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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三章 醉眼轻挑

  只不过,保温瓶的原理是在双层内胆玻璃的中间抽成真空。

  Mmp的,在大宋,你确定能抽出真空来?!

  另外,大宋的玻璃,也即琉璃,一个碗那么大的也要数百贯钱,也就是做个保温瓶出来,要卖数千贯才有的赚……

  转运使这种类似于唐代节度使一样的封疆大吏,一年也就五六千贯钱,你觉得,数千贯一个的保温瓶,除了皇帝,谁买得起?

  而皇帝需要的话,你确定你要卖钱,而不是献宝?

  那么,打火机……

  好吧,打火机难度太大,换成火柴?

  可火柴还真不一定有大宋的火石和火折子好用,毕竟,火石和火折子不怕水,而火柴要是被打湿了,耶稣来了都不管用。

  肥皂么?

  不说大户人家洗碗洗衣服都是仆人干的事儿,他们没心思花大钱让奴仆能舒服一下,就说贫贱人家,前年才大旱饥荒,如今的人吃饭能把碗舔得比新的还干净,需要洗么?

  再者,寻常人家根本就很难吃一顿肉,还需要肥皂去清理油污?

  笑话吧。

  饭都吃不饱,哪来的油污?

  而且,做肥皂要用油,用了油做原料,就代表肥皂不可能便宜,买得起的人更少,而且还没什么必须买的因素,这样一来,就连最需要肥皂的酒楼客栈都不一定会买了……

  想了那么多,秦歌发现,他被某些穿越给骗惨了。

  二十一世纪的人来到宋朝,真心没那么好活下去的,大宋的钱也不是脑子都不用动,就能轻轻松松赚到的。

  看吧,这就是老子不想穿越的原因。

  在二十一世纪,老子挣扎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买了房和车,有了票子,准备找妹子。

  你丫的突然把我弄到宋朝来,一切又要从头开始。

  命苦啊!

  秦歌惆怅起来。

  要不,还是跟兄长一起跑路吧?

  赚钱实在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啊!

  但,人无信不立!

  说出去的话,若非必要,绝对不能食言。

  就连孔夫子也只说被人用刀架着说出来的话或者快饿死的时候被逼着说出来的话,才可以回头不认账嘛。

  等等,这么说来,按照孔夫子的话,其实给二郎那三人一千贯,老子是可以不认账的?

  毕竟,当时被刘开拿捏着,跟被刀架在脖子上也没什么区别了。

  还是算了。

  人家好心好意担着得罪龙二郎的风险帮他,还没有当场逼钱,但凡有能力,都是必须要认账的。

  况且,秦歌还想着等自己混好了,把恶来那个大块头收服过来当保镖呢。

  不能自毁长城。

  秦歌压下了毁诺的冲动,继续思考起来。

  跨越空间没时间,跨越时间没市场更没有原始资本。

  这两条路都死了。

  如今,便只有一条路了——物以稀为贵!

  二十一世纪,非洲钻石成堆,钻石依然能在全世界卖出高价,就是因为人家控制了钻石输出量,导致物以稀为贵。

  当然,钻石的盛行,其实还是商家摸准了女人的心理。

  所以,能不能赚钱,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知道人家需要什么,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去物以稀为贵。

  则能投其所好,百倍利之!

  可想要这样做,秦歌就得先去了解一下大宋的行情。

  只不过,以如今秦歌的社会地位和视角高度,他是没法去了解到太多的东西的。

  但,提起北宋,男人都会向往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北宋青楼是合法的!

  青楼啊。

  青楼里面有什么呢?

  有青楼女子啊!

  那么,青楼女子需要什么呢?

  青楼女子,需要的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去吸引顾客啊,去赚钱啊!

  她们从达官贵人手头赚到的钱,那当真是辛苦一年就可以一辈子不愁的。

  但每一个行业都有竞争。

  青楼的竞争也很大,身为金字塔顶端的名妓们,一夜千金,而在底层的青楼女子,十年也未必能得千金。

  而金字塔顶端的名妓们,也各有竞争,很多姑娘都想更进一步。

  这是人的本性,毕竟,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便是技女,也是想更上一层楼的。

  但是,北宋的服装打扮什么的,已经固定了,无中生有很困难。

  这些名妓,便只能依靠气质和美貌去继续往上爬了,所以,宋朝有个很诡异的现象,那就是青楼里的名妓,个个都比太学生还要认真的钻研琴棋书画以及四书五经。

  可如今,秦歌就能无中生有的去帮她们!

  宋朝服饰打扮都固定了吗?

  可二十一世界的潮流,那可是一年一个变化的!

  想想看,穿上第一件超短裙的名妓……会得到何种程度的宠爱?

  别担心超短裙会被士大夫喷。

  宋朝开放得很,就算真有士大夫喷,保管他白天喷得有多厉害,晚上在姑娘肚皮上会喷得同样厉害。

  秦歌呵呵笑着,起身。

  辛栩正赶着牛回来:“十一郎,何事如此高兴?”

  秦歌笑道:“兄长,小弟已经想到如何赚取千贯银钱的办法了!”

  “哦?”辛栩眼睛一亮:“你与我说说?”

  “呵呵……”

  秦歌干笑起来:“不可说,不可说。”

  宋朝之北宋,在还没有被朱熹思想影响之下,整个社会还很开放,男女平等不输后世。

  就拿当朝枢密使夏竦来说,当年夏竦的夫人突然想要一夫一妻制,夏竦不答应,然后,夏竦的夫人把夏竦的所有龌龊事全部报官,搞得全家被贬谪出京。

  自那以后,夏竦枢密使阁下就顶多玩玩技女,后院中,始终只有一个夏夫人。

  除了这一夫一妻制的雏形外,还有朝廷鼓励的改嫁和偶尔出现的女方主导的离婚事件,这些都证明它很开放,证明女性的地位很高。

  但,宋代是个性开放,却并不是后世被西方带歪的性开放!

  所以,有的东西,例如某些男女授受不亲之事,还是很严格的。

  尤其秦歌如今才十四岁,更是读书人,若是公然说出要去青楼的事情,不管他去青楼干嘛。

  他绝对相信,兄长会打断他的腿!

  益州城。

  当年的成都府府城,纵然比不上大宋四京的繁华,但因为这是商人最活跃的地方,甚至是第一张交子问世的地方,它依然繁华得令人惊骇。

  城北,九层高塔,城中三层建筑琳琅满目。

  再加上街道间吆喝声没停过的商铺和行脚商人,以及那络绎不绝的行人,这长二十三里,宽二十二里的益州城,并不比后世的三线城市小。

  城西门,几辆油壁车停歇着,不时有人交上两文钱走上车去,等到车上坐满了人,油壁车便开动了。

  这油壁车,便是大宋的公交车。

  更准确的来说,油壁车也不是大宋的发明,而是在东汉的东西两京出现,慢慢的在南朝几百年间鼎盛起来,并一直传承下来的。

  可惜,再往后两百年,它便慢慢的断绝在了野蛮人的手里。

  更可惜的是,秦歌身无分文,没法立马去体验大宋的公交车。

  离开油壁车车站,秦歌在街道间行走着。

  他的目标很明确,宣和路拐角的万花楼。

  那是益州城最大的青楼,是益州城最热闹的地方。

  所以说,此时此刻,好些文人喜欢往青楼跑也不是没理由的,一来,红袖添香,二来,人多好扬名。

  半个时辰后,秦歌到了万花楼下。

  万花楼有大院,大院内的主楼有三层高,它没有后世红灯区的恶俗气,反而有着一分清雅。

  楼内,清脆的女声在清唱着首相晏殊当年的词曲,时不时有些自以为风流的男声高歌起来,配合着美人的天籁之声,却更突显出美人歌声的悦耳。

  他们很雅致。

  上床之前,士子必须要先逗得美人开心,否则,士子不办事。

  美人也是,上床之前,必须要让风流士子们情绪高昂起来,并不是后世脱了裤子直接打仗的模式。

  这时的技女,玩的不是技术,是道。

  她们不只提供的释放,还提供心灵的释放,可以说,她们是最早的心理学家。

  听着楼上的莺歌燕语,秦歌胯下有了反应。

  这是青楼!!!

  这两个字,足以让人想入非非,足以让人心猿意马。

  老子是来赚钱的,不是来花钱的!

  秦歌一个劲儿的提醒自己。

  然后,他大步朝着万花楼的大门走了过去。

  “小郎君,今日知府大人包场了,改日再来吧。”迎门的姑娘满脸歉意的开口道。

  “什么?”秦歌愣住了。

  知府来万花楼包场?

  可以这么正大光明的吗?!

  等等,哪来的知府?

  益州不是知府别驾什么的都没有,只有转运使周聪在处理所有大小事宜么?

  “还请小郎君宽恕则个,今天真不接客了。”姑娘依然满脸歉意:“这样吧,小郎君下次来的时候,万花楼免费送上一道蚂蚁上树!”

  秦歌无语。

  他也不是个为难人的人,而且,他也没有为难人的资格。

  “那好吧,打扰了。”

  答应了一声,秦歌转过头便准备去另外一个青楼。

  但就在这时候,万花楼楼上传来一声洪亮的声音:“楼下那人,可是秦歌辛十一郎啊?”

  秦歌回头,朝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

  在主楼的三楼窗户探出了一个脑袋。

  是昨天见过的益州通判韩秉中!

  秦歌连忙抱拳行礼,朗声回到:“韩官人,正是辛某!”

  “十一郎,快快上来!”韩秉中似乎有了些醉意,说话完全没了束缚,完完全全是想到什么说什么。

  秦歌沉思片刻:“恭敬不如从命!”

  话音落下,秦歌看向迎门的姑娘。

  迎门的姑娘连忙赔笑:“官人请跟我来!”

  姑娘前面带路,心里不爽,既然是被邀请来的,干嘛不早说呢?早说我不早把你接进来了?

  院子内,小厮忙碌个不停,厨房里面烟火升腾,似乎是在准备菜肴。

  五十步后,登上主楼楼梯。

  整栋楼都是黄花梨木!

  秦歌不能想象这种土豪行为,也或许是因为黄花梨木在大宋不值钱?

  很快便到了三楼,迎门的姑娘将三楼的帘子掀起,伸手虚请:“官人请进!”

  秦歌满心忐忑的走了进去。

  或许是前世的教育的缘故,他始终觉得来这种地方有点偷鸡摸狗般的心虚。

  “哈哈,十一郎来了!”

  洪钟一般的声音响起,震得秦歌心中的心虚无处可藏。

  韩秉中满脸泛红的走了过来,他亲切的朝着秦歌勾肩搭背,一边拖着秦歌往屋子里走,一边豪迈的开口道:“文知府,这便是我给你说的那位,在昨日太守府衙说出‘四为’之句的秦歌辛十一郎!”

  大宋重文。

  所以,韩秉中介绍秦歌是说出了‘四为’之句的秦歌,而不是搞死了私盐贩子的秦歌。

  “哦?”

  主座上的微醺书生连忙起身,端着两杯酒便走了过来,字正腔圆的开口道:“为天地立心,为生灵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四句,文某神往!”

  “十一郎,为这四句,文某敬你一杯!”说着话,文知府已经到了秦歌身前,并将其中一杯酒递了出来。

  秦歌连忙接过酒杯,颇有几分受宠若惊:“知府抬爱了,小子先干为敬!”

  秦歌仰头,一饮而尽,而后便是连绵不绝的咳嗽。

  这是黄酒,只有二十度左右,相比后世那至少四十度的白酒来说,并没什么。

  但秦歌如今的身体,却还是滴酒未沾的状态。

  “哈哈,十一郎爽快,文某也当一饮而尽!”文知府大笑着,一杯喝了下去。

  而后,秦歌被引入酒席,坐在了韩秉中隔壁的隔壁,因为韩秉中的隔壁是个貌美如花的姑娘。

  再片刻,又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走了过来,她坐在了秦歌的旁边。

  席中,近乎五十人,倒有三分之二是姑娘。

  觥筹交错,推杯换盏。

  士子们诗兴大发,开始吟诗,也有猴急风流者,开始对身边的姑娘动手动脚。

  秦歌旁边的姑娘,却不像其他的姑娘那样热情,反而冷冰冰的一块,从坐下来就一句话都没说过。

  醉眼轻挑,仔细看去。

  是个美人……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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