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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踢狗

  这喜鹊,非得看她整天跟个怨妇似的,她才高兴。

  甄十娘白了她一眼,“不过是两下将就罢了,我又没打算搬回将军府,怕什么。”认了个干娘,又得了五品诰命,甄十娘底气可是比以前足多了,“他生气不来这里,倒冷清了。”

  这也是甄十娘的心里话,她倒是真愿意沈钟磬只要每月把抚养费按时给她就行,人就不用来报到了。

  “夫人!”喜鹊语气大为不满,“……你不能再和将军这么打闹了。”听秋菊说,他们已经同床了,现在竟然还说这么赌气的话,岂不是又回到了五年前,两个人天天针尖对麦芒,硬碰硬地往死里打?

  沈钟磬一向吃软不吃硬,对付他只能用柔,有句话说的好,以柔克刚,两人复合以来,她家小姐一直做的很好啊,把一个柔字发挥的淋漓尽致,怎么去了一趟上京城就变了?

  这可不是好现象。

  五年前两人水火不容,直闹得恨不能把房盖揭了的情形又闪现在眼前,越想越担心,喜鹊又叫了一声,“小姐!”

  孕妇最大,见喜鹊急红了眼,甄十娘索性缴械投降,“我知道了。”她话题一转,“……我看灵谷镇这矗房子不错,灵谷的水质大周闻名,交通也方便,三进出的大院做药厂绰绰有余,尤其还有三百倾良田,正好种药材。”把清单递给喜鹊看。

  古代没银行,没社保,只有田能防老,将来哪怕药厂不挣钱,有了这三百顷良田按月收租,简武简文也饿不死。

  白手起家。按说她一开始不该把摊子铺的太大,可时间有限,有萧老夫人做后盾,思前想后,甄十娘决定放手一搏!

  清单昨天就送来了,喜鹊早看过,闻言不由一怔,“……灵谷太远了,离梧桐镇三十多里。夫人去一趟至少要二三个时辰。”接过清单又摇摇头,“再说价钱也太高了,二千八百两,夫人哪有那么多银子?”

  “我就是看好了他离梧桐镇远。”甄十娘摇摇头,“我原是打算就在梧桐镇上选址的。可认真想想,这里人都认识我和李掌柜,那么大个药厂一旦开起来,很快就会揪出我这个幕后老板……”指着清单,“灵谷在梧桐镇和上京中间,离上京城四十多里地,以后运送药品也省了脚程银子。”

  别看偶尔雇辆马车没几个钱。可一旦成规模了,这药品运输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日常开支,最主要的,以后她的丸药出了名。不是出自梧桐镇,一般人就不会轻易把她和药厂联系在一起。

  喜鹊有些不死心,“……李掌柜肯放下药铺的生意,跟您去灵谷镇吗?”送清单时。李齐媳妇已跟喜鹊露出要跟着甄十娘干的心思。

  她们也算计了,二十万粒契约只是开始。有名声赫赫的大将军做后盾,甄十娘的药厂一定会越做越大,不久的将来,药厂里随便一个买办,挣的也比瑞祥药铺多。再者,甄十娘收了他,他以后就是将军府的人,看看顾买办的威风,他们哪能错过这样的好机会。

  “简记阿胶一停,瑞祥的生意也跟着一落千丈……”甄十娘笑的自信,“李掌柜能把这处选址标了重点给我,就说明他已有抛开瑞祥去灵谷镇替我经营药厂的打算了,这个我们倒不用太担心……”

  想想也是,喜鹊就点点头。

  忽然又抬起头,“夫人哪来那么多银子啊?”

  二千八百两,可不是一个小数。

  而且这只是买厂房,要开药厂还得买设备、药材等日常周转,没个千八百两投入也周转不开。

  这样一算下来,果真选了灵谷镇这处房子,他们至少要有三四千两银子垫底。

  这个数目,对她们目前来说,是个天价!

  见甄十娘目光落在秋菊手里的首饰盒上,喜鹊一把夺过藏在身后,“这是将军才给您置办的头面,您想也别想!”才封了五品诰命,甄十娘以后奉召入宫的事会越来越多,到时拿不出像样的头面来,被沈钟磬知道她们给当了,非活剥了她们不可。

  “二千八百两银子,单这支赤金镶蓝宝石孔雀开屏点翠就够了吧……”甄十娘懊恼地嘟囔了句,她话锋一转,“不当就不当吧,过年时将军给我了六百两,再加上这一年攒的,我手里也有七八百两……”她看着喜鹊,“药市也快开了,看看药市一开就让李掌柜带着秋菊把萧老夫人送的那些药材卖了吧,少说也能卖个千八百两的。”

  “那些药材都是给夫人补身子的!”话说出口,想到甄十娘不惦记着当头面就好,喜鹊又痛快地点点头,“只好先这样了。”小声嘟囔道,“全卖了还不到二千两,差得还多着呢。”暗暗发誓,“回头一定要把首饰匣子藏好了,绝不能让甄十娘翻出来给当了。”

  正说着,冬菊进来回话,“……刘妈来了。”

  刘妈?

  甄十娘疑惑地抬起头。

  “已经来三次了,我们要的奴才都准备好了,夫人不在,奴婢也没敢定。”喜鹊笑着解释道,“我瞧她那意思是怕您变卦,才追的这么急……”

  甄十娘才想起祖宅的丫鬟还没买齐,想了想,吩咐冬菊,“就说我歇下了,让她明儿一早直接把人带过来吧。”又道,“纪怀锋回来了,让他去找找文哥武哥给接回来。”之前沈钟磬突然来了,喜鹊特意让李长海领着他们出去躲了,四天没见,甄十娘是真想儿子。

  秋菊站起来,“马大伯家的大黑马才下了驹子,他们一定是去哪了,奴婢去找吧。”

  简武最喜欢这些大牲畜,老早就嘟囔着马大伯家的马要下驹子。

  那面沈钟磬在城外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在太和殿外凉了一过多时辰,才被万岁召进去臭骂了一顿打发出来。

  萧煜正和小太监说话,瞧见他黑着脸出来。不用猜,萧煜也知道他是被万岁骂了,好心情地邀请道,“……中午一起去喝一杯?”他能调兵延上京到梧桐镇撒网似的寻找甄十娘,就说明他是真把甄十娘放在了心底,这让萧煜由衷地替甄十娘高兴。

  眼底的笑容不自觉地一圈一圈放大。

  看在沈钟磬眼底格外地刺目,额头的黑线瞬间又多了几条。

  “将军这两日去哪了,让奴才好找。”小太监不知道沈钟磬的行踪,见到他。快步上前施礼道,“将军要的猎犬前日就送来了,是北方少见的狼青,万岁让您瞧瞧合不合心?”

  那日听甄十娘讲北方狼灾,沈钟磬才惊觉要征服燕祁。他的部队也要驯养一批巨型猎犬,便把想法奏了万岁,不想,万岁还真当成了一件事儿。

  循着小太监目光,沈钟磬这才注意道,小太监手里正牵着一条巨大的狼狗。

  有半人多高,通身青灰。两只耳朵尖尖地立在脑后,骤看上去,恍然一只凶恶的大灰狼,一双暗褐色的眼睛发出青幽幽的光。正灼灼地盯着沈钟磬,许是被他那一身无形中释放的煞气挑衅,见沈钟磬看过来,狼狗身上的灰毛瞬间立了起来。鼻间发出一阵嗡嗡的撕咬声。

  小畜生也敢欺负他!

  刚被万岁骂了个狗血喷头,此时见狼狗不去咬一脸贼兮兮的萧煜。反冲他使劲,沈钟磬怒火腾腾腾地往上窜,见狼狗迎面冲过来,抬腿就是一脚。

  只听嗷的一声,半人高的狼狗被踢出一丈远,扑通落在地上,蹬了蹬腿,再一动不动。

  小太监摊着手,傻乎乎地望着自己被狗链子拽得血淋淋的手掌,张着大嘴发出不声音。

  就这么给踢死了?

  事情发生在一瞬间,待萧煜回过神,发现狗竟被踢死了,再抬头望去,沈钟磬已走出几丈远,消失在太和殿朱红的大门外。

  “……它可是内务府花了一千两银子从北方牧场买回的种狗!”萧煜闷闷地嘟囔道。

  将军府里。

  几个小丫鬟正围着红蓼叽叽喳喳地看着老夫人才赏的一只玉兰红珊瑚银簪。

  “真漂亮!”红桑抚着钗头上晶莹剔透的红珊瑚赞叹不已,“据说珊瑚中以红色最珍贵。”

  红蓼脸上就露出一丝得意,“千年珊瑚万年红,老夫人说这发簪是沈家祖传的。”

  撵走甄十娘她立了首功,老夫人已露出抬举她的心思,沈钟磬每月里有大半个月宿在浩然居,比宿在五个姨娘院里的日子加起来还要多,若真被抬举了,沈钟磬每月就会有一大半的时间和她厮守在一起,一旦怀了孕……再生下将军府的长男……

  到那时,她比楚欣怡还风光!

  想象着楚欣怡低眉顺目和自己说话的模样,红蓼咯咯笑起来。

  落在红桑耳朵里特别的尖刺,她眼底闪过一丝阴霾,瞬间便掩了去,露出一副人畜无害的面孔,“夫人一进府就和将军同了房,我看将军好像很喜欢夫人呢。”

  不着痕迹地泼了一瓢冷水。

  当初她和红绸都是沈钟磬荣归之前进的府,买她们时牙婆就透露说是给准备的通房,可惜,进府大半年,沈钟磬连正眼都没看过她们,自持脸蛋胜过楚欣怡,红绸沉不住气,趁将军醉酒时勾引,结果第二天便被撵出了府。

  老夫人才又把身边的红蓼派过来,长相气质都不如红绸,红桑绝不相信红蓼的运气会比红绸好,仅仅得了老夫人的赏识,将军就会收了她,从此飞上枝头做了凤凰。

  “将军五年前就和夫人同过房呢,还不一样被撵到乡下!”红蓼一哂,“就算将军再喜欢,老夫人不喜欢又能怎样?”语气尖锐,“自古就没有儿子扭过娘的!”又道,“光帝三年,永醇皇后因不得太后的意,就被光帝废了,皇家尚且如此,何况民间!”

  想想也的确如此,红桑就咬了咬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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