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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酒馆和商人

  为了应对南北两方的威胁,阿尔德玛公爵在军备上从没放松,波因布鲁虽然治安环境一般般,但只要不出城还是很安全的。

  王子轩骑马走在街上,除了上述因为见到太多士兵产生的联想外,另一个感觉就是:这波因布鲁和临冬城实在是太特么像了。

  同样的灰石砖建筑上搭建木阁楼,同样的棕皮甲尖顶盔士兵,同样的天气寒冷,一年有六个月在下雪。

  可惜阿尔德玛公爵只有一子一女两个孩子,他也不姓史塔克,没有金红色的钢铁战衣。不过他还是有自己的王牌的,他的军队里除了王国正规军外还有两种他训练的特殊兵种。一种是使用超长弓的波因布鲁守备军,一种是为了抵抗加图骑兵训练的超长枪骑兵。这两种兵种都是阿尔德玛公爵独有,而且颜值很高。

  王子轩先后逛了逛市场和武器商店盔甲商店,简单打听了一下物价,本来还想去名下的面包店和磨坊转转的,可惜不认识路,而且天色也有点晚了。

  波因布鲁夏天的白昼有点短,但好处是从不会过于闷热,尤其是一道傍晚,从迷雾山上吹过来的清凉晚风能带走所有的暑气。今天有些阴天,天黑的早,路边的房间里逐渐曳出温暖的灯火,夜色下的波因布鲁似乎要比白天还要热闹。

  忙了一天的男人们三五成群的走进酒馆,呼朋唤友,交杯换盏的八卦一下预兆之狼和天琴圣女不得不说的故事,乌老五和格老四相爱相杀的爱恨情仇。

  王子轩也有些饿了,他跟着几个酒客到了一间酒馆门外。他看到酒馆门口钉这块木板,上面写着“#猪与口哨”,第一个词有点模糊了看不清,应该是这个酒馆的名字。

  招牌下边有另外一行字:山民与狗,不得入内。调戏老板娘的一律打死。

  旁边的墙壁上用粉笔写了今日推荐菜:香煎鹿肉配奶油土豆泥,赠送卖酒一杯,6个第纳尔。

  “看起来还不错。关键是老板看起来很有性格,不是么。”王子轩拴好马,进就酒馆。

  其实不用去特意描绘也大概能想象出这种街边酒馆的环境,王子轩走进来的第一个感觉是昏暗,整个酒吧只有吧台那点了一盏不大的油灯,加上后边壁炉里的火焰就是这里全部的光源。第二个感觉是狭窄,本就不宽敞的空间里密密麻麻的摆了十几套桌椅,座椅之间想要过一个人都需要侧身挤过去。

  不过王子轩在看到那个挤来挤去的女侍者之后有点明白这种局促摆放的意义了,高,实在是高。

  侧身走到吧台边坐下,王子轩发现了这间酒吧的另一个亮点,老板娘漂亮。或者说有女人味更恰当,那种带点慵懒的成熟女性风韵。

  “一个体面人,第一次来么,那么…”老板娘一边擦拭着杯子一边招呼道:“欢迎光临旅者与口哨,要来点什么?”

  原来是叫旅者与口哨吗,我还以为是什么猪与口哨呢。王子轩心里吐槽了一句老板娘的字,嘴里说:“就门口的推荐菜吧。”

  “好的。”然后她提高声音对后边喊:“煎鹿肉土豆泥,快一点!”

  随后老板娘用手里的杯子给王子轩打了一杯麦酒,从吧台后探出身体,把酒杯放到王子轩的桌上……

  看到了,至少是D!

  端起木酒杯尝了一口掩饰,有点酸有点苦,但咽下后舌根上有麦子的香气。

  放下酒杯,王子轩打量了一下酒馆中的其他客人。十来张桌子坐的半满,五六桌酒客。两个士兵,从身上的皮甲和短弓来看,应该是瑞文斯顿弓箭手,属于军队中的中坚力量。聚在一起嘀嘀咕咕的四个人穿着布甲身后的墙上拄着长枪,桌子上放了几根治安棍,应该是只能打得过农民和最低级逃犯的城镇民兵。

  一个醉醺醺的酒鬼,三个手臂粗壮的工人,以及一个躲在角落里的商人模样的家伙。

  从客人的身份上看,这家酒馆的定位是面向中低层民众。

  “有什么消息能说来听听吗?”王子轩状似随意的问老板娘。

  老板娘飞了个媚眼,意有所指的反问:“你想问哪种消息?”

  “能赚钱的那种。”

  “那样的消息我也想知道。”看到王子轩不上道,老板娘兴意阑珊的回道。

  果然,那些点杯酒就能在酒馆接任务的段子都是骗人的。王子轩撇撇嘴。

  正好后厨做好了煎肉土豆泥,满满的一大盘。老板娘借着送菜的机会,突然压低声音说:“你带着剑,看起来像个有实力的人。或许你可以问问那个人。”她悄悄指了指角落里的商人。

  王子轩切了块鹿肉送进嘴里,味道意外的还不错。他边吃边看向老板娘说的那个商人。罗恩·韦斯莱式的红色长发,遮住嘴巴的红色大胡子,人有些胖,穿着瑞文斯顿传统的蓝色方格裙。

  三两口解决食物,王子轩端着酒杯踱到商人那,问:“你似乎有什么麻烦事。说说看。”

  商人上下打量了王子轩一圈,问:“你觉得你能帮我解决麻烦?”

  “那要看是什么样的麻烦。”

  “需要刀剑的麻烦。”商人说。

  “那我不是正合适么。”王子轩亮了亮腰间的长剑,表现的就像一个喜欢多管闲事又自不量力的贵族青年。

  “你有…多少人。”商人问。

  “那要看你的麻烦有多大。”王子轩没有正面回答,他总不能说自己是光杆司令。

  “好吧。”商人叹了口气:“至少你看起来像个有实力的。”他说:“那些该死的迷雾山劫掠者总是在人最无防备的时候出现,我承认我跟他们做过买卖——钱毕竟是钱。但这次他们做的太过了,他们绑架了我的弟弟。这帮迷雾山蛮子把他的耳朵装在袋子里送回来,还附了一张写得歪歪扭扭的字条,索要2000第纳尔的赎金。如果我不能在三天内交付赎金的话,他们就会把他身上更重要的部分送来……”

  “所以?”

  商人没有回答,他自言自语一样的说:“我的父母已经过世了,我弟弟…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在父亲临死前答应过会好好照顾他。我向祖先发过誓会让他平安。所以我必须要救他!”

  “嗯哼~你能出多少钱?”王子轩单刀直入的问。

  “五百第纳尔。我需要你找到那些强盗的老巢,狠狠的教训他们一顿,然后再把我弟弟安全的带回来。作为回报,你会得到我的感激和五百第纳尔。有兴趣吗?”

  “我很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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