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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号角

  战马在飞驰,骑士们上下起伏。

  迎面吹来的风,带着一股奇怪的味道,它吹在脸上,打在耳边,呼啸声回荡,那声音中还混杂着战马嘶鸣,还有嘈杂的喊杀。

  速度和时间,形成了某种共性。

  时间在变慢,速度越发快,还有草茎被带入空中,在扬起的马鬃边飞舞。

  张岚伏在马背上,右手拉着马缰,左手抓着一把精铁长枪,沈秋在他身后,越过张岚飞舞的黑发,他能看到眼前冲来的北朝人。

  他们带着黑色的战盔,夜里很难看清面孔,只有在身边小铁抓着的火把摇晃中,沈秋能依稀看到,在他眼前,那同样持枪冲来的北朝骑士脸上,似乎也有一抹狰狞。

  战场上的每个人,都有这同样一张脸。

  愤怒,狰狞,凶残,暴戾。

  每个人心中的野兽都被释放,在这荷尔蒙爆棚的场景中,每个人都化身为野兽,要将对手扑倒在地,撕碎喉管,饱饮鲜血。

  但,总有些野兽的獠牙,要比其他更锐利。

  “砰”

  张岚似是咆哮了一声。

  在百鸟朝凤枪的杀气战阵加持中,这个有点小娇傲,总是注重风度的西域少爷,也开始尝试着放纵自己了。

  他手中长枪抬起,拨开对面那人的兵刃,又在手腕抖动中,将枪刃送入迎面而来的骑士脖颈。

  两匹马错身而过。

  那被拉开大半个脖子的尸体,在战马悲鸣中倒入地面,又被缰绳拖着脚腕,拖行在地面上,至死,他连一声呜咽都没能发出。

  张岚手中长枪包裹着杀气,这少爷似是发狂一般,单手握枪,连三杀人,又将手中长枪狠狠掷出,将一名躲闪不及的都尉,从战马上顶飞出去。

  鬼影真气缠在枪身上,将那人钉死在奔腾不休的北朝军阵之中,又被后方袭来的千军万马踩成肉泥。

  只有那一瞬。

  就像是一帧一帧的慢动作,沈秋可以肯定,他看到了张岚眼中那一抹快意。

  这货,在这随时都有人落马死去的战场上,反而显得很放松。

  但张岚没了枪,接下来就该自己了。

  “唰”

  眼中的一切慢动作,都在这一瞬回归正常,就好似战场瞬息之间一场蒙太奇的剪影。

  浪漫而又不真实。

  在所有感官,意识都恢复躯体的一瞬,沈秋右手中长枪舞起,千人杀气加身,让百鸟朝凤枪放声嘶鸣,在沈秋手中乱舞。

  雪白枪刃自奔驰战马周身划过三圈,就如一轮刀阵被沈秋舞起。

  一息之间,枪刃滑落于侧身。

  在他与张岚四周,十步之内,提枪猛刺的七个北朝人,连同他们的战马一起,都被分尸当场。

  栖凤枪术,白雀凌空。

  枪刃回扫,血光迸溅,灼热的血自四周飞来,溅了张岚一身,让惜花公子破口大骂,但沈秋哈哈长笑一声。

  手中战枪前刺,将一名北朝人心窍刺穿,又在长枪挥舞中,将他如战锤一样,打向眼前人群。

  张岚眼疾手快,在那人飞出去时,将他手里的长枪拽了回来,握在手中,总算是又找了一样合手兵器。

  “你他.娘肯定是故意的!”

  张岚摸了摸脸上的血,爆了句粗口。

  沈秋却不回应。

  他骑在马上,回头看去,借百鸟朝凤枪的杀气加身,使跟随他冲阵的两千好汉有狂勇之力,但人数毕竟太少。

  他们刚刚杀穿了北朝大阵前部防线,此时已冲入北朝大阵中心。

  战马奔驰带来的冲击力已经有些难以为继,以他为锋矢,两千人的冲刺速度在变慢,就如一杆枪刺入泥潭之中。

  若不能一鼓作气,穿凿敌阵,那等待他们的,就是被三四倍于自己的敌军,如磨盘一样碾碎。

  “速度变慢了。”

  沈秋说了一句。

张岚没听清楚,但感觉到身后一凉,就见寒风在战马周身聚拢,笼罩于整个战阵之上的杀气,也在这一刻被沈秋尽数收拢  “低头!”

  沈秋用右手抓着百鸟朝凤枪,喊了一声,张岚立刻低下头,便感觉到寒冷的百鸟朝凤枪擦着头发飞了出去。

  千人杀气充盈,又有沈秋用舍身决灌入的朔雪寒气,百鸟朝凤枪离手瞬间,便卷起劲风呼啸,如离弦之箭,刺向前方。

  拦路十几人被这一枪刺穿,撞飞四周,八尺亮银枪如怒龙嘶鸣,转瞬刺入眼前军阵。

  十几丈外,磅礴杀气聚于一点,百鸟嘶鸣,如拜凤凰一般的气劲轰然爆发,如引爆一颗炸弹,将周围数丈敌军扯入其中。

  一击之下,已经慢下来的杀气战阵前方,就如被撕裂帷幕,残肢断臂洒落一地。

  血气冲天中,通往更前方的道路,豁然开朗。

  “恢、恢、恢”

  张岚拉着马缰,第一个纵马冲入那开阔之地,沈秋伸出右手,公输巧手牵动,手指虚握时,便将扎在地面,尾端颤栗不休的百鸟朝凤枪提回手中。

  以这长枪为核心,笼罩千人的杀气战阵再度展。

  周围被击退的北朝人马还欲合围,但此番杀气聚拢更为锐利,杀气散发而出,让北军战马都变得焦躁不安。

  野兽的本能,让那些战马本能的要距离那把兵家宝刃更远一些。

  战阵再次加速,众人拢的更紧。

  从高空俯瞰,就好似一把天下无双的利刃,狠狠切入一块臃肿的肥肉之中,刀刃到处,不受一丝一毫的艰涩阻碍。

  只是,百鸟朝凤枪的杀气覆盖,只能让人心无畏惧,使杀气充盈躯体,威慑敌寇。

  却不能真的让人所向无敌。

  被刀砍中,依然会受伤,被刺中心窍,依然会死。

  沈秋带着不到两千人袭杀而来,杀穿北朝战阵大半,自身损失,却也不可避免。

  “北朝狗贼!来啊!”

  几名没了马的江湖人,没能跟上战阵冲刺。

  又因落单,被北朝骑兵围困,他们手握长枪利剑,背靠背站在一起,看着影影幢幢的夜色,四周人影晃动。

  到处都是敌军,就如羊入虎穴,再无退路。

  这几个江湖人也是莽汉子,眼见杀不出去,干脆就暴起反扑,凭着一股子蛮勇,挥动刀枪,硬是又砍翻了几个骑兵。

  但下一瞬,便有六七杆长枪从四周刺来。

  “全杀了!”

  那些围着他们转圈的北朝人,心中也有怒火。

  杀不了那个拿枪的,还杀不了你们这些落单的?

  血光四溅,长枪挑起。

  两个躲闪不及的江湖客被硬生生架到半空,一个被刺穿腹部,肠子都被刺断,另一个被刺穿大腿,惨叫不休。

  在那些北朝人的狂笑声中,长枪抽离,两个好汉被抛向远处,又在纵马奔驰的北朝人马蹄下,再无生息。

  “狗贼!”

  剩下的三个江湖客也是人人带伤,眼看着自家兄弟被如此折磨,他们牙呲目裂,互相搀扶着,抓着刀枪就要冲上来搏命。

  怒到心头,再无一丝一毫的惧死之心,只想着临死前,再拉上两个垫背的。

  “死来!”

  又是一声咆哮,身若闷雷,只见一人闪来,枪出如龙,出手伤人的几个北朝狗贼被刺翻马下,又被含恨的江湖人一阵乱砍,化为肉泥。

  “好汉子,上马!”

  李报国对几个受伤的江湖人喊到:

  “随我等一起,继续杀!”

  “好!”

  几个江湖客也不迟疑,夺过北人的马,便跟着李报国朝着已经被沈秋一行,彻底搅乱的军阵杀了过去。

  这一队人也有二三十,都是因为各种原因,没跟上大队冲杀的倒霉蛋。

  李报国马术一流,枪术也好,就是运气差了点,跟着沈秋冲杀太猛,被北朝人用绊马索偷袭,丢了马,便陷入阵中。

  好在他行伍出身,知道这种情况下该做什么,便夺了匹马,四处游走拼杀,在黑夜里也聚起了自己的一彪人马。

  现在去追沈秋一行,肯定是追不上了。

  李报国干脆也不乱跑,就带着人四处冲杀,将更多落单的好汉救助出来。

  这会夜里已是混乱沸腾,入眼之处,敌我双方根本分不清楚,李报国带着一彪人左砍右杀,又救了几个,还有个天策老卒。

  这抓着斧子,拼杀的筋疲力竭的老卒,见到李报国,就大喊到:

  “报国,快去救都尉!都尉陷在前面了!”

  “啊!”

  李报国闻言双眼一瞪,也不多话,抓起长枪,夹着马肚,就往前杀去。

  他一腔血勇,带动周围好汉,也是喊杀声起,随着李报国杀入敌阵,冲开北朝乱军,就看到独臂的王都尉,已是跪倒在地。

  那五旬老将周身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具尸体,他自己身上还插着把断枪。

  “王叔!”

  李报国怒气上涌,见一名贼人持刀要去看王都尉脑袋,当即怒气勃发,从马上起身,持枪冲去。

  血光四溅之间,那持刀的匪人,被李报国一枪戳爆脑袋。

  无头的尸体翻倒在地,李报国丢下枪,半跪在地,就要将王都尉抬起来。

  这动静,让王都尉自弥留惊醒。

  他抬起头,残破战盔之下,那张染着血的脸上,皱纹横生,但看到李报国一脸紧张,双眼尽是泪水。

  这老将便轻笑一声,伸出血迹斑斑的手,搭在李报国肩膀。

  他说:

  “已经是大好男儿了,哭个甚!如娘们一样。”

  李报国抿着嘴,嘴唇颤抖,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周围还有北人喊杀而来,却被李报国身后的一种江湖好汉竭力杀退,这一幕落在王都尉眼中,这弥留老将便微微点头。

  他眼中尽是欣慰,对李报国说:

  “我家报国,也能拢住人心了,真是长大了。报国啊,你要记住,这单打独斗,和战阵厮杀,不是一回事。

  一日为卒,终身为卒。

  你不能走那血勇之路,你要...你要为将!

  大将军送你来洛阳,就是想磨掉你,一身戾气...我却,却没怎么教过你。”

  “王叔,你已教了我太多东西。”

  李报国抱着垂死的王都尉,他咬着牙说:

  “是我李报国无能,救不得洛阳残城,也救不得咱天策大营,众人性命。”

  “你才二十岁啊。”

  王都尉闭上眼睛,他强忍着濒死痛苦,说:

  “以后路,还长着呢,回去关中之后,和大将军,好好学。以后,咱这还要靠你们。

  报国,我...我听到号角声。”

  都尉侧着耳朵,努力去听,在这喊杀震天的残夜之中,他说:

  “是咱天策军的号角声,我没听错...是大军冲阵的号角,扶我起来!

  快!同袍来了。

  扶我起来,去接应袍泽!”

  李报国咬着牙,将王都尉扶上马,自己也上马,用撕开的衣服,将老将绑在身后。

  有老卒丢来长枪,被他抓在手中。

  李报国抬头看去,在那已经混乱开的北军大阵之后,有点点火光亮起,起初只有零星几只。

  但很快,那火光就连成一片,密密麻麻,犹如天际繁星。

  还有那号角...

  苍凉低沉的号角声,仿佛来自百多年前,天策军初立之时。

  “众兄弟,援军已至!胜负之分,就在此刻!”

  李报国举起手中长枪,竭力大喊:

  “随我杀敌!”

  另一边,杀穿敌阵的沈秋等人,也在战马之上,看着远方那燃起的一片火把。

  苍凉号角,刺穿战场。

  自沈秋身后,幸存下来的江湖人们,每一个都停在原地,在他们身后,那些凶狠的北人,也不敢再上前追袭。

  这些北朝狗贼,有更大的麻烦了。

  来了。

  五里之外,夜色之中,天策军前锋五千,人人身穿红色战甲,手握精铁长枪,集阵而来。

  他们竖起大旗,在夜色中猎猎作响,每十人便有一人手持火把,就如火光点缀,犹如网中节点。

  那火光跳动,映的整个残夜都一片通红。

  战阵最前,雄壮的披甲枣红马上,一位年轻校尉坐得笔直。

  他不仅穿着红色战甲,在脸上,还扣着一个红色獠牙面具,战盔之上,一束红缨在风中摇摆,右手抓着马缰。

  左手下垂,一杆九尺漓泉枪扣在手中,在火光中映出点点寒芒。

  “众将士!”

  那校尉长枪前指,低沉声音灌注真气,震响整个死寂军阵。

  “洛阳大营,八百同袍,在前厮杀!北朝狗贼,害我子民,侵我边疆,死罪难饶!众将士!听令!”

  “敌在前方,随我冲阵!但凡敌寇,一个不留!”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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