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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告示和搞事

  王子轩和莎拉结伴出了酒馆。马厩里,王子轩见到了莎拉那匹知名的白色骏马——月光驹穆莱特。

  到了城门口,沃夫冈和迪玛奥森两拨人还都没到。

  无聊之下,王子轩选择了阅读城门口的告示,看看能不能接到什么顺路的任务。

  潘德世界依然处于一个赶路靠走通讯靠吼的时代,消息的流通依靠的口耳相传。但BBS这种东西古罗马时代就已经有了。

  每个城门口的告示牌应该就是中世纪的论坛了。领主下发的政令会贴在这里,商人或富裕阶层有什么任务也大多会选择张贴在这里:

  “西哈林商行不限量收购天鹅绒及生丝。”

  “龙利萨恩爵士需要送一封信去萨里昂王国的马里昂斯市,详情面谈,左鹫首区裂口路22号。”

  “桑哈商团寻求同行者,目的地帝国伊索斯市。”

  目前依然留存的讯息里有很大一部分是送货或者寻找同行者的,不过目的地都较远,但凡出现一个目标在瑞文斯顿城或其他临近地区的任务,立刻就会被守在告示牌前的佣兵们接去。

  同样的告示牌这里也能贴广告:

  “战地豪猪佣兵团,品质保证信誉卓著。”

  “野鸭子佣兵团承诺,无法完成委托将全额退款。”

  “白箭游侠团,瑞文斯顿游侠5名,拉里亚平民游侠7名,实力强大,非诚勿扰。”

  从告示中能看出,战地豪猪或者野鸭子佣兵团就属于那种刚刚脱离温饱行列的小型佣兵团,一般有二三十个低级佣兵,王子轩刚刚组建的小团队如果能再多训练一段时间,完成两三个任务,大概就是这种级别了。能接是任务多是货物运送或商队护卫之类的。

  白箭游侠团那种属于中型佣兵团,已经脱离了菜鸟行列。一般来讲这种佣兵团会有四五十人,而且团内会有少量顶级平民兵种,也就是零阶顶峰实力的精锐士兵。这样的佣兵团多接受一些盗贼讨伐或城镇守备类的工作。如果在战争中,某个贵族的军队死伤惨重,他也有可能临时雇佣这样的佣兵团加入自己的军队或帮助守城。

  比这种中型佣兵团再高级一些的就是战争佣兵团了,他们只会接受王国的雇佣,参加到五大王国之间的战争中,比如“完美战旗”贝拉斯科统帅的第一皇家卫队,又或者是龙之子阿斯特里亚率领寒霜巨龙冒险团。这种大型佣兵团至少会有20位以上的超凡级战力,比一般的封地贵族强一些,和拥有大城镇的高阶贵族相当。

  王子轩的目前利爪团一共32人,王子轩卡薇拉莎拉不用多说,迪玛奥森是优秀级潜力的商人,战斗力可以忽略不计,但他有4级的交易技能,3级物品管理技能。

  前城管队长沃夫冈是普通品质,能力基本已经定型,水平大概在零阶7级左右,比雇佣剑士强点,离职业武士还有些距离,努努力运气好点估计能混个顶级兵的实力。

  利爪团除了上述五人外还有18男9女,其中有两个是佣兵出身,是比雇佣剑士低1级的商队护卫,其余的是都是农夫农妇。利爪团现在依然是非法组织——因为身份证明留在波因布鲁,利爪团还没有注册,所以王子轩并没有获得佣兵系列兵种的训练权限。卡薇拉可以训练农妇,而其他男人则会由王子轩训练成瑞文斯顿新兵。

  又过了不久,沃夫冈和迪玛奥森两队人先后回来了。

  沃夫冈购买的食物堆满了一辆平板车,足够利爪团的三十来人吃上一周。

  卡薇拉在看到莎拉后没什么特别的表示,但王子轩通过面板能发现,卡薇拉的好感度足足减少了5点!

  大姐,有话好好说啊!你听我解释!我和她目前还是纯洁的!

  卡薇拉走进王子轩,递给他一包东西,说:“大人,我知道你吃不惯那些粗糙食物的。我帮你卖了一些白面包,而且运气很好,正好有人在卖野蜂蜜,我也买了一小罐。”

  “真是太谢谢你了,卡薇拉,我竟然完全没想到这些。要不是你的话,我肯定会饿死的,算上前一次,你已经救了我两次了。”王子轩夸张的说。

  「卡薇拉好感+5」

  这卡薇拉黑化以前完全是傻白甜的人设啊,涨姿势了。

  卡薇拉笑的见牙不见眼:“这算什么救命啊,再说,我可是你的扈从,照顾你不是我应该做的么。”说完,她示威一样站到王子轩身边,得意的瞟了莎拉一眼。

  人精一样的莎拉似笑非笑的看了看王子轩,对他抛了个媚眼。

  「卡薇拉好感-5」

  我艹!你要闹哪样啊大姐!我错了还不行吗!要不要我给你表演个劈叉!

  幸好迪玛奥森的汇报暂时打断了两个女人的交锋。

  “大人,五匹战马卖了800第纳尔,三辆马车加驮马一共330第纳尔,那车亚麻布价值525第纳尔。一共1655,铁锭每件120第纳尔,磨了些价格,换到14件。只要把这写铁锭带去菲尔兹威,至少能获利三倍!”

  潘德世界的商品销售很有意思,大宗交易论的是“件”,可每“件”商品既不是同重量不也是同体积,它的计算方式很玄学,不是内行人士是很难搞懂的。比如一件谷物就是一麻袋,大约50公斤;一件木材是一个立方,一件麦酒是十升装的木桶,一件棉布是一匹宽三尺长10米,而一件铁是三块板砖大小的铁锭。

  抬头望天,太阳往下沉了一些,时间大概是下午2点多。

  迪玛奥森问:“大人,我们现在就出发去瑞文斯顿吗?”

  “不。”王子轩说:“我们要先去阿米尔斯村,击退盘踞在那里的强盗。”

  “可是那样的话一去一回至少要耽搁一天多的时间。”迪玛奥森表示自己无法理解王子轩的决定,在这个战争前夕本来应该是争分夺秒的时候,但王子轩却接二连三的进行一些耽搁时间的行动。

  “拯救阿米尔斯,这是我以自己名誉接下的任务。”王子轩态度坚决。

  “这样的话,我没意见。但是…我不认为现在的利爪团能战胜那些胆敢占领村落的强盗。”迪玛奥森说。

  说实话,王子轩心里也没底。在他的计划里,最优选择是先去瑞文斯顿城找叔叔借兵,然后再去清理阿米尔斯。但让他始料不及的是莎拉突然就决定追随他了,为了不掉好感度,他自然不敢磨蹭,只能硬着头皮省略前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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