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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汗血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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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轰轰”

  战马奔腾的声音在草原上响起,十名金州骑兵如同一支锐不可当的的箭矢,朝着这边奔腾而来。

  他们全部身着明黄色棉甲,头戴缨盔,目光如隼,紧紧锁定着远处的靶标。

  冲锋到近前之时,十名骑兵几乎同时从马背上抽出长弓,右手稳稳搭上羽箭,弓弦紧绷。

  紧接着,“嗖、嗖、嗖”,利箭脱弦而出,带着尖锐的呼啸,划破长空,直扑靶标而去。

  随后,这些士兵继续冲锋向前,同时再次抽出箭矢,向着下一个目标射出。

  每人全部射完十支箭之后,这十名骑兵才缓缓勒住了战马。

  “九十二支箭射中靶,正中靶心者,三十六支。”

  很快,有士兵上前检查之后,大声的汇报出了结果。

  武卫军千户铁头,手持千里眼,看着标靶上面的箭矢,转过头来呵呵笑着说道。

  “瘦猴,我们第一千户军,只上靶了九十二支箭,表现一般般,瞧你们第二千户军的了。”

  瘦猴闻言,轻哼一声:“瞧把你牛气的样子?不就是九十二支箭吗?”

  随后转头看向旁边的士兵说道:“告诉兄弟们,必须比第一千户军多才行,要是做不到,今晚上往死里练。”

  不久后,第二千户军的十名骑兵开始冲锋,同样的流程进行了连续十轮骑射。

  今天,是武卫军十日一次的小比。

  从武卫军三个千户中,随即抽调十几支什户,进行骑射比试。

  排名出一二三来,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但对于这三名武卫军千户来说,惩罚啥的都无所谓,主要还是面子的问题。

  输了丢人,还会被大都督认为是自己的带兵能力不行,所以谁也不想输。

  铁头、瘦猴、林大壮,便是武卫军中的三大千户。

  前两人都是和李骁一起长大的兄弟,林大壮则是当初李骁从侯寨救下的汉子,这些年来跟随李骁征战,忠心耿耿,战功显赫。

  此时,在他们三人前面,李骁身穿暗金色黑边棉甲,披着披风,骑在马上,平静的看着眼前的比试。

  不久后,第二千户的十人小队骑射结束,上靶八十九支,瘦猴的脸色变得相当的难看。

  而在李骁旁边,陈冲却是惊叹说道:“武卫铁骑,不愧是天下间一等一的精锐。”

  “别说是普通的游牧骑兵了,就算是王廷的精锐恐怕也绝非是武卫军的对手啊。”

  陈冲曾经乃是王廷的中书侍郎,被李骁俘虏之后,目前担任金州大都督府麾下的营田司主事。

  主要负责金州军在大漠的屯田事宜,这一次来金州述职,便被李骁拉着观看武卫军的比试。

  越看,陈冲便越是惊叹不已。

  普通的士兵在短短的时间之内,能连射十箭就已经不容易了,可是武卫军的中靶率全部都在九成上下。

  而且这十几支小队都是随机挑选出来的,也就代表着这是武卫军的普遍水平,这就非常恐怖了。

  “这三千名武卫军,乃是本都从我金州所有士兵中挑选出来的精兵强将,就算是普通的士兵放在三镇之中也是什户的水平。”

  “而且本都命令,武卫军士兵日日操练,日日有肉吃,体魄自然越来越强。”

  李骁面露淡笑,轻声说道。

  三镇士兵是战时为兵,一旦战争结束,他们就会带着抢来的东西,以及李骁发放的赏赐回家,重新变成牧民,放羊种田。

  而武卫军则是不一样,他们已经转化成为了职业士兵。

  禁止放羊种田,口粮全部由大都督府供应,每月还会发放一份军饷。

  每天就是一件事情,操练。

  所以,这支武卫军也成为了金州的第一支常备军。

  全年保持战备状态,士兵轮流休假,军营就设立在河西堡北部二十里的一片草原上。

  目的也是为了保护河西堡和龙城。

  陈冲望着草原上奔腾的武卫军,神情愈发肃穆,沉声说道:“看到这支武卫军,在下仿佛看到了当初的盛唐。”

  他的声音不自觉地放低,带着几分喟叹:“那时的玄甲军纵横四海,铁蹄所至,万国来朝。”

  “如今这武卫军铁骑铮铮、骑射如神,冲锋之势竟与传说中别无二致。”

  “若将他们置于长安城下,怕是连当年突厥可汗的狼旗,也要在这黄色洪流前簌簌发抖。”

  李骁听闻此言,微微侧首,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锋芒:“区区三千武卫军自然无法与大唐军队相比。”

  “但我金州铁骑,同样不缺少开创新局的气魄。”

  话音落下,远处的第三千户小队比试完毕,有九十三支箭中靶,比第一千户还要多一支呢。

  见此结果,李骁淡淡的对瘦猴说道:“一时成败不算什么,下次努力吧!”

  说罢,带着陈冲转身离去。

  而瘦猴的脸色在涨红与铁青之间不断转换,心中越发气恼,猛地踹翻脚边的马凳。

  对着手下五名百户说道:“今天晚上加练,所有人都踏马的别睡了。”

  听着远处的咆哮声,陈冲微微感慨:“兵如利箭、将似强弓,弓弦一响,箭出如电。”

  “这才是强军该有的筋骨!“

  随后,两人来到李骁的金帐中,陈冲从怀中掏出一本书册,呈到李骁面前说道。

  “大都督,这是今年春粮的收成,全部都在这里了。”

  “经过这一年时间的恢复,我金州镇兵和屯田战俘,共计在大漠耕种土地一百万亩。

  “今年得幸于老天爷的赏脸,粮食的收成还算不错,平均亩产在一石(一百二十斤)左右。”

  “我营田司共计征收粮食三十二万石,目前正陆续押送金州粮仓。”

  大漠和金州不一样,金州的天气寒冷,所以只能一年一种。

  而大漠的气候干燥温和,又有天山雪水的滋润,土壤肥沃,粮食是一年两熟,是整个北疆的粮仓。

  李骁此次东征,除了抢掠敌人的牛羊宰杀充作军粮之外,最重要的还是依靠大漠和高昌的粮食供应。

  这也算是金州军的命门。

  一场战争打下来,人吃马嚼,几乎将去年高昌和大漠送来的粮食全部挥霍一空。

  所以,当大漠的春粮产下来之后,李骁便立刻命令陈冲押送来金州,缓解金州的粮食危机。

  这三十二万石中,其中十六万石是金州镇兵们缴纳的赋税。

  金州的规矩是每亩土地缴纳两成的收成。

  去年大漠镇兵耕种土地八十万亩左右,所以就是八十万石粮食。

  剩下的十六万石粮食全部都是由那一万多名回鹘屯田战俘贡献。

  对待他们,就不用像大漠镇兵那般客气了。

  普通百姓每人能耕种十亩土地,而这些战俘则要耕种二十亩。

  生产了二十万石粮食,留下了他们每日所需之后,剩下的全部送来了金州。

  “不过,这三十六万石粮食只能解燃眉之急啊。”李骁微微皱眉,淡淡的声音说道。

  金州牧民的肚子里并不缺少油水,成年人每天只需要消耗半斤粮食就够了。

  这三十六万石粮食能撑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到明年也没有问题。

  但是,除了供应金州百姓之外,还有西海的粮食也要金州供应。

  此次李骁还抓捕来了数万名草原战俘,加上金州原本的回鹘人奴隶。

  即便是不用给他们吃的太多,每天七分饱就够了,但仅凭这三十六万石粮食恐怕也撑不到秋收。

  更更重要的是,东都的情况不明,金州军或许还要出兵,那就又需要一大批粮食供应。

  因为不仅仅是人要吃粮食,马也要吃。

  尤其是到了真正冲锋决战的时候,必须要给战马提前喂养精粮,否则战马只吃草根本没有那么长久的力气。

  跑一会儿就要停下来吃草,还怎么打仗?

  所以金州,还是缺粮。

  随即,李骁对着陈冲吩咐道:“明日去找韩玖远领二十万两银子,回到大漠的时候交给李二棍子。”

  “告诉他,尽快派人去将高昌的粮食也给收回来。”

  “今年或许还有一场仗要打,粮食越多越好。”

  大漠的春粮已经收获下来了,那么高昌的粮食也肯定收获了。

  李骁之所以还留着高昌,就是为了让它为金州供应粮食。

  按照当初与阿尔库斯的约定,高昌的粮食产出,除了留足自身所需,剩下的必须以市场价格全部卖给金州。

  河西商行就是唯一有资格收购粮食的商行,这件事情自然由李二棍子去安排。

  陈冲轻轻的点头:“遵命。”

  随后又宽慰说道:“大都督放心。”

  “高昌国的粮食比起大漠只多不少。”

  “更何况,大漠镇民缴税的粮食只有两成,手中还有一些余粮,或许也能从镇民手中收购一些。”

  但是李骁对此,却并不是太看好。

  百姓的手里虽然还留着八成的粮食,但是有句话叫做‘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居安思危是刻在汉人骨子里的一句话,饿怕了的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恐怕不会轻易将手中的粮食卖出去。

  不过也没关系,李骁有的是办法。

  “西海一战,我金州抓捕了很多乃蛮女奴,姿色相当不错,皮肤白嫩,眼睛很大。”

  “等会让人给你挑选几个带回去。”李骁看向陈冲笑道。

  陈冲一愣,随即拜谢道:“谢大都督。”

  他以为是自己辛勤工作,在大漠主持屯田,李骁给他的奖励呢。

  但李骁的主要目的并非在此,而是让他打个样,上行下效,带动大漠百姓买女奴。

  有句话叫做饱暖思淫欲。

  百姓手中有了粮食,没有了生存压力,总会泛起一些花花肠子。

  有些人在战场上立了功,被赏赐了女奴还好,若是没有,看着别人和白润的乃蛮女人整天玩乐,自己心里岂能自在?

  那就花钱买呗!

  花完了战场得来的赏钱,还不够怎么办?

  那些没去参加东征的镇兵又该怎么办?

  卖余粮。

  用卖粮食的钱去买女奴。

  如此一来,大漠百姓手中的粮食便能流动起来。

  同时,这些女奴还能为大漠增加很多的人口,毕竟汉人一项是以父系血脉论出身。

  只要父亲是汉人,生下的孩子就是汉人,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李骁也是为了增加汉人在大漠的比例,稳固基本盘。

  而除了女奴之外,还有其他很多东西可以卖去大漠。

  比如从草原抢掠回来的牛羊、金州纺织的棉布等等。

  后续李骁还会以河西商行的名义,推出其他一些民生用品,比如香皂,玻璃、白糖等等。

  用这些工业品去收割百姓手中的粮食和钱财。

  只要百姓手中没有了粮食,没有了钱,就只能继续奋斗,去赚或者去抢更多的钱和粮食。

  如此以来,便为金州的经济注入了动力,更为金州的军事力量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力。

  不过,这些商业上的事情没必要去和陈冲解释,只需要他搞好大漠的屯田便可。

  但有件事情,陈冲还需要继续努力。

  “当时给大漠镇民分田的时候,普通的镇民每家分一百亩耕地,什户分一百五十亩,都尉分三百亩,百户分一千亩。”

  “这些都是从回鹘人手中抢来现成的,不需要开荒,拿来就能耕种。”李骁淡淡的声音说道。

  “大漠共有镇兵一万三千户,一共差不多有一百四十万亩耕地。”

  “可是去年镇民竟然只耕种了八十万亩,还有将近六十万亩干什么去了?”

  听到这话,陈冲脸色惶恐说道:“大都督恕罪,在下无能,辜负了大都督的信任。”

  但随即也为自己辩解说道:“实在是我大漠没有那多的人手可用。”

  每户镇民平均只有五人,也就是每户大概能耕种五十亩地,而剩下的耕地又雇佣不到佃农,所以只能荒着了。

  这是极大的浪费。

  对此,陈冲解释说道:“大都督放心,去年是因为镇民们刚刚来到大漠”

  “经过了对乃蛮的战争之后,一些镇兵带回了一些奴隶,有着这些奴隶的帮助,定然能够耕种更多的土地。”

  李骁轻轻点头,因为他知道大漠缺少人手,所以也没有准备为难陈冲。

  继续说道:“立下战功的镇兵终归还是少数,大漠的奴隶还是不够用。”

  “过些天,本都会吩咐河西商行组织人手,押送一批奴隶送往大漠售卖,可以让大漠镇民们买一些去种地。”

  这一次东征,李骁几乎将乃蛮各部一窝端了,抓捕了大量的战俘。

  女奴好说,是所有人都喜欢的。

  而对于那些男人战俘,李骁则是命人将其中的年轻力壮者挑选了出来,充入库里军中,作为战奴使用。

  而剩下那些年纪稍大,或者有其他伤病的,便是准备送去大漠,以便宜的价格卖给镇民们。

  如此一来,反倒是让那些镇民们都成了西部奴隶主了。

  结束了与陈冲的话题之后,李骁带人返回了河西堡。

  武卫军的营地距离河西堡很近,骑马的功夫便能赶到。

  李骁和萧燕燕成亲后的新家,是重新建造起来的,位于河西堡靠北的位置。

  面积很大,有很多房间,足够三十多口人居住。

  只不过,当李骁刚刚来到家门口的时候,便看到门前停放着一辆马车,还有好几匹马。

  “家里来人了?这是谁家的马车?”李骁叫来了一名仆妇问道。

  仆妇是一个契丹妇女,随同小燕燕陪嫁过来的,整个院子里面有一多半仆人都是萧燕燕的陪嫁。

  这些人的存在,也让萧燕燕牢牢的掌握着李骁后宅的话语权。

  仆妇闻言,连忙用磕磕巴巴的汉语说道:“回大都督,是东都大王子派来的人。”

  让这些仆人学汉语是李骁的要求,他接受不了自己的家里满是契丹话。

  更接受不了自己的孩子,生下来最先学会的反而是契丹话。

  这些契丹仆人来到了金州,就应该入乡随俗。

  “东都,大王子?”

  李骁闻言一愣,这两个词语他都理解,可是放在一起怎么就不认识了。

  “哪来的大王子?”李骁皱眉问道。

  通过仆妇的解释,李骁恍然,原来是萧思摩的长子萧达鲁。

  因为萧思摩重视嫡子萧赫伦,并且早早的将萧赫伦确定为继承人,所以导致其他的儿子并没有太大的存在感。

  对于这位萧思摩的长子,李骁只是有淡淡的印象。

  记得在他和萧燕燕成亲的时候出现过一次,是一个身材高大,长相魁梧的年轻人。

  但是,李骁与他并没有太多的交流,更是不怎么熟悉。

  不太明白,怎么这家伙忽然派人来金州了?

  随后,李骁走进院中,看到正堂之上,萧燕燕端坐在上首,在堂中则是坐着一个中年男人。

  看到李骁回来,男人立马站起身来,恭敬的模样笑道:“见过驸马。”

  此人虽然表现恭敬,面容也是和蔼可亲,但是听到他说话,李骁却是感觉莫名的不舒服。

  不经意间看到了他的下巴没胡子,却是瞬间恍然。

  原来这是个太监,怪不得说话如此别扭了。

  萧燕燕则是轻轻抚摸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坐在椅子上,向李骁介绍道:“夫君,这是乌骨伦妃身边的人。”

  “特地来看看咱们,还送来了很多礼物呢。”

  乌骨伦就是萧达鲁母亲的名字,一个很小众的姓氏,甚至萧燕燕都不知道她的真名。

  而且都不愿意称呼一句‘小嫂嫂’。

  话音落下,那个太监便是对着李骁抚胸说道:“老奴是奉了乌骨伦妃和大王子的命令,专门来金州看看公主殿下和驸马。”

  “自从公主嫁来金州之后,大王子对公主也是挂念的紧,时常想起年幼之时,公主殿下对大王子的照料。”

  “心念感激,又听闻公主殿下有了身孕,所以特地寻来了很多名贵滋补药物,为公主殿下补补身子。”

  “而且还费了不少力气,为驸马寻来了一匹汗血宝马,已经送到了后院。”

  “驸马爷有时间的话,可以去骑一骑。”老太监笑眯眯的样子说道。

  李骁先是看了萧燕燕一眼,瞧见她低着头喝茶的模样,心中便是了然。

  随即轻轻笑道:“阿部头有心了,难得还能时刻记挂着公主和本都,倒是个孝顺的孩子。”

  阿部头就是萧达鲁的小名,李骁在进门的时候问的仆妇,在契丹语中意为第一个孩子。

  李骁倒是没有想到,这家伙竟然送来了一匹汗血宝马。

  在后世,汗血宝马只是存在于传说之中,也有人说是一种叫阿尔捷金马的马种。

  李骁这一世也没有见过真正的汗血宝马,所以对此也有一些兴趣。

  不得不说,萧达鲁的这个礼物倒是送到了李骁的心坎上。

  作为一个武将,有谁能不喜欢好马?

  “汗血宝马这东西倒是稀罕的紧,替我和公主谢谢乌骨伦妃和阿部头。”

  随后,李骁与老太监闲扯了一会儿,没有任何有营养的话,最后留下了一封书信老太监便提出了告辞。

  李骁命人给他和随从们安排了住处,让他们明一日早再离开复命。

  待其走后,李骁拿着没拆开的书信,转头看向了萧燕燕。

  却发现,此时这个女人竟然满脸的泪痕。

  泪珠子垮垮的往下掉。

  李骁赶忙走上前去,将萧燕燕抱在怀中,轻声安慰说道:“怎么了?阿蛮?”

  “怎么好端端的哭了?”

  都说怀孕的女人情绪波动大,一件小小的事情就能让其流泪,李骁是彻底相信了。

  曾经的萧燕燕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女人啊!

  现在,也哭了?

  但是萧燕燕却是微微抬起头来,红润的眼眶,对着李骁说道:“我大哥,我大哥他”

  “他恐怕要不行了”

  “老天爷为什么对我们兄妹如此狠毒啊。”

  “我刚刚出生就没有了父母,现在又要我失去哥哥吗?”

  “他才三十岁啊“

  萧燕燕趴在李骁怀中,呜呜的痛哭说道。

  李骁轻叹一声,沉默不语,只是轻轻的拍打着她的后背,无声的安慰着。

  倒不是萧燕燕收到了东都什么消息。

  而是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萧达鲁这是什么意思。

  萧燕燕作为萧家长公主,在法理上的地位极高,李骁又手握重兵,是实权的边军统帅。

  萧达鲁想要争夺东都的那个位置,想要拉拢夫妻二人呢。

  所以,定然是萧思摩的身体真的要不行了,否则他怎敢如此明目张胆的结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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