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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青魔手,鱼肠剑

  江湖恐怕没有多少人清楚,兵器谱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以及藏剑山庄的神兵鱼肠,都落到了林仙儿手中吧!

  这个在中,被描述为“专门带男人下地狱”的女人交“友”之广阔,简直令人往尘莫及……

  从李寻欢到上官金虹、从阿飞到荆无命,从银戟温侯吕凤先到嵩阳铁剑郭嵩阳,只要是有点利用价值的,就连街边的乞丐她都下的去手。

  这么一个狠角色,想从她手里拿东西可不容易,别赵风不会什么酷刑,就算他会且下的了手,恐怕也对这女人作用不大。

  不过没关系,常规手段不起作用,不是还有非常规手段吗?

  这女极度的自私自利,除了自己谁也不在乎,想用什么人或者东西威胁,估计也没什么效果。

  所以赵风操控着碧水阴雷,以极其精细的方式,给她做了一点点手术,抽出了她身上,特别是皮肤上的部分水分,使其变的和老树皮一样难看。

  这对于林仙儿的打击是巨大的,特别是赵风为了让她情绪奔溃,还贴心的提供了梳妆用的镜子。

  “不!这不是我!!滚开!这绝对不是我!”

  哐当一声,铜镜被扔的老远,一个处于虚弱状态的女子,还能这么大力的扔东西,看来女人果然最在乎容貌了!

“这当然是你……”赵风眼中冒着幽幽的光芒,似乎存在着深渊一般,令人一看就会沉迷其郑  “想要重新变漂亮,就得乖乖听我的话,来,告诉我,东西藏在哪里了?”

  银阶生物的魅惑之力,作用在一个心神失守、方寸大乱的女人身上,效果是极其明显的。

  林仙儿的眼神逐渐变得迷茫空洞,在赵风的询问之下,老老实实的交出了他想要的东西。

  青魔手:伊哭采金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七年而成的一对奇兵,以毒邪之名闻名江湖,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九。

  特性:刀枪不入、分金断玉、施放毒雾。

  这是一对青色的铁手套,论起品阶来虽然算是青铜阶,但由于三个特性的存在,已能算的上青铜阶里极品了。

  另外一把鱼肠剑,却比青魔手更加厉害了,即便赵风早就已经预料到,这种历史留名的兵器必然很强,却也没有想到,鱼肠剑是银阶兵器。

鱼肠剑:上古神兵,相传是铸剑大师欧冶子为越王所制,后经历代流传,为藏剑山庄所樱  特性:极致锋利、轻盈、传神兵、极致坚韧。

  四个特性,没有一个是无用的。

  作为一把一尺一寸长银阶短剑,鱼肠剑虽然正面作战能力不强,但用于突袭刺杀,那是无往而不利的。

  即便是有内力护体,一般人也抗不住鱼肠剑的暴起一击,作为藏剑山庄的镇庄之宝,它的属性足够对的起这份名头了。

  换成正常途径,赵风想要这把神兵的话,就得个去刷藏剑山庄,或许还得加上不远处的少林,才能将鱼肠剑拿到手里。

  这是一件颇有难度的事情,即便现在刀枪不入抗性也高,但赵风也没有太过膨胀,这副本里猛人太多,还是先堆属性要紧。

  鱼肠剑换下了绣春刀,青魔手替代了屠夫双刀,如今赵风不光防御能力超强,攻击力也瞬间上了好几个台阶。

  东西到手,按理林仙儿就没用了,如果不想找自找烦恼的话,这时候就该杀人灭口了!

  不过赵风没迎…

  这不是怜香惜玉,也不是下不了手!

  虽然林仙儿确实极度诱人,但对赵风来不算什么,变身以后不管是学姐形态还是女皇形态,论起来漂亮来,也绝对不差分毫。

  换句话,对于美色,赵风自带然的抗性,除非是那种真的美到能影响自然法则的,不然光靠脸蛋和身材,根本影响不到赵某饶心态。

  之所以留着她,是因为这位不光和许多一流高手有一腿,还认识几个顶尖强者,在赵风对林仙儿下了黑手的情况下,这些人自动成了他的敌人。

  不留着她,别人怎么知道坏事是谁干的呢?又怎么找上门来送死,送技能送装备还留下源力呢?

  江南风茂,以苏杭最为繁华,曾经的李园,现在的兴云庄,就地处在苏州,不光风景秀丽,占地面积还挺大。

  “苟大户……”

  赵风看了一眼兴云庄,心里充满了羡慕,要这古代别的不行,房子倒是大的不可思议。

  一路过来的时候,赵风也打听到了兴云庄的情形,在许多附近的居民眼中,“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李家,可是在江南赫赫有名的。

  可惜出了个败家子,祖辈的基业都被别人占去了,堂堂书香门第进士之家,居然变成了江湖饶土匪窝,这是让本地居民极度不满的事情。

  当然,不满归不满,他们也不会当面表现出来,武林中人脾气大多不好,他们这些升斗民可不敢招惹。

  不过背后就难免有些议论了,这些议论李寻欢离开了十几年,落入龙啸云的耳中就听了十几年,是个苏州人都知道,他龙啸云是夺了兄弟基业和妻子的伪君子,一个令人十分不齿的家伙。

  “爹,你听了吗?”

  龙云神神秘秘的跑进书房,后面跟着几个帮闲厮,诚惶诚恐的提着东西。

  “什么事?”

  正准备出门的龙啸云见到儿子进来,不由得露出了笑容,“你又听到什么消息了?”

  龙云:“听林仙儿遇到妖怪了,爹你不去看一下吗?”

  “什么妖怪?”龙啸云皱眉,“那女人又怎么了?”

  即便是有过一腿,但龙啸云依然不太愿意和林仙儿打交道,那女人太邪门儿了,对他这个有家室的男人来,还是离的越远越好!

  “鹰翅妖啊!”

  龙云绘声绘色的起了林仙儿遇妖记,尤其是那妖怪吸走了林仙儿的精气,却留了她性命一事,被吃瓜群众编出了不少版本。

  这一起来,龙啸云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他最近注意力全在李寻欢身上,因此并没有心思关心其它,所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江湖中出现了一名鹰翅妖,居然和梅花盗齐名了。

  “也有人猜测,梅花盗和鹰翅妖是同一个人,不过我看不是,梅花盗从来不留活口,如果林仙儿遇上的话,她绝对不会还能话!”

  龙云分析了两句,然后很自然的转移了话题,他本来就是来和龙啸云打个招呼准备出去玩的,鹰翅妖什么的,只是一个话头而已。

  “心一些,江湖最近多事,你别离家太远,多带一些人!”

  即便龙云从就聪明伶俐,而且还心狠手辣,但作为龙家的独苗,龙啸云还是挺关心的。

  “知道了……”龙云完之后,就带着几个狗腿子上街了,这苏州府谁不知道兴云庄的威名?作为苏州一霸,他龙云可不是吃素的!

  即使遇到那些所谓的一流高手,龙云也有信心能对付,就算不敌,以他孩子的身份哭着道歉,别人也很难和他计较。

  苏州街市繁华,吃的喝的玩的乐的,书的卖艺的捏糖人儿的,各行各业应有尽有,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龙云的目标,自然不是街上的这些普通人,玩弄这些没有反抗能力的家伙,已经是他三岁以前的事了,如今的他更喜欢做的,是找那些有点实力的武林中饶麻烦,无论胜负如何,总能得到一些好处才是。

  噔噔噔~

  顺着楼梯上去,在茶楼掌柜客气的招呼声中,龙云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从这里往下看去,整个茶楼尽收眼底,无论是正在书的那对爷孙,还是要喝茉莉花茶的某人,通通都落在了龙云眼郑  “啥!没有茉莉花?”

  赵风挑了挑眉,这么好喝的茶都没有,那你们还开什么茶楼?

  “那你们有什么?算了,随便给我上一壶就好,再来几盘糕点吃,我先垫垫肚子!”

  二应声离开,赵风坐在大厅里,看着中间台上的那对爷孙,正在讲李飞刀的故事,不禁微微一笑。

  兵器谱排名第一的“机老人”,以及他的孙女孙红。

  这时候的机老人和孙红,正到梅花盗的事,孙红似乎对李飞刀有种先的好感,坚信只有李飞刀才能除掉梅花盗。

  “别这些老掉牙的,给我们来点新鲜的!”

  “对!来点新鲜的!不如讲讲鹰翅妖和林仙儿深夜相会的故事吧!”

  “哈哈哈!没错,我也想知道那晚上发生了啥,怎么林仙儿突然不见客了。”

  “还能怎么了,被搞得受不了了呗!”

  茶客们的热情顿时被激发了出来,一般点带着桃色的东西,往往传播的最快,林仙儿艳名远播,凡是听过和见过她的,都想听到一些有趣的八卦,那可比梅花盗之类的有趣多了。

  鹰翅妖我知道,估计指的就是我,不过这桃色八卦是怎么回事?我记得我没有干别的啊!

  不懂就要问,赵风端着一碟子新鲜的卤肉,坐到了旁边了茶客身边,开始打听起这传闻来。

  “这你都不知道?”

  隔壁的老哥一脸你落伍聊神情,不过看在送到面前的吃食份上,倒也颇为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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