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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关于火器和崇祯

  由于后面剧情的需要故而从网络上面找到了这些资料,希望各位读者能够谅解一下。因为文章后面马上就要关联到崇祯,以及明朝的火器,故而在这里吧火器和崇祯给细细的介绍一下。

  因为中国曾经被满清这个只知道“弓马娴熟”的民族统治了二百七十年,所以后代的中国人都产生了一种误会,以为发明了火药的中国,竟然把本应成为先进武器的发明,白白浪费在无义的娱乐上。其实不然,清朝以前的蒙元和明朝两代,都十分重视火器的发展与装备,我不是要故意贬低满清,仅仅是想阐述一下中国在火器方面曾有过的辉煌。

  火枪最早出现在中国,这一点是勿庸自疑的。中国的早期火枪,在10世纪的宋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后经元、明两代发展,至明末本应有所大成,怎奈…………在中国广泛使用火铳后,阿拉伯人在14世纪初,制成了木质管形射击火器“马达发”。而欧洲14世纪中叶,意大利制成金属管形射击武器“火门枪”,以后又发明了火绳枪。要说明的是,欧洲的火枪是自己独立发展起来的,在17世纪的时候,反而对中国的火枪技术有所影响。

  宋朝出现的“突火枪”杀伤力不大,射程仅仅5—10m,在当时多说是吓唬人用。但元朝建立后,重视发展新型火器,至元十六年(1279),集中各地工匠于大都(今北京市),研制新式兵器,重新调整火药的配方,使同样体积的火药,效能提高了约三倍。元朝至顺三年(1332),铸造了铸有铭文最早的铜火铳,长1尺1寸,重28斤。同时还制造出了早期的手铳,但威力小、射程低,基本上没有使用价值,给军官们作为玩物到更合适一些。

  元末战争时期,火炮在战争中被大量的使用,据《明史》记载,元朝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张士诚被明军围困在平江城(今江苏苏州),大将徐达“领四十八卫将士围城,每一卫置襄阳炮架五座,七梢炮架五十余座,大小将军筒五十余座,四十八营寨列于城之周遭,张士诚欲遁不得飞渡,铣炮之声昼夜不绝……”。由此看来,当时的战斗景象是何等的壮观,火铳和火炮的数量亦已经达到相当的数量。金属火器的出现,开创了古代武器的先河,它以使用寿命长,发射威力大,运用范围广等多种优点,成为以后历代的重要兵器,并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应用。

  到了明朝,由于封建社会经济的高度发达,兵器也有很大的发展。其主要冷兵器有长柄刀、枪、短柄长刀、腰刀及各种杂式兵器如镋钯、马叉、狼筅等等。除了继承传统的兵器品种外,火器的发展到明朝达到鼎盛时期,明末的兵书如《兵录》、《神器谱》、《武备志》、《西法神机》、《火攻挚要》、《筹海图编》、《军器图说》、《火龙神器阵法》等更是详细地记录了明军装备火器的制法、图谱以及火器部队的编制和战法。此外诞生了数位知名的火器(包括理论)专家如赵世祯、毕懋康、胡宗宪、茅元仪、孙元化和明末清初的天才武器发明家戴梓;十分重视火器运用的军事将领如戚继光、孙承宗、袁崇焕等。

  明军真正意义上的火器发展是从抗击倭寇时开始的。因此必需先了解一下日本“鉄炮”的来历,以及欧洲的火器发展经过。

15世纪初期,西欧的工匠们将原先的“火门枪”的木制握柄被重新设计过,射击时能够倚靠在士兵的肩膀上,而不再是架在支架或者地上,自此步枪的定义被正式确定为:单兵肩射的长管枪械。15世纪中期,又创制了新式火枪——火绳枪,用火绳点火,并在火枪上加装了能够控制点火的机械装置——扳机,使火枪射速更快,射  程更远。这种新式的扳机击发式火绳枪的口径一般为15~20毫米,管径比一般为40到45,而最大射程一般为60~80米(杀人距离),它在1543年传入了日本。

  日本制成火绳枪经历了三个阶段:元至元十一年(倭文永十一年、公元1274)到至元十七年(1281)蒙(元)、倭战争时期,倭军从作战中见到了蒙古(元)军使用的铁火炮,从此得知世界上已经有了一种新式兵器—火器,这是倭国初知火器的阶段;尔后在天朝大明成化二年(1466年),(中国的)琉球人到倭国时传入了明铜火铳(原始手铳);大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南夷”(葡萄牙)商船被台风带到了萨摩以南的种子岛,葡萄牙商人带有欧洲火绳枪,大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工匠八板清定仿制出了倭国最早的火枪——种子岛铳,这就是给倭国历史带来巨大变化的“鉄炮传来”——火枪在倭语中写作“鉄炮”。

大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倭国江州的国友锻冶,组织了高明的工匠,仿制成适合倭兵使用的火绳枪,并且制成了闭锁螺栓,较好地解决了枪尾的闭气问题,提高了火绳枪的威力,较葡萄牙人制造的火绳枪更为先进。这种“鉄炮”的口径与欧洲火绳枪相同,但射程提高到100米,射速每分钟5发。不久国友锻冶进行批量生产,售出数百支成品,有些海盗及走私商人等乘机购买,持为劫掠凶器,我国闽浙沿海多受其害。当时正值戚继光抗倭,戚继光对火绳枪的威力评价很高,认为这是杀敌最有效的兵器,并对火器的战术使用作了很深的研究,发展出车营、三才阵等适合发  扬火器威力的部队编制和战法。

  大明正德七年(1512),明军平定南海之役,缴获三艘海盗舰船,得到了“佛郎机”火器。“神机营”的武器专家改进了缴获的火器,创制出佛郎机铳,又称为“神机炮”,并批量生产,使中国的火器跨跃了一大步。但佛郎机铳是大口径火枪(炮),需三人同时爱作一门。九年后,大明嘉靖元年(1521),明军在广东新会西爱湾之战中,又从缴获的两艘葡萄牙舰船中得到欧洲火绳枪称“西洋番铳”,但那时葡萄牙人所用的火绳枪,大抵还是初创时期的制品,未引起明军高层的足够重视,直到不断掳掠沿海的倭寇用上了火绳枪,明朝军队才开始批量装备以之对抗。

  大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军在收复被倭寇及葡萄牙人侵占的双屿(今浙江鄞县东南)战斗中,俘获了一些善于制造铁炮的日本人及铁炮。由马宪、李槐等人,学习了制造火绳枪的方法,并在其基础上,加以研究改进。于大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造出了“比西番尤为精绝”的中国第一批火绳枪,而且手笔极大,一上来就是一万挺,由此可见,当时明朝政府对军队装备火器的重视程度。如果不是明朝末期,政治上实在极度腐败,外加连摊上三个“倒霉”皇帝,满清焉有入主中原之理!

  中国把创制成功的火绳枪,称之为“鸟铳”,《武备志》说:“后手不弃把,点火则不动,故十发有八九中,即飞鸟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又因其所安装的弯形枪托形似鸟喙而被称为“鸟嘴铳”,也有人称其为鸟枪,成为当时明军战斗中的“利器”。明军装备的鸟铳射程可达120米,枪管用熟铁制作,底部有火孔与火药池(放引火药)相连,池上覆盖有铜盖,可以遮挡风雨,搠杖(通条)插在枪管下的木托上,用于填送弹药,枪管底部用螺栓封固,便于取开擦洗枪管。

  大约在同时,鲁密国(今土耳其)派遣使者朵思麻到中国进贡火绳枪,中国古代著名火器专家赵世祯,生长于海滨,少经倭患,深知增强国防力量、改善武器装备的重要性,决心研制出精良的火器装备官军,卫国保民,于大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给皇帝呈上了《用兵八害》的条陈,建议制造鲁密国进贡的番鸟铳,经兵部议交京营试制。

  赵世祯唯恐京营“制造打放两不如法”,就登门求教朵思麻,详细讲解了制造和使用方法,并自己出资(赵世祯时任从七品衔的中书舍人)召集工匠进行试制,终于在万历二十六年创制了比鸟嘴铳射程更远的火绳枪,称之为“鲁密铳”。这种铳加长了枪管(4尺5寸),重量略大于鸟铳(6—8斤),射程远(150米),威力大,在结构上更优于鸟嘴铳。故《武备志》说:“鸟铣:唯鲁密铳最远最毒”。同时还研制出当时最新式的火器“掣电铳”和“迅雷铳”,前者兼具西洋铳和佛郎机的优点,后者并有鸟铳和三眼铳的长处。万历三十年六月,赵士祯研制的火器通过兵部、工部、刑部等部门官员的试验。会审报告建议皇帝将赵世祯“所制车铳式样随发京营,依法成造,责令官员加以教演,传示各边,以究其防边制虏之用”。

  对比15—16世纪欧洲各国装备的火绳枪,在上构造和明军的火绳枪基本一致,技术参数也大致相仿,但明军的鸟铳比这些枪都要轻便。西班牙的重型火绳枪——穆什克特枪,口径在23毫米以下,重810公斤,弹丸重50克,射程250米,可以保证射穿任何的铠甲,虽然明军的鸟铳威力比不上这种枪,但比起机动性和轻便性却是穆什克特枪远远不及的。

  15世纪初期,欧洲战场上出现了炮身和药室一体的青铜炮,不久又出现了轮式火炮,采用颗粒火药,法国于15世纪中期首先铸造铁炮,并很快使这一技术传遍欧洲;公元16世纪前后德国纽伦堡地区生产出一种直线式线膛的火绳枪——“毛瑟枪”,由于“膛线”一词的英文译音是“来复”,所以线膛枪也称“来复枪”,这种带有膛线的来复枪射击精度大大超过了滑膛枪。

  从17世纪起,欧洲枪炮制造技术发展迅速,法国人发明了具有防风防雨性能的燧发枪,它的出现标志着纯机械式点火时代技术的结束。燧发枪的基本结构如同打火枪,即利用击锤上的燧石撞击产生火花,引燃火药。以其射速快、重量轻、射程远等多种优越性,逐渐将火绳枪废弃;瑞典人则划时代地把弹丸和发射药装在同一个纸筒内,装填时将纸筒撕破(咬破),把发射药和弹丸一块装入枪膛中去,既简化了装填过程,又保证了发射药的定量装填,它预示了一种新型的定装枪弹的出现;1776年,英国人又将直线形膛线改成螺旋形,发射时火药气体使铅丸膨胀而嵌入膛线以发生旋转,发射的弹头出膛后高速旋转前进,增加了子弹的稳定性,提高了射击精度,增大了射程,到达了200米之多!!!

  由于这些欧洲先进火器优于中国火器,明政府在自己研究不出来的情况下,就毫不犹豫的花钱从葡萄牙铸炮专家伯多禄•;波加罗在澳门兴建的铸炮厂引进火器技术,进行大量仿制,并用于实战,在实战中取得巨大收益,进而批量装备军队。《中国军事史•;兵器卷》记载明朝后期明军的火炮用精铁铸造,在技术上接近西方的水平,数量则稳居世界第一,野炮的最大射程可达到10里,舰炮也达到4里以上,开始采用了爆炸弹丸、分装弹药、后膛装填、有射表、瞄准具等等,种类上覆盖大中小口径,平射炮、曲射炮、臼炮……

  明军主力火炮“红夷炮”,号称“净重三千斤,射程十里,每发可毙敌千人”,当时倭国和后金的大炮射程才一里(500米)。努尔哈赤就是被袁督师的红夷大炮炸毙的,据说临死前对明军的大炮耿耿于怀,说:“我二十五岁以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想不到死在明军的大炮之下。”努尔哈赤死前命令后人好好学习明军火器,到了进攻扬州时清军也是用吴三桂的大炮轰塌了城墙才攻下了城池。

  火枪已经是明军步兵的主要装备。每名火枪手配备火药罐2个,一个装发射药,—个装引火药,携带铅弹300发。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发射药已经使用粒状火药,而不是以前的粉末状火药,其成分比例为硝1两(占75.75),硫磺1钱4分(占10.6),柳炭1钱8分(占13.65)已经基本达到黑火药的最佳配比了(硝75,硫磺10,炭15)。由于发射速度较慢,为弥补这一缺点,通常在战术上采用三排轮放法,即一排装铳,一排进铳,一排放铳,第一排发射完毕后,退至第三排装铳,第二排进至第一排位置放铳,如此轮流发射。同时期欧洲的火器技术虽然高度发展,但是冷兵器仍在作战中占很大比例,主要包括长矛、长戟、长弓、短剑等。

  直到明朝灭亡前,明朝的军事机构也在不遗余力地开品种颇多,形式复杂的管形火器(火枪、火炮)。如崇祯八年(1635),南京户部右侍郎毕懋康著的《军器图说》中,记载有“自生火铳”,就是一种燧发枪,这是中国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燧发枪;京军三大营的标准装备——线膛枪(直线膛),葡萄牙人于1637年向明政府进献了线膛枪,神机营火器专家用后称赞该枪射程远,精度高,装填方便,上表请示大量仿制并装备京军三大营;大汉奸吴三桂作大明山海关守将时,曾制作过大口径铁芯铜炮,集铁坚、铜韧于一身,提高了大炮的使用性能,这可以说是当时不小的创举,这炮至今有一门陈放在沈阳的辽宁省博物馆。说明几十年间明朝火器技术发展之快,但可惜国家将亡,没有批量装备。另外喷射火器(古代火箭)制造也相当精良,样式、品种达几十种之多;爆炸性火器也相当发达,具体有两大类:一类就是地雷,品种繁多,有石头雷、陶瓷雷、生铁雷等数十种;另一类就是水雷,有水底雷、水底龙王炮和混江龙等兵器。根据大量的史实证明,中国是世界上最先发明和使用“两雷”的国家。

  我国在17世纪中期的明末清初时代,火器的发展程度并不很落后于西方世界,军队的火器装备比例基本上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的。清军除了初期为了和明军争夺政权,而大力发展和明军一样的火器外,其他的时候,清军简直就是一无是处。满清建国后,军事装备专家仍对火器有相当改良和实验,例如满清政府曾先后开发过三种主要形式的燧发枪,即转轮式、弹簧式和撞击式,只是这些燧发枪做出来不是用来装备军队,而是用做宫廷狩猎时使用的禽枪。乾隆年间还制作过镶骨燧发枪,和同时代欧洲装备的制式步枪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但此枪的作用依然是狩猎用的玩具——世界最先进的武器居然派上这种用处!!??

  更可气的是,康熙年间的超天才武器发明家戴梓发明出“连珠铳”,一次可连续发射28发铅弹,威力极大,在当时可谓妙绝古今,冠绝中西,比欧洲发明的机关枪早两百多年。又造出蟠肠枪和威远将军炮,他发明的威远将军炮类似现代的榴弹炮,射程远、火力猛、威力大。但满清统治者抱着“骑射乃满州根本”这种白痴的念头,愚蠢地将戴梓充军关外,中国的火器发展乃告停顿,终于被欧洲所抛下。康熙还算有点良心,将“戴梓”之名刻在“威远将军”的炮筒上,以示尊重。

  1757年满清政府自欺欺人地禁止外国人在华携带火器的布告,几乎是明白的告诉人家——满清统治者对火器恐惧。这种恐惧一直延续到1842年英国的远征军司令濮鼎查让中国军官在火炮面前惊得目瞪口呆,四千远征军竟击败了满清二万正规军。1860年英法联军扫荡圆明园时发现,当年英国使团赠送给乾隆皇帝的火炮仍保持完好的状态,随时可以发射,不过好像在华丽的“夏宫”它们只是摆设品。1900年满清那群不忘“骑射乃满州根本”的八旗兵在八国联军新式的“连环火枪”(机枪)前被打得尸积如山,而被鞑子们扼杀了探索精神和民族优越感的的中国人却在颠狂的信奉着“神功护体,刀枪不入”……

(一)开花弹  开花弹是爆炸性炮弹的别称,因其爆炸时弹片四射,犹如花朵绽放得名。开花弹源于北宋火器“火球”(原字为“毛”字底加一“求”),外型浑圆,内盛火药,裹以数层厚纸,点燃火药引线“药捻”后用抛石器投入敌阵,炸烧敌兵,南宋时改用铁炮发射。“火球”的威力十分有限,原因有三:1.纸制的外壳无法形成弹片杀敌,只有炸和烧两种功能。2.内部的火药硝碳磺比例为60:22:18,与黑火药比例75:15:10相差很大,爆炸威力大减。3.重量轻,材质薄,射程太近。为了克服这些缺点,铁壳的“火球”出现了,这即为开花弹。开花弹具体的发明时间无法确认,推测应在发明了铁壳的爆炸性火器“霹雳震天炮”和“火蒺藜”之后,大体在南宋后期。

  明代开花弹被广泛使用于同北方游牧民族的战争中,在此摘录一条新闻: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工作者日前在托克托县境内发掘出土了20多枚明朝早期地雷,据称,这是我国首次出土明朝地雷。这次出土的地雷为铁铸球体,大小规格分为两种,大的直径11厘米、重17公斤,小的直径为85厘米、重08公斤,球体表面有一突出台体,高约06到07厘米,直径约3厘米,台面中间有一直径约04到05厘米的圆型小孔,用以装火药和引爆火药捻,当打开已经锈蚀的小孔时,还能倒出里边的火药。火药均为黑色,其中有一枚较大的火药为土灰色,且部分火药呈米粒大小的颗粒状。

  据新华社,出土地雷的内蒙古托克托县(古代称之为东胜州)地处黄河岸边的山梁台地,起着雄踞高地、扼守黄河的重要作用。当时这里水陆交通便利,边界贸易繁荣。元朝末年,各地纷纷爆发农民起义,公元1368年元大都被明军攻破后,为了荡平北部元军,明军曾在这里与元军发生激战。该城出土的地雷正是这时明军攻城用的武器,在出土地雷的附近还出土了十几公斤铁弹丸,这是当时明军使用大炮发射的弹丸。”

  明朝的“地雷”?根据《武经总要》记载,当时的地雷是先在敌人的必经之道上挖一大坑,埋入火药,上面覆以碎石,以盘香引爆。这些所谓“地雷”根本就是开花弹!“在出土地雷的附近还出土了十几公斤铁弹丸,这是当时明军使用大炮发射的弹丸”就是证据,他们挖到的是一个火炮的弹药库!“铁铸球体,大小规格分为两种,大的直径11厘米、重17公斤,小的直径为85厘米、重08公斤,球体表面有一突出台体,高约06到07厘米,直径约3厘米,台面中间有一直径约04到05厘米的圆型小孔”这些数据也表明了开花弹的本质,试想,地雷需要两种规格,并且铸造精度在一毫米以内?只有火炮才要求炮弹有如此的精度,因为大家知道:如果炮弹大于火炮口径就无法发射,而小于火炮口径会造成火药气体泄漏,射程和精度都无法保证。感谢这些数据让我们知道当时那里的火炮至少有两种,一种是口径为85毫米的,另一种是口径为110毫米的。从这些数据我们还知道了东西方的开花弹有一个区别:西方的开花弹是在铸铁弹体上开一个口,以木制的“信管”塞住,在“信管”内装上缓燃火药来引爆;而明朝的开花弹则是“球体表面有一突出台体,高约06到07厘米,直径约3厘米,台面中间有一直径约04到05厘米的圆型小孔”,估计是在小孔里插上“药捻”来引爆。因此“信管”、“药捻”都是现代炮弹引信的始祖,也证明了东西方是各自独立研制出开花弹的。当时明朝军队的火炮除了装备开花弹,还装备了实心弹(又称“葡萄弹”)和霰弹。实心弹是由铁或者铅铸造而成,少量是用石块磨成球体,这种弹主要用于攻城洞穿城墙工事,射程远但是对杀伤人员而言威力不大,除非直接命中,而一旦被实心弹直接命中的话非死即残,但努尔哈赤并没有肢体断裂,因此可以排除是被实心弹打死的。再看霰弹,霰弹在当时是野战火炮的大威力弹种,由数升铅铁小丸构成,射击时可以形成弹幕,杀伤力极大,但是霰弹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射程太近,一般不超过一里,努尔哈赤是不会将军营设在离城墙如此接近的地方的,所以霰弹也可以排除。如此一来,只有开花弹是杀死努尔哈赤的“真凶”,开花弹是铁壳,可以及远,同时爆炸时威力大。推测当时的情况是一枚开花弹落在努尔哈赤附近爆炸,他被弹片和冲击波击成重伤,不治身亡。

  令人深思的是,在明代大放异彩的开花弹,到了鸦片战争时中国竟然无人知晓,连清朝当时的火器专家丁拱辰也不知开花弹为何物,以至于李鸿章向德国克虏伯兵工厂订购开花弹,曾国藩设立安庆军械所重新引进西式开花弹。左宗棠在西北平叛时从一处明代炮台遗址挖掘出开花弹百余枚,不禁仰天长叹,三百年前中华已有此物,到如今竟然失传,以至被列强所欺凌。

(二)红夷大炮  红夷大炮是明代后期传入中国的,也称为红衣大炮。红夷者红毛荷兰也,因此大部分人认为红夷大炮是从荷兰进口的,其实当时明朝将所有从西方进口的前装滑膛加农炮都称为红夷大炮,明朝官员往往在这些巨炮上盖以红布,所以讹为“红衣”。具考证,当时明朝进口的红夷大炮只有少量是从荷兰东印度公司进口,后来因台湾问题与荷兰人交恶,大多数是与澳门的葡萄牙人交易得来的,明朝当时的需求量巨大,葡萄牙人还做中间商将英国的舰载加农炮卖给中国。

  明朝前期的自制大口径火铳在原理上与这些红夷大炮是完全相同的,都是前装滑膛火门点火式的,但是具体做出来就大有区别了。明朝前期火铳多以铜为原料,内膛呈喇叭型,炮管显得单薄,以其口径而言炮管显得太短,其外型基本上与现存最早的元代“碗口铳”相同。这种火铳与红夷大炮相比火药填装量少,火药气体密封不好,因此射程近,此外容易过热,射速也慢,以铜为材质虽然不易炸膛,但是费用教高(铜是铸造货币的金属),而且铜太软,每次射击都会造成炮膛扩张,射击精度和射程下降非常快,作为武器而言寿命太短,唯一的优点是重量轻。在动辄重数千斤的红夷大炮面前,明朝前期的火铳真是“小巫见大巫”了。红夷大炮在设计上确实有其优点,它的炮管长,管壁很厚,而且是从炮口到炮尾逐渐加粗,符合火药燃烧时膛压由高到底的原理;在炮身的重心处两侧有圆柱型的炮耳,火炮以此为轴可以调节射角,配合火药用量改变射程;设有准星和照门,依照抛物线来计算弹道,精度很高。多数的红夷大炮长在3米左右,口径110130毫米,重量在2吨以上。

  红夷大炮最突出的优点是射程,对重型火炮而言,射程是衡量其性能的重要环节,即使现今也不例外。明朝自制铁火铳的最大射程不超过三里,而且要冒炸膛的危险;而一般三千斤的红夷大炮可以轻松打到七八里外,史籍记载最远可达十里!十里相当于现代五公里多,相当远了,曾经对这个数据产生过怀疑,但是西方的同类型火炮的性能证明了这个数据是准确的(当时西欧各国已有领海这一概念,当时的领海是以海岸火炮的射程来定的,16世纪末期的领海是三海里,约合五点五公里)。远射程的红夷大炮结合开花弹,成了明朝末期对抗后金铁骑的最强武器。当时的战法为:将后金的骑兵诱入城头红夷大炮射程,然后用开花弹集火射击,效果非常显著,连努尔哈赤都被炸死。很长时间内,后金骑兵不敢进攻装备有红夷大炮的宁远、锦州、山海关等战略要地。

  红夷大炮在实战中表现优异,引起了明朝的重视,除了进口以外还大量仿制,但是明朝末期国力不济,无法铸造和进口更多造价昂贵的红夷大炮。但是红夷大炮以逐渐成了明朝军中重型火器的中坚力量,将原来的重型大口径火铳淘汰。

  不能不说红夷大炮对中国火器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此后二百余年,清朝进行了大量的仿制,盛极一时,可说红夷大炮的式样已经成为军队火炮的制式,从而压制了其他先进火器的研制和装备。从整体上说,清朝对红夷大炮没有进行过有效的技术革新,只是一味加大重量,以求增加射程,火炮的制造工艺远远落后于西方。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虎门要塞的大炮重八千斤,射程却不及英舰舰炮,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江阴要塞竟然装备了万斤铁炮“耀威大将军”。这些炮看似威武,实际上射程还不如明朝进口的那些红夷大炮,加之开花弹的失传造成与英军对抗时吃亏不小。十九世纪中叶是西方武器大换代的时期,火炮技术大大改进:工业革命使得武器制造业使用了动力机床对钢制火炮进行精加工,线膛炮和后装炮也开始装备军队;火炮射击的理论与战术在拿破仑的实践中新的发展;同时因化学的进步,苦味酸炸药、无烟火药和雷汞开始运用于军事,炮弹的威力成倍增长。反观清朝的火炮,仍然使用泥范铸炮,导致炮身大量沙眼,炸膛频频,内膛的加工也十分粗糙,准心照门不复存在,开花弹也失传,缺少科学知识兵勇的操炮技术比不上明朝!两百年前让明朝苟延残喘的先进武器红夷大炮在两百年后已经风光不在,老态龙钟,无法抵御西方列强的入侵了,真可谓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三)佛郎机大炮  佛郎机大炮与红夷大炮一样,是16世纪初从葡萄牙人处传来的,在明代,“佛郎机”即指当时的葡萄牙和西班牙。最初,葡人的一艘战舰在澳门外海与明朝水师发生冲突,后被明军俘虏,战斗中,明军吃了佛郎机大炮的亏,因此一上岸就向朝廷请旨仿造。明朝称仿造的佛郎机大炮为“子母炮”。

  佛郎机大炮是一种铁制后装滑膛加农炮,整炮由三部分组成:炮管、炮腹、子炮。开炮时先将火药弹丸填入子炮中,然后把子炮装入炮腹中,引燃子炮火门进行射击。相对红夷大炮而言,佛郎机大炮的炮管较薄,口径小(最大的一种也在85毫米以下),重量轻许多。佛郎机大炮独有的炮腹相当粗大,一般在炮尾设有转向用的舵杆炮管上有准星和照门。对于子母炮这种火炮的概念,大家可以想象成枪与子弹的关系,以现代的定装药枪弹为对照,空的子炮相当于弹壳,火门相当于底火,当子炮内装入火药与弹丸后就和子弹的功能一样了,此外炮腹可视为枪支的弹膛。佛郎机大炮的结构可以概括为两点:1.后装炮2.定装弹药。我们可以认为:佛郎机大炮不仅是后装炮的祖先,而且是近代金属定装弹药的原型。

  佛郎机大炮有4大优点:

  一.射速快。以重型佛郎机大炮“无敌大将军”为例“每炮母炮载以炮车,配子炮3门,射时子炮装入母炮,射毕取出。再装填第二个子炮。”根据实际操演,前三炮射击总共费时不到20秒,这在当时是很了不起的。

  二.散热快。由于后装炮前后相通,空气流通,且炮管较薄,易于散热。散热快可以使火炮增加持续射击的能力,也减少了火药自燃的可能性。

  三.子炮的容量确定。容量决定了火药的装填量,因此不会发生因过填装而导致的炸膛事故。

  四.子炮是铁铸的,可以承担一部分火药压力,使炮腹的寿命增长,此外子炮损坏了(多是出现裂缝)一个,不影响火炮的射击性能。

  限于当时的技术水平,佛郎机大炮也有一个无法克服的缺点:子炮与炮腹间缝隙公差大,造成火药气体泄漏,因此不具备红夷大炮的远射程。

  应该说明朝是对佛郎机大炮十分重视的,但是进口的少,仿制的多,且仿制的火炮各种规格齐全,从千余斤的多用途重型(要塞、野战、战舰)火炮“无敌大将军”到百余斤的大“佛郎机”,再到几十斤的“小佛郎机”(可驮在马上点放,自行火炮?),连士卒手中都有几斤重“万胜佛郎机铳”(配九个子铳)。明长城出土的各型佛郎机数量很大,是军队火器的主力。究其原因有三:1.佛郎机型火炮口径小,发射开花弹威力不大,以发射霰弹为主,射速又快,近距离杀伤力极大,杀伤面积广,是守城的利器。“无敌大将军”炮可“每个子炮内有500铅弹,散布可达20余丈”。2.佛郎机型火炮对内膛的要求底,工艺简便(三个部分是分开铸造),用料少可以大量铸造。3.由于不易炸膛,对放炮士卒的技术要求低,不必长时间的训练(各种资料上显示当时的火炮炸膛事故频繁,惟独少见佛郎机型火炮的相关记载)。

  总的来说,佛郎机大炮的性能是超前的,与红衣大炮相辅相成,但是到了清朝,军中对火器一味求其射程,重红夷而轻佛郎机,以至于到了十八世纪清朝的军队里已经完全没有佛郎机的踪迹了。佛郎机大炮和红夷大炮同样是明朝中后期引进的西方先进武器,它们的命运差别竟然如此之大,令人唏嘘。

  崇祯是个亡国皇帝,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奇怪的是,他是一个比较不挨骂的亡.国之.君。且看看历史上有名的几个亡.国之.君。汉末的汉献帝,软弱无能。陈后主陈叔宝,是个荒无耻有了名的皇帝。隋炀帝杨广,不说了,暴君的名气可与秦始皇并列。南唐后主李煜,长于妇人之手,几曾识过干戈?虽有一手的好词,却是以三千里江山为代价,最后做了违命候,连个小周后都保不住,生日都过不了。北宋二帝,徽宗与李煜差不离。这些人在历史上,是骂名多于同情(李煜因词而幸免)。

  但崇祯不一样。先看看造了他十几年反的李自成是怎么形容他的:“君非甚暗,孤立而炀灶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登极诏》)李自成是在明朝统治下活不下去才铤而走险,与崇祯皇帝有不共戴天之仇,但他这段却说的客气之极,分明就是“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的文雅说法。连李自成都是这样想的,其他人就更不必说了。

  清张廷玉在《明史.流贼传》中这样评价崇祯:“呜呼!庄烈非亡.国之.君,而当亡国之运,又乏救亡之术,徒见其焦劳瞀乱,孑立于上十有七年。而帷幄不闻良、平之谋,行间未睹李、郭之将,卒致宗社颠覆,徒以身殉,悲夫!”

  事实上,明朝早在崇祯帝即位之前,就已名存实亡了。明朝的皇帝,除了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外,真是没一个说的过去的,有几十年不上朝的皇帝,有喜欢做木匠的皇帝,有替自己亲爹妈争名分而与大臣打了多年口水仗的皇帝,有喜欢封自己做什么将军、什么侯的皇帝,有喜欢自己乳母的皇帝,有死于红丸的皇帝,有喜欢微服私访调戏良家妇女的皇帝,真是一蹋胡涂到了极致,整个二十五史,没有这么胡闹的朝代。

  而且,明朝自始至终,外有边患,蒙古、瓦剌、满州相继而起,战事纷纷。内有奸宦,王振、曹吉祥、刘瑾、谷大用、魏宗贤、王承恩,相继把持朝政,而且自从有了奸宦的擅权,就有了阉党与朝党之间的党争,正邪之争、门户之见,都使朝政内耗于此。

  所以崇祯帝即位时,明朝已是风雨飘摇了。这样的国家接了手,已无机会可言。

  但是崇祯皇帝还是没有学他的祖先们,登基伊始,他就体现了他高出明朝皇帝的地方。一是果断,二是勤政。

  天启七年八月丁巳,崇祯即皇帝位。十一月甲子,安置魏忠贤于凤阳,十一月乙巳,魏忠贤缢死。十二月,魏良卿、客氏子侯国兴伏诛。崇祯元年正月丙戌,戮魏忠贤及其党崔呈秀尸。六月,削魏忠贤党冯铨、魏广微籍。崇祯二年正月丁丑,定逆案,自崔呈秀以下凡六等。

  这一系列的举措,雷厉风行地清除了魏忠贤和客氏的势力,巩固了自己的政权地位,阉党之祸逐渐澄清。使得朝野上下精神为之一振,人们仿佛看到了明朝的希望。(但是他随后又继续宠信宦官王承恩,和以前的皇帝犯了同样的错)。

  至于他的勤政,《明史.本记第二十四》中云:“然在位十有七年,不迩声色,忧劝惕励,殚心治理。”而且,从崇祯的诸多举措来看,他也是想有为的,他在位十七年,动辄下《罪已诏》来安抚民心,所用之言都极尽自责之能事。

  如在十年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时的《罪己诏》上,皇帝是如此说的。

  “……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好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了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明季北略》卷十三)

  但就这样一个果断、勤政、爱民的皇帝,为什么会亡在煤山的清风明月下?。

  崇祯的果断是有据可查的,诛魏氏,是他十七年皇帝生涯中最光辉的事情。之后,他的果断就用错了地方。

  怀疑+果断,是皇帝给所有忠臣良将最大的毒药。袁崇焕,一个打死了努尔哈赤的功臣,一个让所的满州人心惊胆寒的军人,一个赤胆忠心,一心想学岳飞的人,最终与岳飞有了同样的下场,死在了最低劣的抄袭来的反间计上,自毁长城,是崇祯的果断。“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明史.袁崇焕传》)。

  崇祯的疑心是明朝皇帝中最大的一人。在杀了袁崇焕后,他越发的不信任大臣,在他的任上,究竟杀了多少封疆大吏,罢了多少内阁首相,没数过,但若算算年平均数的话,尤其是他在位的最后几年,可能没有人能比的上他。

  如果一个皇帝在政事上是这般的果敢,那么,亡国也就是迟早的事了。

  至于他的爱民,他的《罪已诏》,他动辄就下的“减膳、撤乐”的命令,那真是“汲汲于誉”,掩人耳目。崇祯年间,边患纷扰,流贼频仍,战事纷起十余年,北方大旱十余年,百姓无以为生,已到了易子为食的地步,国库无钱。显而易见。

  在崇祯九年,其实就有人提出了解决财政空虚的方案,《明季北略》卷十二载有《钱士升论李琎搜括之议》,便是这件事情:“四月,武生李琎奏致治在足国,请搜括臣宰助饷。”学士钱士升拟下之法司,不听。士升上言:‘比者借端幸进,实繁有徒。而李琎者乃倡为缙绅豪右报名输官,欲行手实籍没之法。此皆衰世乱政,而敢陈于圣人之前,小人无忌惮一至于此!且所恶于富者兼并小民耳,郡邑之有富家,亦贫民衣食之源也。以兵荒之故归罪富家而籍没之,此秦始皇所不行于巴清,汉武帝所不行于卜式者也。此议一倡,亡命无赖之徒,相率而与富家为难,大乱自此始矣。’已而温体仁以上欲通言路,竟改拟。”

  “上仍切责士升,以密勿大臣,即欲要誉,放之已足,毋庸汲汲。……”这位李琎,在《明亡述略》作为李琏,言“李琏者,江南武生也,上书请令江南富家报名助饷”,大学士钱士升加以驳斥。

  其实这个李生也是迂腐,大明朝存在了两百多年,哪有穷皇帝的道理,何况前朝还有好几个小气的把银子放的发了霉的皇帝和好几个特别会搜刮的皇帝。肯不肯拿出来才是关键,要皇帝向臣下要钱,那多没面子,而且他这样说,是不是暗指皇帝也留着私房钱不肯拿出来?他这个折子仅仅就这样处理了,是他的命大。

  在李自成攻入北京后,打开内库一看,其“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十?)两,镌有永乐字”(《明季北略》卷二十)。这么多钱,若真是放用来放库赈灾助饷,可能李自成也不反了,清兵也进不来了,自己也不用煤山自尽了(只是可能)。就算不够用,也比下《罪已诏》、“减膳、撤乐”要实惠的多,老百姓也会买他一点账。

  崇祯的亡国,《明史.流贼传》中说的还是很全面:

  庄烈之继统也,臣僚之党局已成,草野之物力已耗,国家之法令已坏,边疆之抢攘已甚。庄烈虽锐意更始,治核名实,而人才之贤否,议论之是非,政事之得失,军机之成败,未能灼见于中,不摇于外也。且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遽失措。当夫群盗满山,四方鼎沸,而委政柄者非庸即佞,剿抚两端,茫无成算。内外大臣救过不给,人怀规利自全之心。言语戆直,切中事弊者,率皆摧折以去。其所任为阃帅者,事权中制,功过莫偿。败一方即戮一将,隳一城即杀一吏,赏罚太明而至于不能罚,制驭过严而至于不能制。加以天灾流行,饥馑洊臻,政繁赋重,外讧内叛。譬一人之身,元气羸然,疽毒并发,厥症固已甚危,而医则良否错进,剂则寒热互投,病入膏肓,而无可救,不亡何待哉?是故明之亡,亡于流贼,而其致亡之本,不在于流贼也。呜呼!庄烈非亡.国之.君,而当亡国之运,又乏救亡之术,徒见其焦劳瞀乱,孑立于上十有七年。而帷幄不闻良、平之谋,行间未睹李、郭之将,卒致宗社颠覆,徒以身殉,悲夫!

  导致明朝的灭亡,党争、法坏、边患、流贼等等,无一不可写几本专著,这里只是一时之慨。

崇祯-励精图治的亡.国之.君  标题即一悖论。按照一般的常识,励精图治的总是那些圣明的帝王,如唐宗宋祖,秦皇汉武,康熙乾隆;而亡.国之.君,不用说,那自然要么昏庸、要么残暴、要么糊涂--要么竟然是兼具三种特色的扶不起的刘阿斗式的人物。因此,将崇祯定位于励精图治的亡.国之.君,就好像说某人是个奸诈的好人,某人勤奋地偷懒,某人辛苦地享受一样不合逻辑。但历史本身并不一定非要依照逻辑来行走,更不一定与我们的常识相吻合。历史所干出的勾当常常令人啼笑皆非,无法表情。

  说崇祯励精图治,这在早些年姚雪垠同志奉了御命写《李自成》的年代自然是荒唐之论,少不了要被扣上为封建地主阶级歌功颂德的帽子的。但是,即便是夺了大明帝国江山的满人,在他们作为胜者来编撰的《明史》中,也给予了崇祯这位亡.国之.君相当高的评价:

  “崇祯继承神宗和熹宗,慨然而有所作为。在他即位之初,他精明果断地铲除了魏忠贤这个奸臣,天下都希望他能带来承平。但可惜的是当时明朝大势已去,积重难返。朝廷里党派纷争,战场上兵疲将骄。四面战争不已,流寇四处蔓延,天下溃烂得不可救药,可谓是不幸之极。然而崇祯在位十七年间,不溺于声色犬马之中,而是勤勉辛劳,励精图治,在面对臣子时常感叹,希望能得到非常之材,但却没能如愿,以至导致了他所用非人,使时局更加艰难。到后来他重又信任宦官,将他们派到各个重要岗位上,这一举措非常地不合适。后来江山移人,他也自杀身死,难道不是气数使之然吗?”(帝承神、熹之后,慨然有为。即位之初,沈机独断,刈除奸逆,天下想望治平。惜乎大势已倾,积习难挽。廷则门户纠纷,疆场则将骄卒惰。兵荒四告,流寇蔓延,遂至溃烂而莫可救,可谓不幸也已。然在位十有七年,不迩声色,忧勤惕励,殚心治理,临朝浩叹,慨然思得非常之材,而用匪其人,益以偾事。乃复信任宦官,布列要地,举措失当,制置乖方。祚讫运移,身罹祸变,岂非气数使然哉。”)

  崇祯的另一个大敌李自成,在他向全国的彻底摧毁明王朝的檄文中也认为“君非甚暗。”至于大明的遗民们,更是将他认定为一代圣君,其中岭南派诗人屈大钧在诗中写道:

  “先帝宵衣久,忧勤为万方;

  捐躯酬赤子,披发见高皇;

  风雨迷神路,山河尽国殄;

  御袍留血诏,哀痛何能忘?”

  这哪里是一位亡.国之.君?这分明是一位励精图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圣明天子啊。遗民歌颂前朝,里面带了不少感情因素,不免有夸大之辞。但考察历史,我们同样会发现,崇祯在位期间,的确做到了旰食宵衣,兢兢业业,他本身的素质在明代的帝王中也属上智之人,与他那个二十多年不上朝不与大臣见面的祖父和他那个纵情酒色,不会治理天下,却做得一手好木工活的哥哥相比,崇祯之“敬业”,简直可以评为帝王中的劳模。但是,正是这么一位希望能够中兴帝国--并且为了这一希望而身体力行的青年才俊,他的努力,他的勤勉,他的执着和梦想,最后换来的不但不是帝国的中兴,反而是帝国的覆亡,他本人也将在一个寒冷的春夜里走投无路,只得杀妻杀子再自杀。这样的前因与后果,委实让人捉摸不透历史老人究竟是何种心态。

  一个人命运的悲剧其实就是他性格的悲剧。如果这一论断没错的话,那么,以崇祯的人生悲剧而言,这人生悲剧的确来源于他的性格悲剧。

  崇祯名朱由检,生于1610年正月,系太子朱常洛(即后来的明光宗)之子,崇祯五年即丧母,虽然贵为太子之子,但当时朱常洛的太子地位并不稳定,长年蒙在万历欲废其而立郑贵妃之子的阴影之中,再加上万历是一个绝情于亲情的人--事实上历代帝王因为子孙众多,往往其中的亲情平淡如水,几乎从来没有过平民家庭那种天伦之乐。万历既不喜欢崇祯的父亲,当然也就更不喜欢木讷内向的崇祯。后来,他的生父虽然历尽坎坷而位尊九五,但却在即位的当年就因纵欲过度而病死了,皇位传到崇祯的哥哥朱由校身上。朱由校对于酒色可谓是秉烛夜游,夜以继日。这个年轻的皇帝对治理天下基本没有兴趣,将它一股脑儿地交给了太监魏忠贤。在这个皇帝眼里,连大明的江山也如此漠不关心,何况是崇祯这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呢?因此,崇祯的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完全没有常人所享受到的父母之爱,兄弟之情,反倒是目睹和亲历了红丸案和移宫案等骇人听闻的政治阴谋。

  崇祯少年时所经历的这些政治阴谋和他长年的与世隔绝而又亲情寡淡的深宫生活无疑是一条条噬心的小蛇,它们撕咬着崇祯,并使崇祯在这种命运的无常与超乎寻常的冷漠中,渐渐养成了他一生中典型的人格分裂式的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身为位尊爵重的亲王,自可以呼奴唤仆,形成了他性格中严急而刻薄、既对手下人薄情寡义而又自以为是的一面;另一方面,从小的孤独寂寞和难于主宰自己命运的无奈处境又让他敏感、多疑,从而因内心深处的过分软弱和自恋造成极度的自尊,一意孤行而完全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后来,他在重大关头常常首鼠两端,既怨天尤人又怀疑自我,最后则是毫无主见地把一切交给命运安排。这种性格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也将是灾难性的,何况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帝王呢?

  崇祯和他的祖父万历一样,生性吝啬,他小时候用仿影的方式练字,如果纸张较大而范本的字较小的话,他一定会先将纸的一边对齐范本,写完后再把剩下的地方都写满,以免浪费。尽管身为帝王,他无法随意出入于民间,但为了节约起见,他却常派人到宫外去从民间采买物品,然后仔细地询问价格。

  这种平民生活方式当然也可看作是节俭和朴素,甚至可以如同我们在歌颂某位大人物只吃红烧肉时那样,把它看作是崇祯皇帝美德的象征,尤其是在奢侈成风的帝王族里,这种节俭大约只有那位嗜好穿补丁衣服的咸丰皇帝差可比拟。但令人沮丧的是,就像咸丰皇帝常常从某位大臣穿的是否是补丁衣服这一些微细节上来断定他是否清廉称职,是否予以提拔,从而导致北京城里出现了旧官服比新官服更贵的荒唐结果一样,崇祯这种近乎于守财奴式的节俭,对于他的中兴,也是致命的一击。或者说,这种节俭有如一剂慢性毒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浸入了崇祯和整个大明帝国的血脉中,并最终引发了一场灾难性和毁灭性的不治之症。

  1645年二月十二日,这时的“流贼”李自成已在西安建立了农民政权,他的百万大军怀着必得天下之志从西安出发,此后又从军事要地宣府、大同进逼北京,并相继攻陷了平阳和太原,大明帝国的心脏北京城已指日可下,大明的局势可以说已到了火烧眉毛的窘状。无计可施的崇祯特地召见了吴三桂的父亲吴襄和户部、兵部的官员们,讨论放弃宁远,调吴三桂军队紧急入卫北京。但吴襄却提出,如果让吴三桂进卫北京,大约需要100万两银子的军需。100万银子在毕生俭朴的崇祯眼里,是一笔庞大得令他肉痛的数字。他不能忍受一下子付出这么多的银子,为此,崇祯只得放弃了这一原本还算不错的计划,然后坐困城中。

  为了坚守京师,筹饷是一个大事。从召见吴襄之后,崇祯就多次向户部提出要解决这一问题,但此时的大明王朝已是油尽灯灭,国库里的存储竟然仅有区区40万两。户部的官员面对崇祯严峻的责骂也仍然无计可施,而与此同时,崇祯个人的财产却丰厚无比。为此,大臣们反复上疏恳请,希望崇祯能拿出属于他个人的内帑以充军饷。但这无疑像是要崇祯的命,他向大臣哭穷说“内帑业已用尽。”左都御史李邦华大概着急了,也顾不得是否当众顶撞圣上了,他说社稷已危,皇上还吝惜那些身外之物吗?皮之不存,毛将附焉?话已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崇祯却顾左右而言它,始终不肯拿出一分一厘来保卫他的江山。到了李自成攻占北京,从他的宫内搜出的白银即多达3700多万两,黄金和其他珠宝还不在其中。为了节省100万而丢掉了3700万,乃至整个无法估价的万里江山,这本是一笔再简单不过的帐,但自幼聪明好学的崇祯皇帝却到死也没有算清楚。

  国库中没有钱,皇帝有钱却不想出,想再杀鸡取卵或是竭泽而鱼地从百姓头上搜刮也已既没有充足的时间,且没有充足的地盘了。这时,崇祯皇帝万般无奈,只得要求文武百官无偿捐助,但天下最富的皇帝对拿钱来保自己的家天下都不乐意,又有几个官员肯拿出他们手里的钱呢?崇祯无奈,只得密令他的岳父周奎,要求他捐10万两,以便起个表率作用。老丈人周奎年岁虽大了些,可对自己的口袋一点也不含糊,你皇上都不出钱,哪里又该我们这些当臣子的出呢?只是这话他敢说出来,而是一个劲地哭穷,声称即使勒紧裤带也只能捐1万两。崇祯认为1万两委实太少了些,你至少得2万才够意思吧。周奎不敢再讨价还价,却暗地里进宫去向女儿求援,于是周皇后背着崇祯给了他5千两,可就是这本身出自崇祯内帑的5千两银子,周奎也只捐了3千两,余下的2千两反成了他的外快。其他后台不如周奎那么硬的大臣们,尽管个个富可敌国,却纷纷装穷,甚至在自家的大门上贴上“此房急售”的字样,表示他们家里已穷得只能卖房子过日子了。自天子到大臣的集体哭穷,这大约是大明王朝上演的最后一幕闹剧。闹剧的导演自然是天子崇祯。

  崇祯初年,为了节省帝国开支,他下令大幅度地裁撤驿站,因为他认为驿站的存在,既使来往的官员揩了国家的油,同时还得养大量的驿卒。裁撤的结果是导致大批因失业而无法生存的驿卒纷纷加入了农民起义的行列,在这些默默无闻的驿卒中,有一个就是后来闻名天下的李自成。而崇祯裁撤驿站,据统计,所节约的开支仅仅为30万两银子,大约相当于皇宫一个月的支出。

  其实,崇祯的“节俭”美德不仅是在帝国将亡之时才雪上加霜,从他即位之初到帝国灭亡--也就是他坐在龙椅上的十七年里,他的节俭品德一直像一把无形的剑,将他的帝国砍得鲜血淋漓--他和他的大臣们始终无法建立正常的感情和正常的关系,很大程度上便和这有关。

  众所周知,明朝官员薪水之低是历朝罕见的,一个知县的月薪是75石,约折价10两银子左右,即使是正二品的尚书,也只不过区区61石,还不到100两银子,但一个官员要想维持正常的开支--远远不是花天酒地,穷奢极欲,这点薪水连杯水车薪也算不上。大清官海瑞生活在比崇祯早几十年的万历年间,他为其母作寿时,只能买两斤猪肉而已,连总督胡宪宗听了也觉得甚是不忍。等到海瑞晚年东山再起,被任命为正二品的南京右都御史时,为了置办一身官服,竟然不得不变卖家产。

  在这种超级低薪的前提下,官员们如果不集体贪污受贿,绝对无法生存下去。而明朝的官僚制度,本身似乎对一定程度的受贿是默许的--如地方官员向京官例行的炭敬、冰敬,以及官员出差时成了惯例的打秋风等等均被视作正常。因而在明代,各个州县在征收上交国家的正税以外还得向百姓多征多少钱粮,一个下级地方官每年应该向上司进几次贡,每次的数额大约是多少,都有一定的惯例可循,这本身也已成为明代官僚体制的一部份。

  但崇祯除了是个节俭主义者外,还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本身拥有丰厚的内帑,然后可以大谈节俭,同时也要求所有官员不但要节俭,而且要廉洁,这本来是一个明君的确该有的品德。但是,理想主者的错误往往是无视现实的可能性而急于求成,急于求完美,崇祯即是如此。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崇祯本人不清楚帝国里这种集体受贿的深层因由,却简单地企图用儒家道德来约束和要求大臣,屡屡宣讲“文官不爱钱”的古训。这不但毫无作用,反而显得圣上如同腐儒一样不解世事,迂阔可笑。反过来,崇祯则自觉有充足的理由认定手下的官员都他妈是一帮酒囊饭袋,蛀虫败类。君臣关系之紧张,历朝历代大致无过于崇祯年间。

  崇祯元年七月,户科给事中韩一良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在上疏给崇祯时指出,当今世上,干什么事不用钱?哪个官员又不爱钱?做官是花钱买来的,因此这些官员上任后,为了收回成本当然就得贪污受贿。因此,说到害民,就将这归咎于知府和知县等地方官的不廉洁上是不公平的,因为这些人没法廉洁。他们薪水极低,而上司却想方设法要勒索,过往官绅要打秋丰,进京朝觐一次至少要花三四千两银子,这些钱又不能从天而降,叫他们如何廉洁呢?韩一良举证说,州县的官员进京,京城的御史和给事中们号称开市,是一个捞钱的好机会。他本人两个月以来拒收的赠金就有500两。末了,韩一良认为,他淡交尚且如此,其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因此他建议,只有严惩少数罪大恶极的贪污受贿者,让大臣们把钱当作祸水,才有可能出现廉洁爱民的情况。

  崇祯对韩一良的说法深以为然,专门为这一奏折开了一次现场会,他让韩一良站在大臣面前摇头晃脑地朗读了这一奏折,然后又让大臣们互相传阅,并决定要破格提拔此人,当场就要任命他为右佥都御史。负责官员升迁的吏部尚书一面连连称善,一面却别有用心地说:韩一良所奏一定是有所指的,请皇上命他挑出最严重的贪污受贿案例来,以便以此为例进行重处。

  这明明是给韩一良过不去,韩一良本来不过是要在崇祯面前表明他的忠心与干练,又哪里敢真正举出哪个官员贪污哪个官员受贿呢?他只得支吾着说折中所言俱是风闻,并没有一个准确的事实。这下崇祯不高兴了:“难道连一个贪污受贿者你也不知道,就写了这个奏折吗?限五日内奏明。”

  五天后,韩一良只得纠弹了几个已被打倒了的阉党死老虎交差,崇祯看出他在打马虎眼,再次令他当着众臣朗读那本奏折,当韩读到他两个月收到赠金500两时,崇祯立即打断他,厉声追问这500两银子到底是谁送的?韩一良推说记不清了。崇祯龙颜大怒,韩一良的右都佥御史没做成不说,还差点丢了命。

  韩一良事件的结果是,崇祯越来越对整个帝国的文官系统感到不满,对大臣们的从政能力和品德人格都持怀疑态度,此后,他在用人上总是颇多猜疑,甚至只得自已一个人去干。就像一个勤快的笨蛋总是要比一般的笨蛋干出更多的不可收拾的蠢事一样,一个自以为是而又事必躬亲的专制君主给这个千疮百孔的帝国造成的伤害,远远要大过一个平庸、惰怠、无所事事的皇帝。

  同时,纵观崇祯一生,他的内心内心深处肯定怀着一种很大程度的不自信,因此他才会对他人的评价特别敏感,有时候简直就是一种病态。这病态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对于身边所有人都怀着一种深刻的怀疑和猜忌。皇帝的这种病态心理在他统治后期尤其明显,往往使得朝臣们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不能自己:如果大臣们表现得平庸无能,这当然会让自以为高明的皇帝十二万分地看不起,其结果肯定无法得到皇帝的欢心;而表现得精明能干却又颇易遭到神经过敏的皇帝的猜忌,以致于让他怀疑大臣们是在看不起他,那样的后果将更为严重。

  在崇祯朝的17年里,崇祯一共任用过50位内阁大学士,不论是在明代还是历朝历代,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最高记录,六部和都察院的首长更换也同样频繁,走马灯似的令人眼花缭乱:他共用过吏部尚书13人,户部尚书8人,兵部尚书17人,刑部尚书16人,工部尚书13人,都察院左都御史132人。结果换来换去,仍然没有换出任何一个让崇祯满意的官员来。真不知是大明气数已尽,老天故意不让贤臣生在当世,还是崇祯皇帝自己的脑袋出了问题。

  朝中大臣走马灯似的换,也许还有些说词,但崇祯对于前线领兵作战的高级将领,同样是怀疑加猜忌,不能不说是兵家之大忌。他先后用过袁崇焕、杨嗣昌、孙传庭、卢象升、洪承畴、熊文灿、陈新甲等人率兵分别同后金以及农民起义军作战,但这些人却几乎没有一个得到了善终。不是被崇祯处死就是孤军被围而无人过问,最后只得坐守孤城被敌生俘;或者是被逼仓促上阵战死。一代名将袁崇焕因为擅自杀了总兵毛文龙,于是被崇祯所疑忌,皇太极仅用了一个从《三国演义》中学来的拙劣的反间计,就使生性多疑的崇祯相信袁真的与后金有密约,立即将其逮捕下狱并凌迟处死。

  崇祯的失误还在于他在位之际,总是企图用空洞的儒家道德来约束文武百官,但晚明时期,士大夫虽然满口仁义道德,道德水准却惊人地低下,包括一批名闻遐迩的理学大师。即便是为后人所称道的东林党人,事实上也不是我们曾经认定的那样光明磊落,相反,却往往打着光明磊落的旗号行卑劣下流之事。正如北岛诗中所说的那样:以太阳的名义/黑暗在公开地掠夺。整个社会对于享乐的贪图,拜金主义的风行,官员的贪婪,军队的低能,政治的黑暗与经济的凋蔽,使整个晚明时期呈现出一幅犬儒主义的百丑图。大批高级官员为了保证头上的乌纱,不惜拜宦官魏忠贤为干爹,将这位文盲的生祠建得富堂堂皇,直到称颂其为九千岁,这些事件都深深地说明了我们这个帝国的执政者们到底有多无耻和下作。

  当崇祯的道德济世的理念无法实施,而内忧外患反而更加激烈时,他认定“朕非亡.国之.君,诸臣尽亡国之臣。”对亡国之臣有何客气呢?因此崇祯晚年便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阴损刻薄来看待手下的臣子们,“在崇祯执政的最后一两年里,他一直处在对朝臣的刻毒怨恨和对自己怀疑、自责两种情绪中。两种情绪交替在他身上起作用,就表现为一时对朝臣痛下毒手,一时态度又相当温和谦虚。这种双重人格交替呈现的情况不但使得群臣摸不着头脑,也加深了他本人的心理苦痛。刻毒的报复引起进一步的自责,自责刺伤了自尊心,又导致更刻毒的报复。恶性循环,他的心中永无宁日。”(引自著《崇祯帝》)

  崇祯在位期间,死于他手下的高级官员共计有:辅臣(相当于总理)1人、尚书4人、总督、督师7人、巡抚11人,侍郎以下的官员则难以计数。到了崇祯后期,一向渴望仕途通达的官员们甚至也认为出相入阁乃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因为说不定哪一天就会因某一件事情得罪这位喜怒越来越无常的天子,转瞬之间从位极人臣到脑袋搬家。

  1644年,即崇祯十七年三月十八日,李自成的大军将北京围得水泄不通,李自成派人告诉崇祯,如果他宣布退位,尚可保住身家性命。但这对心性甚高的崇祯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为此,他在这一天下了最后一道圣旨,一方面痛骂诸臣误国,一方面轻描淡写地作了自我批评。最后却无异于痴人说梦似地宣布,他赦免除李自成以外的所有农民起义人员,而如果有谁能将李自成生擒或杀死,则封万户侯。

  当天,崇祯还想照例召开御前会议,但已没有大臣到会了。晚上,他知道大限将至,命太监为他和其家人准备了最后的晚餐,酒至微醺,这位风华正茂的皇帝拔出剑来,当场杀死了妻子,在杀女儿时,他长叹道:谁让你生在帝王家呢?然后,他带着一个老太监登上了煤山,从煤山山顶,可以看到北京城外李自成军队的营帐里灯火通明,宵鼓阵阵。明天,他们就要攻城了。崇祯叹了口气,他用衣带草草地写好遗书,遗书中,他再次强调他不是亡.国之.君,只因他的臣子们皆是亡国之臣。

  凌晨时分,崇祯恨恨地上吊自杀。

  想来,崇祯在临死之时一定会不甘心地发问:为什么我的励精图治换来的却是亡国之悲与自缢之痛?

  以崇祯的个人素质和励精图治的志气,如果生在和平时期,未尝不是一位可以忝例于明君之侧的帝王,因为在和平的年代里,崇祯个人的性格虽然有着各种弱点,但却不会是致命的;但他显然生错了时代,在那样一个即将大厦将倾的季世,他的悲剧性格加上他的求治甚急,励精图治只会加快王朝的灭亡。崇祯事实上成了他的祖父万历和哥哥熹宗的替罪羊。尽管他比这两位亲人要英明得多,勤勉得多,但他的祖父和哥哥却可以在宫中花天酒地过一生,他虽说旰食宵衣,却免不了背上亡国者的耻辱。

  看来,在独裁和专制的铁幕体制下,如果一个君主本身性格有着各种致命的弱点,那么我们真的不希望他再去励精图治,幻想在他手里天下承平,他哪怕是作一个花天酒地,穷奢极欲的昏君,也要比妄图作圣君的后果强得多。一个不理朝政的昏君大不了耗点民脂民膏,而努力想要有所作为的庸君,虽然不近女色,事事节俭,但他带来的也许是亡国之痛。

  总之,在君主一人家天下的时代里,崇祯的悲剧其实是从这种体制上就决定了的,不管他是励精图治也好还是宵衣旰食也罢,最后无论如何也是逃不脱亡命亡国的可悲下场。只不过,这一悲剧的源头并不在崇祯身上,而是应由他上溯到三百年前,当那个作过和尚的朱元璋在遥远的南京城里登基时,悲剧的种子就已经埋下了。它的苦果在三百年后成熟,并由这位下种的开国之君的子孙后代来品尝。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

  历史的无情没法不令人扼腕长叹。

崇祯和皇太极的区别  崇祯勤奋不假,说他不容易也情有可原。但说“只不过运气太差”,未免太过幼稚了。当然,持此说者也不乏其人,新近便有“十七世纪危机论”,大致因为十七世纪亚洲大气状况改变而诱发以稻麦为主食的中国的粮食短缺,明朝经济大受打击,继而诱发政治社会危机。这自然是一家之言,但更多时,我们更应从内部寻找原因,崇祯初继位,诛魏客,扫阉党,意气风发,政治上的顺手使其高估了自己为政的能力,面对自万历以来积下的弊端,心急气躁,望图一朝以清寰宇,这是不现实的。且崇祯传其祖父万历的禀性,为人刚愎自用,刻忌寡恩,对臣下的极端不信任达到了惊人的程度:继位时降座亲拜的四位的辅臣在不到几年的时间内或杀或贬,与当时“唯先生们之言”的誓言背道而驰。

  袁崇焕之杀毛文龙,也是情有可原,毛总兵关东,不受节度,不杀此人,袁督师何以令到将行,何以三年平辽?崇祯当时只是温言抚慰,哪有不满之辞?崇祯之杀袁,在于皇太极之用反间计。

  不可否认,崇祯确比万历、泰昌、天启帝更为勤勉,还是孟森先生一语中的:“崇祯于万历前非亡.国之.君,而于万历后则必亡而以已!”

  崇祯帝之所以失天下而皇太极之所以得天下,惟在用人之得当与否。崇祯帝自毁长城,皇太极化敌为友:袁崇焕身为蓟辽督师,忠心可鉴,崩努尔哈赤于宁远,挫清军劲旅于山海,扬名关外,威镇四海。而崇祯不识蒋干盗书之拙技,轻信宦官乱政之莠言,逮袁下狱,凌迟处死。千古奇冤,何其惨也!至此廷臣无一人可堪边事。洪承畴位居阁僚之尊,圣眷正隆,围李闯于商洛,领三军入关东,折损其半,退守松锦,而为一貂裘所俘。不念庄烈设谯以祭,反以剃发易服为荣,臣节丧尽,明人剜心,至此清廷得一人可安天下!崇祯疑人不用,用人还疑,戮忠直之臣以极刑,祭佞二之臣以盛典,焉能不亡国?比之皇太极,其可夫又远矣!整八旗之武功,开六部之文治,龙兴关外,虎视中原,圣主之为也。而明廷污浊,败绩已现:阁僚无卿辅之相,六部无职司之行,满眼官贪吏虐,主昧臣昏;尽是江河日下,一片狼籍!故明亡清兴,非天定数也,实人之力也。信夫!

明朝的皇帝有多大权力  从明代起,废除了中书省和宰相,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百司的政务,实际上等于兼任宰相,把君主独断专行扩大到了顶峰。可是,这只是明初形势下,明太祖带有个人特点(如权力欲极强,猜疑心重,统治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等)所采取的措施。作为制度,后代不具备这些特点的皇帝是没有能力,也不愿意照样执行的。可是“祖训”又不便公开违背,在这种情况下,经过改造,内阁制度便逐渐形成,以一种新的形式起着限制君主独断专行的作用[28]。

  我们知道,明代内阁诸大学士,和以往宰相不同,在制度上始终没有监督六部、百司执行皇帝诏令之权。直到明末崇祯年间,一些阁臣为推卸责任仍在说:“昭代本无相名,吾侪止供票拟。上委之圣裁,下委之六部”(《明史》卷二五七《冯元飙传》)。清代官方著作《历代职官表》也说:“内阁职司票拟,其官创自明初,原不过如知制诰之翰林,并非古宰相之职”(卷二内阁表下案语)。这些话并不错。这正是明太祖这个历史上个别杰出人物废宰相后,给后代政治制度所打上的深深烙印。可是由于限制君主独断专行这一历史总趋势不可遏止,后来的君主和臣属自觉不自觉地逐渐把内阁塑造成了实际上代替宰相的机构。其权力和特点如下:

  第一,内阁拥有“票拟”之权。这就使它对皇帝权力的限制,超过了过去的宰相。所谓票拟,便是代皇帝草拟各种文书,大量是关于六部、百司各类政务奏请文书的批答。它可以是先与皇帝共同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草拟成文字[29],更多的是内阁先拟好批答文字,连同原奏请文书一起送皇帝审批。由于票拟要比以往各朝辅佐君主处理政务的制度更加细致、周到[30],特别是过去(如唐宋)草拟下行诏令和审核上行奏章的机构,有中书,有门下,有翰林院,比较分散,明代全都归口于内阁[31],这就给大多数中主单纯倚靠内阁票拟,自己可以不怎么关心政事,提供了极大方便。其结果便是:表面上宰相废去,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百司政务;实际上多半依靠“票拟”定夺,皇帝的意志和权力受到内阁诸臣极大的左右限制。如果说儒家的“君逸臣劳”要找一种理想模式的话,那么明代内阁票拟便是这种模式[32]。

  《明史》卷一八一《刘健传》:孝宗时与李东阳、谢迁俱在内阁,“三人同心辅政,竭情尽虑,知无不言。(孝宗)初或有从有不从,既乃益见信,所奏请无不纳,呼为先生而不名”。武宗即位,刘健等提出几条压制近倖的办法,“拟旨上,不从,令再拟。健等力谏,谓‘……所拟四疏,(自信正确),不敢更易,谨以原拟封进’。不报,居数日又言……(表示既不批准票拟,便求退休)。帝优旨慰留之。疏仍不下。越五日,健等复上疏,历数政令十失,……因再申前请。帝不得已,始下前疏,(仍未批准,而是)命所司详议。健知志终不行,首上章乞骸骨,李东阳、谢迁继之,帝皆不许。既而所司议上,一如健等指,帝勉从之”。这是内阁经过斗争,终于将自己意志强加诸皇帝的例子。明武宗是个十分任性的人,为什么他不行使至高无上的皇权,迳直否决刘健等的票拟呢?就因为发展到明中叶,一般情况下如同孝宗那样,照批票拟已成惯例,要想否决,便得提出理由;武宗又提不出理由,于是便只有拖。拖来拖去,被迫批准。

  《明史》卷一六八《陈循传》:在比孝宗还要早的景帝时入阁。“帝欲易太子,内畏诸阁臣,先期赐循及高谷白金百两,江渊、王一宁、肖鎡半之。比下诏议,循等遂不敢诤(而遵旨票拟)”。为什么景帝更易太子要向阁臣行贿,而不迳直行皇权决断呢?正象武宗一样,就因为缺乏理由,所以害怕阁臣不同意,拒绝拟旨。现在景帝虽达到了目的,但那是由于阁臣腐化怯懦,未尽到职责,属于另一问题;而行贿本身,却正足以说明内阁和票拟确是对君主的独断专行,胡作非为,起着很大限制作用的制度。明末冯元飙曾针对一些阁臣自称只供票拟,不是宰相,以推卸责任的话,批驳说:“夫中外之责,孰大于票拟”(《明史》本传)。这在一定意义上,是符合事实的。

  第二,由于票拟是下达皇帝诏令的正常途径,所以明代内阁限制皇帝滥下手诏、中旨的斗争,更加制度化。当时一般的做法是:各类文书全归口于内阁票拟,疑难者由皇帝召阁臣一起商议决定;但必要时皇帝也可在禁中主动提出自己关于政事和用人的意见,通过手诏、中旨(或宦官传口谕)下内阁票拟。对于这类手诏等,内阁可以奉行,也可以拒绝,全都合法。《明史》卷一八一《徐溥传》:入内阁。孝宗弘治五年,“中旨”给一革职者复官,溥等言:陛下“即位以来,未尝有内降(意即全都通过正常途径由内阁票拟),倖门一开,末流安底,臣等不敢奉诏”。八年溥等又言:“数月以来,奉中旨处分,未当者封还,执奏至再至三,愿陛下曲赐听从……”。“奏入,帝嘉纳焉”。同上卷一九○《杨廷和传》:世宗以孝宗侄、武宗堂弟身分嗣位,欲崇亲生父(兴献王朱祐杬,已死)为“皇”,群臣反对。帝召阁臣杨廷和等,“授以手敕,令尊父母为帝后”。廷和退而上奏说明理由后曰:“臣不敢阿谀顺旨”。“仍封还手诏”。世宗坚持己见,“当是时,廷和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廷和因乞退休。继任者蒋冕、毛纪继续不肯奉行旨意,毛纪且上言曰:“曩蒙圣谕:国家政事,商确(榷)可否,然后施行。此诚内阁职业也。臣愚不能仰副明命,迩者大礼之议(即崇兴献王事),平台召对,司礼传谕,不知其几,似乎商确矣,而皆断自圣心,不蒙允纳,何可否之有”(同上卷一九○《毛纪传》)。这是指斥世宗口头上表示与内阁商量,实际上拒绝众议,独断专行。

  就在这僵持过程中,有一进士张璁上疏支持世宗,提出一套应尊崇兴献王为“皇”的理由与历史根据,“帝方扼廷议,得璁疏,大喜曰‘此论出,吾父子获全矣’!亟下廷臣议”(同上卷一九六《张璁传》)。后又有人支持璁议。以此为,经过讨论和施高压手段(给抗拒者廷杖等),世宗达到了目的。可是从此事也可看出,当张璁议奏上前,世宗虽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却不敢硬性贯彻个人意志,独断专行,原因就是他理由和根据不足,不知道自己的要求是否违反儒家经典、礼制、祖训、故事,而这些正是内阁和大臣借以限制皇帝独断专行的法宝。君主专制制度的历史越长,这类法宝积累的也就越多。在尊崇兴献王这事上,如果没有张璁等议,世宗光凭手中皇权,是很难胜利的。而且即便有了张璁等议,拒绝中旨的斗争此后差不多又延续了两年多。这就足以说明,明代皇权受内阁、廷议的限制何等之大了。

  也正因如此,在此之后,应信用内阁、而不应滥发中旨的意见,仍接连不断,没有一个皇帝在原则上加以拒绝。同上卷一九六《夏言传》:世宗时上疏言:“今陛下维新庶政,请日视朝,后御文华殿,阅章疏,召阁臣面决;或事关大利害,则下廷臣集议。不宜谋及亵近,径发中旨。圣意所予夺,亦必下内阁议而后行,绝壅蔽矫诈之弊”。“帝嘉纳之”。所谓“圣意所予夺,亦必下内阁议而后行”,等于说皇帝的决定要经过内阁讨论同意,方得实行。同上卷二四○《叶向高传》:熹宗时复入阁,疏言“臣事皇祖(神宗)八年,章奏必发臣拟。即上意所欲行,亦遣中使传谕。事有不可,臣力争,皇祖多曲听,不欲中出一旨。陛下……信任辅臣,然间有宣传滋疑议,宜慎重纶音,凡事令臣等拟上”。“帝优旨报闻”。这条材料和上面夏言疏文精神完全一致,而是用事实证明了这一制度的存在。

  当然,由于君主拥有至高无上权力,各个君主的性格并不相同,每届内阁成员又各有特点,所以君主与内阁矛盾后,越过内阁,迳发中旨处理政务之事也不少。如同上卷一八一《李东阳传》:武宗时在内阁,“帝欲调宣府军三千入卫,而以京军更番戍边。东阳等力持不可,大臣台谏,皆以为言。中官旁午(向内阁)索草敕,帝坐乾清宫门趣之,东阳等终不奉诏。明日,竟出内降行之”,即其一例。然而另一面从此例又可看出,处理政务的正规途径应是通过内阁,所以才会发生中官旁午催促,武宗亲自焦急督阵的情况,只是由于不得已,第二天才下内降,而东阳等拒绝中旨,安然无恙,也是合法之证明。《明会要》卷三十《职官二》:万历末,帝“遣内使至工部侍郎林如楚私寓宣敕旨,以奉御汪良德奏准修咸安宫也。辅臣言‘明旨传宣,定例必由内阁下科臣,然后发钞。若不由内阁,不由科发,不经会极门(紫禁城南部通往内阁之门),不由接本官,突以二竖传宣(中旨)于部臣之私寓,则从来未有之事。向来(如君主)建议诸臣,以旨从中出,犹且虑之,况臣等竟不与闻乎?’不省”。这就是说,不先经票拟的中旨只是皇帝个人意见,随意性大,容易出错(故“犹且虑之”),所以早已定例必下内阁,由内阁决定是否奉行。奉行,则通过六科给事中,依正常途径下达;不奉行,大概便得封还中旨。不经内阁,皇帝迳下中旨传宣部臣执行,则是违例的。由此可见,明代皇帝虽有时迳下中旨处理政务,似乎由他独断专行,实际上并不合乎惯例、制度,皇帝自己心理上大概也得承受很大负担,怕成不了“明君”,所以明神宗对阁臣的抗议,只得以“不省”了之。反过来也就证明,一般情况下,必得受内阁的限制。

  第三,和内阁相配合,还有六科给事中也在制度上直接起着限制皇权的作用。按给事中唐宋本属门下省,金废门下省,明初设六科(吏、户、礼、兵、刑、工)给事中,成为独立机构(清改隶都察院)。其重要权力之一就是:皇帝所下中旨,内阁未反对,草成敕诏;或内阁票拟,合皇帝心意,批准执行,都得再发至给事中处详审。如以为有害整个统治利益,同样可以封还诏书(《明史》卷七四《职官三》)。同上卷九《宣宗本纪》:“谕六科,凡中官传旨,必覆奏始行。”前面已讲,覆奏约始于北魏、北齐之际,宣宗此谕实际上某种程度也是对君主自己专权的一种限制。《明会要》卷三七《职官九》:嘉靖年间,“都察院疏请差御史巡盐,不下阁票拟,(中旨)批答稍误,(迳下六科),户科给事中黄臣谏曰:‘我朝设立内阁,凡百章奏,先行票拟。今使内阁虚代言之职,中贵肆专擅之奸[33]。关系匪细,渐不可长。容臣封还原本,以重命令’。疏入,即加批如制”。同上卷二一五《骆问礼传》:上疏穆宗,“言诏旨必由六科诸司,始得奉行,脱有未当,许封还执奏”。证明此制一直存在。这样,除内阁外,便又多了一重对皇帝独断专行之限制[34]。

  通过以上三点,便可看到,在明代,表面上废去宰相,君主独断专行更加厉害,实际上发展的结果是,君主行使权力时在制度上受到的限制比过去更大,想要独断专行的困难更多了。

  必须指出,以上都是就集中了地主阶级统治经验的制度规定而言,实际上在执行中这些制度总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偏颇,甚至极大偏颇。就明代说,这种因素中最重要的一个便是皇帝往往不上朝。本来按祖制他们应该“无日不朝”,甚至一日再朝或早、午、晚三朝(参《大学衍义补》卷四五)。可是由于贪于逸乐,照办的时候很少,如明神宗甚至二十年未上朝[35]。皇帝逐渐对内阁票拟也懒于审批,而让身旁宦官“批红”,致使有时大权旁落。这是明代的一个秕政。但有些著作过于夸大了这一秕政,似乎明代内阁等制度全受宦官操纵,“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明史》卷七二《职官志序》)。这基本上不符事实。因为内阁票拟从明成祖以后逐渐形成,贯穿于明亡前二百多年,从不间断,而宦官之掌权,则要视皇帝是否委任而定,并非制度。如世宗在位四十多年,不但未曾委任,而且制驭甚严[36]。同时即就批红言,按规定只能遵照内阁“票(拟)来字样,用朱笔楷书批之”[37],执笔者等于一个謄录人,并不允许掺杂个人意见。这一情况,正好是前述皇帝意志受内阁限制的一个具体反映。只有少数几个宦官,得到皇帝特殊宠信,对票拟之审批发生影响。可是其中能算上毫无顾忌,任意改动票拟,甚至另行票拟者,只有武宗时的刘瑾(由正德元年至五年)和熹宗时的魏忠贤(由天启元年至七年)[38],加在一起不过十二年。这和二百多年的内阁比时间很短,因而应该承认,整个明代在政治上起主要作用的是内阁等政治制度,是内阁的票拟,而宦官造成的偏颇,则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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