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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巧了

  满人退得很快,甚至都没有什么留恋:既然打不进去,那就不要白白丢了手下人的性命。

  辽东半岛,现在是乱得一锅粥,前文有提到,1628年,那里通货膨胀、名不聊生。

  乱世,最能看出一个君主的雄心,与努尔哈赤不同,皇太极有点儿类似于李治。

  他爹把自己家的天下搓成一个团儿,皇太极是把这个团儿捏得瓷实。

  只是他们父子两个,比起李二和李治来差得很远就是了。

  这段历史非常有趣,大明其实是在一瞬间衰落的,也就是放任西北民乱开始,明朝一瞬间衰落,而满清,则是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往前走。

  最后机缘巧合之下,还未彻底长成的满清,一口吃成了个大胖子!这就是题外话了。

  现在,同济城外的情况却很巧。

  铎勒率了三千精骑,带着鞑靼王庭最崇高的礼节:一条洁白的哈达。

  哈达送给客人,与兄弟们在敖包前相聚,与同族共祭成吉思汗。这三件事,就是蒙古人最重要的三件事。

  林丹汗喜欢李九州的枪,他甚至能想象到,拥有了枪的草原武士将会所向披靡,事实也是如此。

  同济城的枪,其实打不破同济城的甲。如果骑兵同时装备上枪和甲,那就是同时装备了天下最坚固的盾和最尖锐的矛,所向披靡是肯定的。

  为了表示出林丹汗的重视,鞑靼王庭点出一万匹黑马,然后由三千个好骑手前去。

  林丹汗是个要面子的人,听说同济城在一个山疙瘩上,那就正好让胆大包天的李九州看一看万马奔腾,听说同济城的枪械很厉害,那就让他们呢也看看鞑靼骑士的威勇!

  每一位王,都需要炫耀自己的肌肉,这个过程不仅是让对手闻风丧胆,更是让自己人耀武扬威:骄兵,才能必胜!

  只是现在,场面比较尴尬。

  铎勒去往同济城的路上,遇到了熟人:后金来的使者:苏和尔泰。

  这家伙怎么在这里?这家伙怎么带着如此庞大的队伍?这家伙的队伍怎么损伤惨重?

  苏和尔泰,自然是前来与鞑靼王庭议和的,去年皇太极开始攻打朝鲜,拔出了满清连接明朝的最后一颗钉子。

  所谓远交近攻,皇太极认为,同为部落族群的鞑靼人应该与大清产生一些共鸣,实际上也是如此。

  自从后金崛起以来,蒙古草原上的鞑靼对他们的感情,就十分地暧昧:

  蒙古大汗们还没有彻底忘记成吉思汗的荣耀,后金也急需一个强力的援助共抗明朝。

  这个故事,再开始,是两个穷汉与一个富家翁的故事,也就是传说中的斗地主。

  所以作为特使的苏和尔泰,自然是面见了林丹汗,后金崛起地太快,林丹汗帐下不少人死于后金之手,皇太极现在需要一个时间窗口,去休养生息。

  刚刚打下了朝鲜,满清需要缓缓,这时候,不可轻启战端;苏和尔泰的任务,就是稳住林丹汗,顺便再好好刺探一下草原上的情报。

  苏和尔泰已经在漠南草原,活动了一年多,满清出兵朝鲜的时候,他就已经来到了漠南,就是想要在未来,能通过漠南蒙古,把来自明朝的货运与后金连接起来。

  他,就是老刁的接头人。

  当铎勒发现这个苏和尔泰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使者的时候。

  战争就又开始了。

  一万匹战马崩腾在草原上的声音,犹如奔雷,也如战鼓,同济城里的人虽然看不到,但是却可以清晰地听到地平线的那一端,发生着什么。

  收拾尸体是一件麻烦事,共济会上下是边吐边收拾,实在是没有打过多少仗,况且比起刀枪,神威无敌霹雳枪下的死鬼,实在是有些细碎。

  还未清理三成,远处的奔雷就响起。

  战斗是怎么进行的李九州不知道,大概下午时分,铎勒来了,他带来了一千多名骑士,还有六千多匹骏马,无一例外,他们身上都有浓厚的血。

  鞑靼人最讨厌背叛者,也最讨厌骗子!这一战,没有留下什么活口,除了老刁。

  与扎着铜钱辫儿的满族人不同,老刁虽然衣冠不整,但是铎勒还是轻易分辨出了这个吓得屁滚尿流的家伙,是明人。

  既然是明人,既然自己这次还要见另外一个明人,那就给李九州送一个意外的礼物。

  同济城外,铎勒给李九州戴上了哈达,老刁被推搡着送进了同济城,与之前那个鄂尔多斯部落的勇士不同,老刁倒是没有四分五裂。

  铎勒打量着同济城下的死尸,笑道:“朋友!我们是朋友了!我们有共同的敌人!”

  李九州苦着脸,在蒙古草原上,鞑靼人的骑兵,现在还是天下第一,后金的六万铁骑被山海关栓得死死的。虽然有些不满意第一个接触自己的竟然是后金,也不是很适应铎勒粗放的友情。

  但是李九州还是捏着鼻子认了,毕竟,城外的尸体还要人家铎勒帮忙收拾——马革可以裹尸,其实马蹄也可以,只要运一个远处,挖一个大坑,战马在上面跑几圈,来年,那片地就是最好的草场。

  只是有一只海东青从天上盘旋而过,它的腿上拴着一个小小的锦囊,锦囊打开,文书往来,是为生。

  锦囊未开,文书归还,是为死。

  海东青飞得很高、很快,地上的人并没有注意到。

  傍晚,李九州很是肉痛!铎勒的友情有些昂贵,他的友情价值五十条枪。不过好在同济城也获得了近二百匹战马——这年头,枪比马值钱多了。

  在不就地将来,铎勒将会深刻体会到,子弹,其实也比马,值钱多了!

  杀了满清两千多人,大明会喜欢同济城,现在与鞑靼人交好,也希望大明会嫉妒,而不是愤怒。

  同济城现在得间于齐楚了,北面是个马匪,南面是个地主,东边是个社会大哥。

  三个都不是好东西,三个又都很强大,虽然杀了社会大哥不少小弟,但是社会大哥他毕竟太远。

  这时候却多看了马匪几眼,地主家肯定会躁动,这简直是天上送来的福气。

  大明朝不是没有归顺的叛徒,只是下场都不太好,大明朝是时候去主动亲近一下同济城了,要不然,一手推开同济城的责任,是哪个长官、哪个皇帝都不愿意看见的。

  这时候,真的可以卖一个好价钱!也是同济城最好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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