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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合力战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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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话巨野洪荒第一卷初至原始世界第十四章合力战猪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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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部众们确认野狼已死,齐刷刷的跪倒在红世的脚下。

  这人与人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咧?上任族长对抗一头野狼,还被活活咬死,今天新族长面对一群野狼,居然还杀了它们的头狼。红世的光辉高大形象在这群原始人中再度升华。

  野狼群已经退走,地上留下一大滩冻结的黑血,看来狼群此次遭到重创,一时三刻不会回来了。众人又在巫师星乌的带领下,跳起了大舞。

  停停,这跳舞不忙,晚上业余时间再跳吧,办正事要紧,红世赶紧止住跳舞的众人。

  因为昨夜已经布置了今天的任务,所以早上红世也就没有再多费口舌。除了让人收拾狼皮狼肉外,大家都各自做分配的任务去了。

  因为杀死了头狼,部众情绪空前高涨。长老们担任了给野狼剥皮开膛的任务,两位感冒的男子今天已经基本上好了,一定要跟红世一起去狩猎。红世考虑到他们身体复原需要一定时间,不能做太过剧烈的运动,便让他们去附近找一找小竹。拿回来切成一段一段,做成筷子。

  其实古代最早的筷子一般都是小竹也就是婴儿手指粗细的苦竹做的,不像现在这样大多是毛竹机器加工而成。苦竹筷虽然还占据着一席之地,但是一次性筷子都是毛竹做的了。但这年代,没有合适的加工工具,把毛竹制成竹筷的难度很大,所以红世还是要他们去找现成圆形的小竹。这两位原始人也不知道红世要他们找小竹切成段干什么,但是现在大家已经对红世有了一种盲从心理,所以也没有提什么异议,就去了。

  这边,红世让大家带好枪担。另外,还用昨天蓝依她们编的几个疑似篮子的东西装了一些烤肉,顺便还带了几块石灰,狩猎队出发了。

  第一步就直奔昨天布置的陷阱。

  离陷阱还有老远,就看到陷阱顶部已经塌陷。红世一阵激动,不知道有没有捉到什么猎物。现在狩猎队武器落后,又没有弓箭,打猎还是比较困难,要是能通过陷阱抓野兽就好了。

  大家都兴奋地向着陷阱冲去,这时已经听见陷阱里传出一阵阵尖利的嚎叫声,这种声音,红世太熟悉了,是猪!

  跑近一看,红世才发现不光陷阱顶部,连边上也已经塌陷,还有几个明显的猪脚印。看来这个陷阱的深度不够,还是给野猪逃掉了。

  野猪力大无穷,大嘴啃起土来破坏力惊人,能从这个简陋的陷阱内逃脱也不足为奇。看来,以后陷阱至少要挖到三米深以上才保险,不过陷阱里面还有猪叫,看来自己的辛苦也不是白费。

  果不其然,走到陷阱前一看,下面还有一大五小六只野猪。其中大的那只伏在陷阱中间,身下都是血,估计是掉下去的时候被竹桩刺穿了肚子。

  这只是母猪,现在伏在血泊中只能微弱地哼哼,奄奄一息。几只小猪惊恐地挤成一堆,看这情形,这次中了红世陷阱的又是一家子,只是公野猪力气大,给逃脱了。

  野猪是一种杂食性动物,智力相当发达,在地球动物中可以排前几位。大的野猪体重可达一百公斤以上,体大无朋,力大无穷,白天通常不出来走动,一般早晨和黄昏时分活动觅食。它的鼻子十分坚韧有力,可以用来挖掘洞穴或推动五十公斤左右的重物,用以挖掘自然界或者人类种植的植物根茎,或当作武器。

  野猪的嗅觉特别灵敏,它们可以用鼻子分辨食物的成熟程度,甚至可以搜寻出埋于厚度达两米的积雪之下的一颗核桃。雄兽还能凭嗅觉来确定雌兽所在的位置,野猪自幼奔跑于森林之中,练就了一身好体力。在猎犬的追逐下,它可以连续奔跑十五公里到二十公里,如此超凡的体力连马拉松选手也要自愧不如。

  野猪在吃和睡上要花许多时间,有的野猪唯恐被天敌发现。常常聚集在一起的地方是河边、湖边和池塘边,往往在河川中的沙洲睡觉。这样遇到危险时就立即渡河而去,不会留下任何气味,可以确保安全。野猪喜欢在泥水中洗浴,雄兽还要花好多时间在树桩、岩石和坚硬的河岸上,摩擦它的身体两侧,这样就把皮肤磨成了坚硬的保护层,可以避免在发qing期的搏斗中受到重伤。有的野猪喜欢蹭松树,这样,松树里分泌出来的松脂粘在身上,再沾上一层泥沙,就形成了厚厚的盔甲,无数层叠加,甚至可以刀枪不入。

  野猪机灵凶猛,奔跑快速,警惕性也很强。身上的鬃毛既是保暖的“外衣”,又是向同伴发出警告的报警器,一旦遇到危险,它会立即抬起头,突然发出“哼”声,同时鬃毛都会倒竖起来。公野猪长了一对令人生畏的獠牙,这个极具杀伤力,一般野猪都惧怕人类,见了人类就会远远躲开。但是,一旦受伤,野猪就会变得特别凶猛,会主动发起进攻。通过冲锋,用獠牙伤人,所以俗称“伤枪野猪”。就是说,中了枪子的野猪也是极为凶猛的。

  不过,今天捕获的野猪里面没有公野猪,这让红世松了一口气。公野猪皮厚牙厉,就算抓到了要杀死它也要费一番功夫。

  就算是母野猪也是很危险的,所以红世他们谁也不敢下去,就站在上面用枪担戳。虽然野猪皮厚,但是有些地方还是没有什么防御能力的。比如眼睛,这只母猪本来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快要死了,又被竹尖桩刺穿动弹不了,被大家一阵乱戳,很快就断了气。

  为了保险,红世他们又用枪担戳了一阵,确认这只母野猪确实已经死翘翘,才让机灵的星以下去,将五头只有七八斤重的小野猪抱了上来,红世如获至宝,立刻下令五个男子将其送回去圈养起来。

  剩下的人又下去四五个,打算把这只死野猪抬上来,这只野猪也有一百多斤,够整个部落吃上几天了。

  就在这时,红世身边的黑瘦男子忽然声音颤抖地叫道:“安,安大,野,野猪!”

  “野猪怕什么?已经死透了,不会咬人了!”红世不在意道。

  “不,不是下面,是那边!”黑瘦男子歇斯底里叫起来。

  红世抬头一看,果然,从灌木丛后面转出一只硕大无朋的野猪,两根伸出嘴角,向上翻出的又粗又长的獠牙在阳光下发出白森森的光芒。此时,它的鼻子里不停的喷出白气,十分不友好地看着红世这群人。

  这明显是头公野猪,看来这头野猪就是这一家子的家长,昨夜侥幸从陷阱中逃脱后,就一直在附近转悠,准备报仇。这下麻烦了,公野猪皮糙而粗厚,力气又大,在发起进攻的时候简直就是一辆土坦克,这么大而疯狂的野猪,就算红世能够干掉它,恐怕伤亡也是免不了的。事实上,在这年代,野猪在山中几乎没有天敌,是无敌的存在。

  红世迅速估计了一下形势,野猪离红世等人有三十米,狩猎组本来应该包括所有五十六名成年男子。但是两人生病未愈,所以一共五十四人,刚才五个人送小猪回去,这边只剩四十九个人,按理来说,虽然这头野猪个头不小,但要是大家齐心协力,用枪担结成阵势,这头野猪要突破也不是那么容易,至少会重伤。这样的话,就能以尽量小的代价取胜,虽然可能有伤亡,但这是原始人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洗礼。

  于是红世对着众人高声叫道:“不要怕,大家拿着枪担站好,合力顶住!”

  谁知道,那些原始人看到野猪个个吓得手脚发软,浑身战栗。这也难怪他们,他们过去见了任何一只猛兽都只有逃窜的份,哪怕是小小一只山猫都害怕,何况是这么大的野猪!

  从坑里爬上来的原始人们战战兢兢拿着枪担加入了红世的队伍,四十九个人的力量,哪怕野猪的力气再大。红世估计打个平手不成问题吧?只要大家一条心,用枪担抵住野猪,消掉或者减轻野猪的冲击力,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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