这么冷,只有在与黄山差不多纬度的地方,才出现过大面积的第四纪冰川。

  可是,江浙一带的地形,沿海应该没有这么高大的山脉啊,红世首次疑惑了,难道这里不是......

  忽然红世想起,在古代,直到两千多年前,杭州西湖一带都是大海,也就是说,古代的海平面比今天高得多,或者,中国沿海一带地势比现在低得多,按照气候来说,天越冷,海平面越低(因为大陆冰川占据了大量的水),这样的话,应该是后者。所以,红世所处的这个年代,大海的位置应该比后世更近内陆,后来地壳隆起才成陆地。所以,很可能那块白色的区域就是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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