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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熬汤

  将冷水缓缓倒入锅中。洛斯特随后从身旁的袋子里将那块足足有四磅重的带骨猪肉取出,小心翼翼地将其平铺在锅子的底部,刚刚好在可以被冷水漫过的位置上。

  然后他才开始生火……待到开始有冒出蒸汽的时候,却又没有忙着开始料理,而是拿出一把怎么看都是用来刷鞋的大皮刷子、对着熏猪肉黝黑的表面就是一阵手部的高速摩擦。

  刷刷刷刷刷刷——!

  黑山城除了矿石的特产以外,又因为其紧邻黑啸山脉的地势导致各种地方特产也颇为丰盛。上至山禽猛兽、下至药草香料,可谓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城外就有猎人小屋,城内还有类似公会但加入条件更加宽泛一些的猎友大厅。

  这些猎人平时最喜欢的一味就是围着篝火喝下浓啤酒、另外就是将自己捕获过来的猎物剥皮洗净,然后架在避风的木炭炉子上做成各种风干熏肉。和鲜肉相比,熏肉最大的优点就是利于保存。然后就是方便携带,在山里饿了的时候随时都能抽出来吃上一根。在以前条件艰苦的时候,他们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熬过贫瘠的冬天的……

  随着城市开发的进行,越来越多的外来者涌入。在尝试过风干肉那种独特紧实的口感以后,这种原本只是被当做干粮替代品的东西居然出乎意料地大受欢迎了起来。虽然还不至于因此登上上流社会的餐桌,但它们还是作为最适合转赠给外地亲戚朋友们的伴手礼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畅销。

  城里的猎人们因此获得了大笔的订单……

  现在他们再也不用扛成天着一杆猎枪,在荒无人烟的山道里紧绷着扳机又紧绷着神经了。而是在外地人成立的熏肉工厂里作为技术指导被雇佣着。平日里能够吹牛喝酒的功夫更多了一些,就连下巴上蓬蓬的胡子似乎逗比往日看起来更加的油亮了。

  直到实在是手痒的不行的时候,才有必要背上装备往山脚下走一趟。随手打一只野鸡兔子什么的给家里的老婆孩子改善伙食,而不需要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山里去追逐更大的猎物。

  他们的儿女大多都再也不会拿起猎枪了。会变成一个工人、或者一个学徒,好一点的就是稍微念了一点书,然后成为推动这一道巨大洪流前进的无数颗微不足道的齿轮之一。

  一个职业似乎正紧随着时代的脚步而逐渐消失!

  或者说城市只是一个变异了的原始森林罢了。只不过想要在这里成为一个好猎手,需要再也不是鸟枪和子弹、需要的再也不是在夜里看见漫天星斗就能分辨东西南北的能力。

  新时代的猎手们都是狡诈的,聪明的,善于在各种规则之间游走并加对其以利用的——他们将本不属于自己的土地换成了金钱,再用金钱买下了该土地的所有权;他们将自己的信誉抵押给了银行,以分期还款的方式,再将抵押而来的本金换成了股票以及债券这种稳定能够升值的东西……

  这听起来似乎很简单。可如果不是熟练的杂技演员的话,谁又能够保证在脚踩着钢线两头悬空的情况下平安踱到对面去呢?

  经济就是这根悬在所有人脚下的钢丝……

  有些人过去了,有些人在原地停了下来。讽刺的是资本家从来就不缺乏拥有杂技精神的人,更不缺乏的是富含杂技精神的疯子。

  于是这个时代注定是疯狂的。城越围越大,楼越修越高。空气中弥漫着石炭灰以及铁锈的味道,楼寰间下起了泛着酸液的雨滴。人们过得越来越好,却感觉生活变得越来越累,抬头看见远处升起的黑烟,那是工厂的烟囱,连同着天空中永远褪不下去的阴霾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鸟笼。

  这里是黑山城!

  跟不上时代的人注定会被淘汰掉……

  洛斯特却满脑子只想着和肉价有关的事情。就和辉石灯的情况一样,熏肉这种特产如果在本地人手中购买的话就可以获得相当大的优惠。大约一磅在十七个铜币左右,四磅折合起来就是一枚银币又七个铜币。这可是足足让两个成年男性大吃一顿都还有的剩的分量!

  可如果被倒卖到别处的商场里的话,一根一磅重的肉条就能轻易突破银币的售价!也就是价格足足翻了四倍左右……

  想罢洛斯特不禁感慨起了资本主义的黑暗,以及贫穷所带来的种种不利。

  好在凑合凑合的话日子还是能够过下去的!这时他手上熏制的野猪肉也已经褪去了外面粗糙的一层,露出底下棕黑色的肉质纹理。不只是出于什么原理,锅里面翻滚的肉汁此刻却呈现出乳白的颜色,只是在表面上浮了一层难看的油污而已。

  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把野猪那一层厚重的膻味洗掉,另外就是清理掉肉质本身在熏制的过程中粘上的那一层灰尘以及松油的味道。这样的野猪肉在煮烂的时候,才能在保持鲜味不至于失去原有的风味。洛斯特本身其实一个什么特别擅长料理的人,他只是记得别人做过这么两遍而已,于是就全部如数照搬了下来。

  接下来就是将锅里全部油水倒掉,再将锅子洗净。这样子第二遍煮出来的汤汁就不会太过于油腻了……

  加入红菜也是同时为了中和野猪的油味以及腻味。不过因为新鲜的蔬菜很容易煮烂的缘故,所以为了美观是要等汤煮沸了以后再放下去才行。

  洛斯特心中默背着食谱。

  他先将豆蔻铺在子的最底下,然后再将切好了的野猪肉也平铺了下去。再次加入清水,这一次要比上一次多了许多,因为肉干要煮的足够长才会逐渐变得滑嫩,同时里面的盐分也会渗透到整锅汤里面去,中间都不能断火,所以必需提前预防煮干了的可能性。

  熏肉本身就是浓盐味的东西。中间哪怕过过一次水了,再次熬制的时候也是不要立马加盐的比较好……

  洛斯特想了想。觉得好不容易正式一次,单纯煮一个肉汤还是太寒颤一些了,于是便在旁边的柜子里翻找起来了。家里房东是个收藏家的好处一下子就体现出来了——虽然做菜的品味极差,但是柜子里收的好东西还真不少。

  在一一闻过确定没有过期以后。

  洛斯特又往锅子里加了一味用来提鲜的犬根,几颗野生胡椒,最后再将几颗天鹅蘑洗净剥好一股脑的全部投了进去。反正已经出了主料了,用老爷子一点香料应该不至于太过分。

  剩下就是耐心看控住火候并等待肉汤一点点熬熟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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