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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粥棚(感谢我最最最亲爱的……)

  白起不急不缓地说出这句话,像是为了让秦轲听得尽可能清楚。

  “带剑?”秦轲转头看了看自己放在桌上的菩萨剑,一时有些发愣,既然是成亲,剑乃凶器,本不该佩戴在身边的吧?但高易水这么说,肯定有他的道理。

  他犹豫着问道:“为什么?”

  白起摇摇头,道:“我只能是帮着传递消息,至于高先生到底在盘算些什么,我其实也不清楚。”

  他眨了眨眼,打趣道:“或许对于高先生来说,我还不足以让他完全信任?”

  秦轲连忙摇头,道:“怎么会!以白兄的人品,他没理由不信任你。只不过老高这个人向来喜欢故作神秘,都是些臭毛病,你别放心上。”

  “当然不会。”白起哈哈一笑,“我顺口一说,可没有别的意思。”

  他站起身来,握住自己的墨色长剑,道:“话已带到,我也不便久留,墨家边境一带局势不明,我得尽快与其他墨者取得联系,锦州的布防也要趁现在尽可能完善,毕竟是我们墨家的第一道大防线,少不得将来要抵御一场恶战。”

  正说着,院外响起了脚步声,一名穿着家丁衣衫的人走了进来,低头谦恭道:“白先生,老爷让我来请您过去一趟。”

  先前,白起以墨者身份专门拜会过公输仁,第一次见面,两人就攀谈了许久,公输仁忧心锦州防务,而墨者正擅长布阵守城,如今白起也算是公输家的常客了,自由进出公输家也不会惹人侧目。

  秦轲送走了白起转身去了前厅,与已经起床梳洗完毕的公输雪坐到了一张桌子上用饭,饭毕,双双出门再次坐上了马车。

  鞭子发出噼啪一声响,车夫吆喝着架着马车在街道上奔驰起来,公输雪还在马车里看书简,秦轲帮她掀开窗帘,让外面的日光透了进来。

  “今天还是去查仓?”秦轲望着公输雪皱眉认真的样子,轻笑一声。

  “先不去了。”公输雪道:“查仓的事情,我安排马六去做了,看昨天三叔的反应,估计是已经着手将那些窟窿都填了个差不多,剩下也就是账目记录上的混乱,马六能处理的。”

  “那我们这是去哪儿?”马车平稳行进,秦轲的耳中逐渐传入街市上喧闹的声音。

  公输雪低头继续看书简:“去看看粥棚,昨日开了城门,也不知进城的那些百姓们现在情况如何……”

  粥棚设在靠近城门口的地方,早粥已经发放了有一会儿了,因为开了官仓,公输仁拍板定下来每个成年人除了一日两顿米粥外,还可以额外再多领两个馒头。

  当秦轲和公输雪的马车停到离粥棚不远处的时候,百姓们手上正捧着或完整或破损的碗,排着长长的队伍,像是一只千足的蜈蚣般缓缓地向前行进着。

  这会儿放在平常人家,该是快到中午用饭的点儿了,而粥棚前的百姓们却需要一个接一个地端着碗去那口大锅面前领米粥和馒头,而粥棚里统共只有两个人在忙碌,速度自然是没有什么保证。

  公输家的马车外观豪华,前面套着的两匹马也都是精挑细选出的高头骏马,很快便惹得众人侧目,只是,老百姓倒不怎么在乎这马车里头坐的人到底是什么来头,他们舔着一粒米也没有的陶碗,只想着这队列能向前进一些,再进一些。

  但他们却发现公输家施粥的瘦家丁这时放下了手里的大汤勺,发馒头的那个胖子也跟在后头,两人一溜小跑向着马车而去,顿时人群里不满的声音此起彼伏,队伍最前列的那名百姓咬了咬牙,想要自己伸手去握那柄锅中的大勺,却被一旁神情严肃的官兵用刀鞘狠狠地打中了手腕,发出一声痛呼。

  秦轲眼见这样的情况,忍不住就想过去呵斥,但公输雪伸手扯住了他的衣角,对着他摇了摇头,这才让他按捺下来。

  “小姐。”当先瘦高的中年人看着公输雪,微微有些激动。

  本来公输仁就是将粥棚的事情交给了公输雪管理,她之后带着人出去调粮,这才让公输究代为照管。

  在公输究的手下,那些看管粮仓的官吏一个个都被他喂得饱饱的,可他们这些在粥棚干活,最辛苦最累的人反倒没什么油水,不患寡而患不均,他们一早就盼望着公输雪能回来继续管事。

  在他们心里,公输雪至少是个体恤下属的人,平易近人而不摆架子,在她手下做事虽说一样不会有什么油水可捞,但不至于明明没有错处还被苛责,而只要按照她的意思像模像样地做了,时常还能有些奖赏。

  公输雪同样也认得这名家丁,事实上,她从很小的时候记忆力就很好,能记住每一个和她说过话的人,后来慢慢长大,更是连那些只有一面之缘的人都不会忘记或是混淆。

  她点了点头,问道:“宋梁,怎么就你和张广两个人在这儿?其他人呢?。”

  公输雪又看了一眼排到城门外还不知多远的队伍,皱眉道:“这得分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小姐,我们卯时就起来熬粥蒸馍了,可这……怕是还要一个时辰。”宋梁面色愁苦,“现在粥棚里只有我和老张两个人,本来还有两个的,一个两天前给烫伤了,还有一个这会儿换班吃饭去了。唉。我先前也跟三爷提过这人手的事情,可三爷不以为然,反倒说我小题大做,是想多弄几个亲戚进来混日子。冤枉啊,东南西北好几处粥棚,哪一个不是忙得起早贪黑,哪儿还能混日子的?”

  公输雪知道这又是公输究留下的一个烂摊子,在她管事的时候,这粥棚也是四个人,可现在的流民要比之前多上好几倍,没想到公输究根本没将此事放在心上,不然以他在家里的地位,想要调派几个家丁过来帮忙,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其他几个粥棚也是这样的情况吗?”公输雪问。

  “城南的好一些,城北的估计也是半斤八两,城西的甚至比我们这还乱,前几日百姓还闹过事,险些砸了粥棚。”宋梁皱眉道:“不过那是因为每日粥太稀,喝下去跟水一样,所以才会出事,现在粥都是厚厚的白米粥,还配了白面馒头,已经没有什么人抱怨了。”

  公输雪摆摆手,让身后跟着的人把宋梁反映的情况记在卷宗里,随后她看了一眼长长的队伍,从许多人脸上读出了期盼和焦急的神色,赶忙对宋梁和张广吩咐道:“你俩先过去干活吧,别耽误了施粥。

  说着,她又回头对随行而来的两个家丁道:”你们,再去添置几口锅,今日临时帮他们一把。”

  “是。”两名家丁低头应了下来。

  “哎!多谢小姐体恤。”宋梁心里欣喜,心想公输雪一回来,这状况果然就不一样了,顿时他的胸口也多了一股劲头。

  家丁们各自做事,宋梁重新握起了那把大勺,一旁的张广也显得信心满满,百姓们的队伍再次蠕动了起来,人群中的嘈杂也渐渐低了下去。

  公输雪转头正想跟秦轲说话,却被一声不大不小的碎裂声和呵斥声吸引了注意。

  只见一个瘦骨如柴的孩子,穿着又破又脏,几乎已经辨不出布料颜色的衣服,蹲在地上捂着脑袋,而孩子的面前,有一只破碎的陶碗,米粥撒了一地,正冒着热腾腾的气息。

  “你这双眼睛是白长的?小爷我这么大个人你都看不见?你看看我这衣服。”大声呵斥着孩子的是一名锦绣衣衫,看上去贵气逼人的贵公子,只是这贵公子的站着有些不稳,脸上还带着宿醉的微红。

  “哭!哭什么哭!”贵公子脚步虚浮,伸手又在那孩子头上砸了个爆栗。

  他锦衣的一角稍稍沾了点米粥,因为衣服是深色的缎子,这么看上去,倒是有几分显眼。而站在他身旁的几人,能看得出也是富家子弟,纷纷借着酒意开始肆意地嘲笑他,大概是在说公子你这是霉运当头啊,赶紧往这孩子身上吐几口口水,好去去霉运什么的……

  听到这里,贵公子的眼神更加狠厉,歪着身子上前还踹了那孩子一脚,骂声越发响亮。

  秦轲皱起眉头,这光天化日的,几人实在有些过分,一个孩子而已,不过六七岁的年纪,瘦得宛如一只流浪的小猫,这贵公子喝得醉醺醺连站都站不稳,保不齐还是他撞了人家孩子在先呢……

  而他侧目,想要征询一下公输雪,是不是该上去帮个忙,却发现她的眼神复杂,于是有些奇怪地问道:“怎么了?你……认识他?”

  公输雪冷笑了一声,道:“不光我,只怕全锦州都不会有人不认得他,不过,你应该没见过……这是我那位三叔家的宝贝儿子,他叫公输成,跟我同辈。”

  “原来还是自家人。”秦轲苦笑了一声,刚准备迈出去的脚步有了一丝犹豫。

  “只是,不管他是谁,哪怕是喝醉了酒,这样对一个孩子也是不对。”眼看着公输成又要抬腿去踢那已经翻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孩子,他终于有些按捺不住了。

  可秦轲依旧站在原地没有挪动脚步。

  并不是因为他碍于公输雪的面子不便上前干涉,而是在这一刻,那边的局势发生了变化,街边冲出来一道精瘦的人影,挺身站到了公输成的面前,拦下了他想要狠狠踢出去的脚背。

  居然是个老面孔,秦轲和公输雪都微微愣了一愣。

  “这,这不是褚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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